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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14大邪教和美国中情局资助“目的明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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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再公布14大邪教,大多数属于基督教派。

美国中情局资助“法轮功”“全能神”颠覆中国目的明确!


中国邪教多由美国扶持 政治意图明显/美国中情局资助“法轮功”“全能神”

红五星 于 2014-6-3 11:16:00 发表在:红旗飘飘论坛


中国邪教多由美国扶持 政治意图明显
    2014-06-02 16:01:03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风声
    点击:3854 评论:11(查看)
    分享到: 24  5月28日晚,在招远市麦当劳快餐店内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据警方调查,河北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无业)、其长女张某(无业)、次女张某(无业)、儿子张某(辍学)、河北籍张某某(女、无业)、山东籍吕某某 (女、无业)6人系邪教组织“全能神”成员,为发展邪教组织成员,在麦当劳向周围就餐人员索要电话号码,遭被害人拒绝后,遂对其进行殴打。据警方介绍,已从张某某住处查获“全能神”书籍等邪教资料。  “全能神”并非第一次浮出水面,在2012年,该邪教组织曾在中国多省市大量活动,大肆宣扬“世界末日”谣言,并借机敛财,引起中国人民的广泛关注。当时警方在全国多地抓获了大量教徒。  全能神并非在中国横空出世,而是从美国传入,其创始人也获美国庇护,该组织同中情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中国作恶多端引家破人亡的“法轮功”就是美国一手支持的。美国扶持一些邪教如同扶持恐怖主义组织一样,目的只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全球战略。其借着“宗教自由”大搞宗教输出,宗教干涉内政的做法已经广为人知。在中国,除了邪教组织外,基督教等正规宗教也发展迅猛,有大批信众,有着明确的政治意图,目的都是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当然,这些邪教之所以能在中国发展壮大,与在中国大行其道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息息相关,新自由主义提倡私有化、市场化,减小政府干预,结果导致国有财产流入私人和外资之手,公有制被不断被蚕食,从而使中国贫富差距急剧拉大,为邪教组织的壮大提供了土壤。   邪教从美国“进口”创始人以“家庭教会”名义获美国庇护   该组织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由美国传入我国的邪教“呼喊派”分化衍生而来。其发起人赵维山,黑龙江省阿城市人,原是“呼喊派”李常受的骨干,因与同党不和而另起炉灶。2000年逃到美国,2001年6月以“中国家庭教会东方闪电派”的名义申请政治避难。  “全能神”由美国进口,确实值得深究。美国自我标榜宗教自由,但并非完全自由,对它国不利的任何邪教可以自由,当年畅开国门收留被中国通缉的法轮功分子既是一例;对本国治安安全不利的决不可自由,因此血洗了大卫教也是一例。  事实上,当邪教危及美国政府和社会的安定时,美国政府对邪教的打击是毫不心慈手软的,甚至多次对邪教组织实施武力剿杀。1985年,美警方就动用直升机,向费城“无畏”邪教组织空投炸药。在1993年围攻“大卫教”据点时,除直升机外,美国政府还出动了装甲车和坦克,其手段不可谓不严厉。这些事实都是见诸报章的。  中情局颠覆一个国家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高、低智能产品并举。全球鹰在侦察方面或许很好使,但成本太大,也容易引起高尖端的关注和反制。而针对敌国愚昧人群设计的低成本天方夜谭,在某些方面或许更有成效,所谓“世界末日”的传言就是现实的明证。总之,隔三差五向潜在敌国释放出一个变种“宗教”之类的东东,以宗教自由的名义或普世价值人权的名义,渗入到它国进行颠覆活动,以达到一箭数雕的目的,是美国人的拿手好戏。
      美国中情局出钱资助“法轮功”“全能神”不是秘密
      路透社曾在《法轮功寻求美国资助开展网络审查战役》披露,一个同法轮功相关的组织正希望从美国政府斥资用以冲破中国的网络防火墙。去年(2008年),国会批准从国务院的资金中抽囘出高达1千5百万美元的巨款以用于“帮助促进”封闭社会获得信息自由,包括中东和亚洲"。这通常被认为是以技术支持来让人们突破政府的互联网使用限制,特别是在中国.根据2008年4月26日美国国务院公布的2006年以前"民主救援"系列活动的备忘录,其中清楚地记录了美国中情局支持"法轮功"秘密计划的细节。
      在2005年一份名为“抗暴摘要”的中情局备忘录中发现:“建议支持在本土及其他国家的43个Falungоng团体拨付459万美元;给李洪志津贴22万美元,并提供人身保护。“该文件直接罗列了其他许多“日常性”费用,最后合计为673万美元,备忘录还显示,该建议很快得到了批准.而这笔经费的指向性使用规划,包括了网站运行、报纸发送、游囘行示囘威、召开法会、支援境内等等31个项目,如果不出意外,中情局将会将这笔开支列为“逐年”栏。
