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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網絡成為侵權盜版的溫床 -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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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網絡成為侵權盜版的溫床

--全國"掃黃打非"辦打擊網上侵權盜版工作取得新進展

2009年11月13日19:10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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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聯網的普及使侵權盜版銷售活動有了向網絡蔓延的新趨勢,全國各級“掃黃打非”機構近期先后破獲一批數額巨大、情節惡劣的侵權盜版案件,有力震懾了此類違法犯罪活動。

  侵權盜版網絡銷售呈蔓延之勢

  近日,江蘇蘇州市第一看守所,當戴著手銬的謝瑞出現在記者眼前時,讓人難以相信這個臉上略帶稚氣的大男孩竟是蘇州“10·24”網絡制售非法出版物案的犯罪嫌疑人。年僅23歲的他,為了實現網絡“發財夢”,無視法律鋌而走險,通過網絡大量制售盜版教材教輔圖書及光盤而非法贏利。

  自2007年起,謝瑞在淘寶網上開設了“誠信中國商家”、“滬寧書局”和“重新建家園”三家網店,銷售如《新編高等學校英語專業四級考試指南》《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輔導用書》等以考試類為主的盜版圖書,並大量銷售“自行刻錄”的盜版光盤,僅被執法人員現場查獲的盜版圖書就達117種2萬余冊、光盤1100余張。

  近期,上海、齊齊哈爾等地“掃黃打非”部門也查處了多起網絡經營盜版案件:

  ——上海凌某網上經營盜版光盤案。2008年1月起,上海人凌某在無營業執照及音像制品銷售許可証的情況下,通過淘寶網店“藏碟閣”銷售各類盜版光盤。2009年4月,公安執法人員在凌某的租住屋內查獲各類盜版光盤6萬余張。經查,自2008年1月至2009年4月,凌某共銷售盜版光盤8.8萬余張,銷售金額68萬余元。今年9月,上海市閘北區人民法院以銷售侵權復制品罪,判處凌某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黑龍江齊齊哈爾梁某夫婦網上經營非法復制港台原版圖書案。2008年9月,齊齊哈爾某大學教師梁某與其同為大學教師的妻子齊某在未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開辦了“學府書店”網絡書店,夫婦兩人通過淘寶網購買港台版圖書后進行復制並在網上銷售。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案發時,共制售非法出版物4000余冊。目前,二人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查處中。

  網上經營侵權盜版案件三大特點

  全國“掃黃打非”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從已查處的網上經營盜版案件看,此類違法犯罪活動具有三個特點:

  一是來勢猛。從目前掌握材料分析,國內網上書店銷售圖書份額約佔整體圖書市場銷售額的30%,而很多專門從事出版物銷售的網絡書店也先后因“染指盜版”被告上法庭,盡管案件判決網站不構成侵權,但網站在侵權行為中的應盡義務還是引起社會廣泛討論。從各地查處的網絡銷售盜版案件來看,在諸如英語考試、自學考試、公務員考試等教材盜版高發領域,其市場銷售正逐步被網上銷售行為代替。

  二是速度快。“最近出版的一部暢銷書,從9月2日正式出版到9月9日,僅淘寶網上就有105家店鋪涉嫌銷售該書盜版本。”全國“掃黃打非”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蘇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副支隊長陸鬆明也表示,以謝瑞案為例,其經營的網店近期交易數據顯示,3個月內3家店鋪交易達8394筆,交易金額達134萬元。

  三是人員雜。目前,開設網上書店隻需經過簡單的實名身份核對即可,銷售盜版者身份也因此更為復雜,既有直接到網上銷售的制售盜版分子,有專門賣盜版的零售賣家,也有深受盜版之害又施害於人的兼職賣家。

  如何管好一張網?

  新聞出版總署署長、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副組長柳斌杰日前會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干事弗朗西斯·加利時表示:“中國正大力整治新媒體領域盜版。”

  據悉,全國“掃黃打非”辦目前採取措施包括:針對網上經營盜版案件高發新特點,加強出版物實體經營場所監管的同時,加大對網上經營盜版行為查處力度﹔明確規定,網上書店等電子商務平台對其加盟網店負有資質審核和行為的監管責任,若對“明知是盜版”甚至“標明是盜版”的經營者放任不管,就構成主觀上的過錯和過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協調相關部門,盡快出台關於網上書店等通過互聯網信息網絡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審批管理規定,明確准入標准﹔積極引導普通民眾認識到通過網上購買盜版是助長違法犯罪、侵犯權利人權益的可恥行為,號召民眾積極舉報網上經營盜版的線索。

