2009年春节前至2014年11月,被告人孙鸿志利用担任松原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人民币164.188202万元——应该讲讲他是如何侵吞公款的——财经纪律或制度就这么弱?他又为何要侵吞呢?看来凡有职务皆有便利——这又是何许人给的?!总之中国民众没有给人家这个便利,而是官方自己给自己的便利——人民赋权问题始终被官们忽略了——进而才成为他们便利品!这就是他们要的法治——之前不是有法官收受一个多亿而只得了行贿罪没有其他罪吗?这里顺带问一下薄熙来非法所得海外别墅国家追回了来了吗?徐明资产变为薄熙来的或其老婆的也得有个像样的证据把,代为持有或直接持有法律又给了法庭什么样认定便利来了?孙政才都上任好几年了怎么还没有肃清薄王二人余毒呢?中央真应该好好巡视巡视吧!不唱红不打黑的“余毒”难道不早已结束了?任何人作案都有动机,这里很难看出其动机来,可见内情还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