      众所周知,凡是反对被美国定为敌对的或要颠覆的国家及其领导人的政治人物、逃犯、罪犯,美国都会给予庇护,供养其为美国的政治工具。[4]李洪志、赵维山等中国邪教组织在美国获得庇护并获得中情局秘密资助一事便是很好的例子。
      “全能神”政治意图明显组织纲领明确为颠覆国家政权   全能神组织宣扬耶和华统治的“律法时代”、耶稣统治的“恩典时代”已过去,“全能神”统治的“国度时代”已来临,神以一个东方女性的形象第二次道成肉身,降临中国,将对人类进行审判。还攻击称“当今中国是一个没落的帝王大家庭,受大红龙支配”,煽动信徒要在神的率领下与“大红龙”展开决战,“将大红龙灭绝,建立全能神统治的国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疑难案件犯罪心理分析专家武伯欣教授曾多次参与侦破“全能神”邪教组织案件。武伯欣介绍说,“全能神”邪教组织又叫“东方闪电”、“世纪神”,其教义是引用和曲解基督教的《圣经》而来,主要反借“基督教”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全能神”邪教组织在全国蔓延开来是最近四年。
      武伯欣称,“全能神”是带有政治色彩的邪教派别,该组织将自己的组织纲领明确为与中国共产党决战,颠覆国家政权。
       “全能神”到底是什么货色?
      将精神病女子包装成“女基督” 赵维山幕后操纵   赵维山在其组织中,故意神化一年轻女子,称其为“女基督”(也称“全能神”、“实际神”、“东方闪电”);并称自己为“大祭司”、“全权”,成为总头目;组成了7人的核心班子,并设各级领导。其组织彼此用化名单线联络,内部等级和戒律森严,要求成员绝对服从。  “女基督”被人崇拜为神经历了两个步骤:一是自称为神,二是被他人神化。然而这个所谓的“女基督”,原是郑州市附近一位邓姓未婚女子,据教内人士透露其曾 是赵维山的情妇。她在1990年前后高考落榜,精神受到严重刺激而患了精神病。后被人带进教会信奉耶稣,此后,她加入呼喊派的聚会。这样,赵维山就把自称为“女基督”的“全能神”变成了自己的傀儡,而他则成了该组织名副其实的幕后操纵者。  组织严密上下线单线联系
      全能神组织严密,传教如同传销一样,采用“人际关系网络滚动法”,单线联系。只管入教,不准问姓名,在交流中只称假名,如“小白兔”、“阿狗”等,每个教友只知道自己分号 教会的几个人,教友聚会一般不超过7人;新加入者叫“新人”;被公安部门或政府部门发现叫“出环境”,被发现者要么不说,要么胡说;传教者一般不准带任何通讯工具,联系时,多变换用当地的话吧电话,有人接送。
      九十年代浮出骗钱胁迫煽动   该邪教组织敛财骗钱的实例在全国许多地方都出现过,不少被邪教组织“诱骗”加入的群众深受其害。该邪教组织甚至煽动其成员离家出走,把全部身心和财产交给教主,致使许多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许多原本贫穷困苦的家庭雪上加霜。  自1999年以来,该组织骨干在国内从事非法拘禁、投毒、故意伤害案数十起,诈骗钱财数千万元,非法印刷、散发各类宣传品50余万册。  精神控制有专人负责“洗脑”   初入教会,除了缴纳会费,还有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发毒咒写“起誓书”。平时一起吃住聚会,除了每星期拉人头任务的上下督促之外,还有一整套处罚制度等,最终 通过不断的灌输、刺激和强化,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其所谓“传福音”的方式也类似于传销中的金字塔模式,因此,“全能神”邪教组织发展极快。
      警方有关人士说,被抓获的许多涉案人员都经过被“洗脑”,在对涉案人员的审理过程中,尤其是那些邪教组织骨干分子,几乎说一样的话,不管问什么回答基本一致,就像一个培训班里出来的人一样,拒不交代参与邪教组织的有关事实,这给警方审理处置案件带来了很大的阻力。  对邪教必须毫不留情同时要根除邪教产生的土壤
       邪教既为害社会,也是国家安全的重大威胁,因此,中国在打击邪教方面必须使用铁腕毫不留情,同时更需深挖邪教传播的利益链条,找出其根源,警惕美国的宗教战略。
      同样重要的是在中国消除邪教的社会土壤,这就需要中国摒弃新自由主义主导的发展模式,走共同富裕的中国道路,巩固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有助于打一场反邪教的人民战争。这样即便有敌对势力向中国输出邪教,也能游刃有余地予以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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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明确认定呼喊派等14个邪教组织(名单)
    2014-06-03 09:04:28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记者
    点击:5617 评论:17(查看)分享到: 0
      原标题:除“全能神”外中国还有哪些邪教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邪教组织逐渐发展起来。20世纪80年代,邪教势力大多在偏远地区活动,90年代新生邪教多以中心城市为基地扩张,进入21世纪,当代邪教势力开始出现国际化的趋势。在我国,明确认定的邪教组织共有14个。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7个邪教组织
    