  網絡商務交易往往是隻見東西不見人,如何查處隱匿在網絡幕后的盜版制售者?淘寶網公司信息安全部總監倪良介紹,為防止盜版流入,淘寶網已經公告賣家低於5折的出版物不准許銷售,並通過與新聞出版總署圖書信息數據對接的方式,對網上銷售的出版物進行身份的真實性核查。“但是,我們還需要更多的權利人和政府部門提供版權証明並指認盜版商品信息。”他說。

  全國“掃黃打非”辦相關負責人表示,互聯網已成為“掃黃打非”工作的重點領域,面對新形勢和新任務,各級“掃黃打非”部門正積極探索,對互聯網領域非法出版物傳播實行動態監測,以做到主動發現、追根究底,固定証據、依法查辦。(記者 璩靜)

(責任編輯:凌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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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网络侵权盗版最高奖1万元(2013-07-30 10:10:28)转载▼标签: 石家庄市打击盗版网络公安机关杂谈  
本报讯(记者任学光)石家庄市版权局牵头组织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组成全市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发布《石家庄市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实施方案》,从即日起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剑网行动”旨在加强网络环境下的版权行政执法和监管工作,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净化网络版权环境,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今年的“剑网行动”将采取举报奖励的方式,充分发挥权利人组织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同时,进一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版权执法部门在执法检查和接受举报投诉时,发现网站侵权盗版行为涉嫌犯罪的,将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深入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犯罪行为。“剑网行动”期间,市版权与出版报刊管理处将对专项治理中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查办重大典型案件有功单位和个人进行专项奖励,对于举报侵权网站违法事实、线索或证据清楚,查证属实,对案件查处起到关键性作用的举报人,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1000元至10000元的举报奖励。举报电话为:86689423(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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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网络侵权,打这些电话举报

2014年07月11日 14:14

原标题:发现网络侵权,打这些电话举报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于蓓蕾)为进一步加强网络版权执法监管工作,根据国务院2014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部署和国家版权局要求,山东省版权局、山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山东省公安厅于2014年6月至11月联合开展第十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山东“剑网2014”专项行动于6月26日正式启动。

“剑网2014”专项行动确定了四项重点任务,即保护数字版权、规范网络转载、支持依法维权、严惩侵权盗版。突出整治未经许可传播或销售影视、音乐、文学、游戏、软件等作品进行严重侵权盗版的网站,重点整治通过网络销售平台、搜索引擎、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商店、网络电视棒、电视机顶盒等进行严重侵权盗版的网络载体。

行动分为工作部署阶段、清理检查阶段、集中整治阶段、督查总结阶段等四个阶段,将整合版权行政执法资源,形成工作合力,采取开展版权法制宣传、发动群众投诉举报、查处侵权盗版案件等有力举措,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加强网络版权保护,规范网络版权秩序,维护广大权利人合法权益。

此次“剑网2014”专项行动,针对网络侵权盗版隐蔽性强、不易发现的特点,鼓励广大权利人和社会公众举报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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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6”专项行动
时间:2016-08-03    来源:    字体显示:[url=]大[/url] [url=]中[/url] [url=]小[/url] [url=]默认[/url]   阅读:2749 次

日前,省版权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信管理局、公安厅等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于7月至11月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6”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将突出整治未经授权非法传播网络文学、新闻、影视等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保障有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重点查处通过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电子商务平台、网络广告联盟、私人影院(小影吧)等平台进行的侵权盗版行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音乐、网络云存储空间、网络转载新闻作品的版权秩序。

行动将全面摸清辖区内互联网企业的底数,对传播文字、音乐、影视、新闻、游戏、软件等作品的重点网站和网络广告联盟、应用程序商店、电子商务平台、私人影院(小影吧)等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并将享有著作权的广播电台和电视台节目、金融信息作品纳入版权监测范围。同时,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行政处罚和刑事移送力度。通过网络巡查、权利人投诉、群众举报等方式迅速确定一批网络侵权盗版重点案件,集中力量、快速查办;对侵权事实明确、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侵权盗版网站,将依法从严查处,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办。此外,在网络文学、音乐、影视、APP、网络广告企业等领域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建立重点保护作品“白名单”库,公布侵权盗版互联网企业“黑名单”。

鼓励权利人以及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坚决曝光具有恶劣情节的侵权盗版互联网企业与违法犯罪分子。举报电话:0591—87606220,举报邮箱:FJBQ001@163.com

                               (省局版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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