      呼喊派
    
      组织情况:李常受于1962年在美国创立,1979年渗透到我国。1983年活动已涉及20个省、自治区的360个县市,蒙骗群众20余万人。
    
      社会危害:李常受妄称“基督是我,我也是基督”。造成此次招远血案的“全能神”教主赵维山曾是该团体的黑龙江骨干。近年来,该组织逐步演变出“常受教”“中华大陆行政执事站”“被立王”“主神教”“实际神”“东方闪电”等派系。
    
      徒弟会
    
      组织情况:陕西耀县农民季三保于1989年初创立,内部设有总会、小分会、教会点等7级机构。到1995年初,该组织活动已涉及14个省的300多个县,受蒙骗群众35万余人。
    
      社会危害:季三保编造“七步灵程”,自称是“神所立的基督”“神的儿子”,可以行神迹奇事,治病救人。该组织骨干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致使大量学生辍学,很多群众整天“祷告”,放弃生产,变卖家产,预备“升天”,或有病不求医,因贻误治病而死亡。
    
      全范围教会
    
      组织情况:1984年,河南镇平县人徐永泽在平顶山创立“全范围教会”。最高机构为“全范围议会”,下设7个牧区。至1991年时,该组织活动已涉及15个省、自治区的88个县,蒙骗群众数万人。
    
      社会危害:徐永泽编了《教会基本建造草案》,提出“实现中国文化基督化、全国福音化、教会基督化的国度,与主一同掌权”。一些骨干散布“世界将到尽头,灾难就要降临”“信主能治病”等谣言,要求信徒天天聚会时嚎啕大哭。受其影响,很多群众不思工作,一心等待“升天”。
    
      灵灵教
    
      组织情况:江苏淮阴县农民华雪和于1983年创立。该组织形式较为疏松,但有明确分工。至1990年时,该组织活动已涉及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蒙骗群众1.5万余人。
    
      社会危害:华雪和自称是“第二个耶稣、主基督”,是“主耶稣二次道成肉身降临”,称“淮阴就是耶路撒冷”。该组织宣扬“世界末日即将来临,整个人类要毁灭,只有早进‘灵灵教’才能躲过灾难”,致使信徒群众放弃生产,坐等“世界末日”。
    
      新约教会
    
      组织情况:香港女影星梅绮(江端仪)于1960年创立,后由其女儿张路得继续在台湾传播并建立组织。1964年,该组织另一负责人洪三期在台北高雄县建立新总部和“圣山”。1988年,该组织“石牌教会”负责人左坤另立“耶稣基督血水圣灵全备福音布道团”。目前,该组织活动涉及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社会危害:梅绮、洪三期、左坤等人均自称“先知”,代表“至高神来执掌王权”,是“神在地上的君”,宣称要“推翻人的国,建立神的国”。
    
      观音法门
    
      组织情况:1988年,英籍华人释清海在台湾创立“观音法门”,活动涉及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1998年5月,骨干许成江另立“圆顿法门”,蔓延到9个省市的20余个县(市),受蒙骗群众约5000人。
    
      社会危害:释清海标榜自己是“清海无上师”,等同于释迦牟尼、耶稣基督、安拉真主等。从1989年开始,“观音法门”组织成员以旅游、探亲、投资办厂为名,频繁派人进入大陆,发展成员,秘密建立活动点。此外,又多次策动境内信徒到境外参加“法会”或培训,回国后进一步发展邪教组织。
    
      主神教
    
      组织情况:“主神教”是另一邪教组织“被立王”的骨干刘家国于1993年创立,活动涉及22个省、市。该组织成员分为“主神”“省权柄”“各级同工”等7个等级。
    
      社会危害:刘家国自称“主神”,制造、散布“世界末日即将来临,只有信仰‘主神’才能得救,要团结在“主神”四周,终极建立神的王国”等迷信邪说。他还以“赐神灵”为名,强奸妇女19人;以缴纳奉献粮、奉献款为名,诈骗钱财40余万元人民币。
    
      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7个邪教组织
    
      被立王
    
      组织情况:“呼喊派”骨干吴扬明于1988年创立“被立王”,曾一度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活动点500多处,发展信徒数万人。该组织体系分为“父王”(吴扬明)、“服权人”、信徒等5个等级,并制定了严格的戒律。
    
      社会危害:吴扬明利用《圣经》中“被立”一词,自称“被立王”,宣称:“世界末日就要到来,只有信‘被立王’才能得救;若不信就要受惩罚,遭到屠杀”。
    
      他先后以诱骗和胁迫手段共奸污成年妇女和幼女数十人。他还要求信徒缴纳“奉献款”,聚敛钱财数十万元。
    
      同一教
    
      组织情况:全称为“世界基督教同一神灵协会”,美籍朝鲜人文鲜明于1954年在韩国釜山创立。
    
      社会危害:该组织规定信徒必须与异性信徒发生两性关系,称此为“洗礼”,由文鲜明为信徒指定婚配,主持跨国大型“集体婚礼”。该组织曾在韩国、美国组织过反共大游行。“同一教”以投资援助、任职任教、文化交流等为名,派遣职员进入我国进行渗透活动。同时极力拉拢、发展我出国职员,指使他们回国后广泛传播“同一教”。
    
      三班仆人派
    
      组织情况:“三班仆人派”是河南镇平县人徐文库(又名徐双富)创立,组织成员分为“大仆人”“二仆人”等6个等级,建立较严密的组织体系,活动一度涉及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社会危害:徐文库借用《圣经》神化自己,自称“大仆人”。该组织散布“2000年以前世界有七大灾难,世界末日来到了,“只有‘三班仆人派’才是真理真道”等迷信邪说。近几年来,徐及其骨干以“奉献钱是交给神”等为名,骗取大量钱财。
    
      灵仙真佛宗
    
      组织情况:1979年美籍华人卢胜彦创立“灵仙真佛宗”,总部设在美国西雅图雷躲寺(又称“灵仙真舍总堂”)。1988年开始渗透我国,活动曾一度涉及13个省市。
    
      社会危害:卢胜彦标榜自己为“活佛”“佛主”,极端敌视社会主义制度,曾于1989年多次发表公然演讲,攻击党和政府。该组织还在上海、广州、昆明等地设立分支机构,委任主持人,偷运、散发大量该组织书籍和宣传品,发展成员,建立组织。
    
      天父的儿女
    
      组织情况:“天父的儿女”又称“爱的家庭”,是由美国人大卫·摩西·白克于1968年在美国创立,其基本单位为“家庭”,最高机构为“皇室”,大卫任“国皇”。该组织从1980年开始渗透我国。
    
      社会危害:攻击一切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宣称“上帝的爱即是性爱”,指使信徒用类似卖淫的方法发展信徒,募捐经费。在“家庭”中实行群居、滥交,甚至提倡儿童性行为。受其影响,境内大多数成员有流氓行为,乱搞两性关系。
    
      达米宣教会
    
      组织情况:韩国人李长林于1988年创立,最高机构为“达米宣教会世界总本部”。1992年初传进我国,活动一度涉及1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社会危害:该组织以宣扬“末世论”为宗旨,宣称1992年10月28日23时是“世界末日”的开始,届时加进该组织的人将随复活的耶稣一起‘升天’,不信其说教的人将在而后的7年‘大灾难’中受苦”。自1992年以来,该组织频繁派人进入我国,发展成员,建立组织,并指使境内骨干煽动、组织受蒙骗群众搞集体“升天”活动。
    
      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
    
      组织情况:韩国人朴叫呼于1980年创立。组织成员分为上帝、总务等5个等级。该组织从1993年传进我国,活动涉及东三省、北京、河北、上海等11个省、市、自治区。
    
      社会危害:朴叫呼自称是最后的先知“以利亚”,要求信徒将其作为“石仙”加以崇拜,称其组织为“石国”。该组织在我国各地建立了聚会点、联络点,并租地建立“石国”聚居村,唆使受蒙骗群众变卖家产,举家移居,共同生活。在“石国”聚居村内,要求他们断尽与外界联系,集中学习邪教教义,不得读报、看电视、听广播。
    
      综合《法制晚报》《潇湘晨报》等

评论:
基督教最乱,宗教被邪恶分子利用,这是对宗教事业的犯罪!

宗教就应该认真研究天地宇宙和人生的奥秘,维护社会维护人民的利益为重。
现在的宗教就好象盲目的崇拜,
没有科学的宗教比如是疯子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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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合理合法
    2007年07月19日 16:04:17  来源:凯风网
     编者按: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依法取缔了法轮功。顷刻间,邪教法轮功土崩瓦解,举国称快。


     在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8周年来临之际,凯风网陆续推出相关文章,再现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历史劣迹、揭露"法轮真相"、揭批邪恶巫伎,让世人进一步看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丑恶面目。


     1999年7月,以22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告》以及29日针对李洪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缉令》为标志,中国政府依法作出了处理法轮功问题的决定。七年来,在中国政府"团结、教育、挽救"政策的感召下,在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下,通过体贴入微的真心关爱和耐心细致的教育转化,全国98%以上的法轮功练习者认清了"法轮功"的反动本质,包括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等原"法轮大法研究会"骨干在内的练习者纷纷与法轮功组织及李洪志彻底划清界限,使号称有"一亿弟子"的境内法轮功组织迅速土崩瓦解,闹事能量不断衰减,活动空间不断缩小,以李洪志为首的少数死硬分子在境内外处于空前的孤立。但邪教的顽固性和反动性决定了法轮功组织不会善罢甘休,而是在敌对势力的支持、武装下,强打精神,制造谣言,虚张声势,演出一幕又一幕的闹事丑剧。其中"讲真象"是李洪志在法轮功被取缔后一直鼓噪着法轮功练习者在做的事,近年来更是上升为"练功"、"讲真相"、"发正念"三大任务之中最重要的一大任务,李洪志多次在讲法会上直截了当地指示:"讲真象就是讲迫害"。那么中国政府当时为什么要取缔法轮功呢?法轮功真是"遭受迫害"吗?


     一、法轮功的的确确是个非法组织


     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的协会、学会、联合会、研究会、基金会、联谊会、促进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均应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社会团体经登记后,方可进行活动。"而"法轮大法研究会"未经我国政府登记核准,就进行"弘法"、"会功"、"庆典"、"法会"以及1999年4月25日的围攻中南海等大规模非法活动,严重地扰乱了社会秩序。


     据原气功科学研究会理事长黄静波老人回忆:1995年,黄老担任了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理事长,上任后他召开常务理事会,决定着手进行全面摸底和整顿,并根据情况将气功组织分成五类。根据群众举报和多方调查研究,法轮功被列入第三类:"借传授气功大肆宣传迷信,发展会道门和发不义之财","利用群众迫切要求治病的心理,乘人之危,弄虚作假,敲诈勒索",因而对其"必须坚决揭露,彻底清理"。此后,黄老给法轮功一次申述机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约李洪志来谈,约了5次,他都没来。根据清理整顿的精神和群众举报,李洪志及法轮功的言行已严重背离研究会章程,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1996年12月12日,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宣布,在这次清理整顿中不予李洪志"法轮功"注册登记。在1997年,气功科学研究会重申不予李洪志"法轮功"注册登记的决定不变。


     下面再以李洪志写于1998年12月25日的经文《北京大法学员》"经文"为证--"北京老学员:关于注册申报的问题,谈一下我的想法。我们也可以向国家体育总局表明我们的态度……当年我从气功协会退出来的目的就是不想和那些所谓的气功搞在一起……为此我们坚决不能和他们搞到一起去……如果能够独立注册最好,由北京统一向国家注册登记,各地不要单独注册登记或申报。如果不能够独立注册,那就还象原来一样,群众自发地学法、炼功,没有组织,自觉参加晨炼,保持其特点和纯洁。"


     无论是黄老回忆的"对法轮功不予注册"也好,还是李洪志声称的"主动退出"也好,有一个事实是铁板钉钉、不容否认的--那就是法轮功没有依法注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非法组织。它自1996年3月"退出"气功协会后,依照法律规定,就已经成为了非法组织。因此,其以后的一切活动都是违法的。


     法轮功到底该不该注册,我们听听李洪志自己怎么说。1994制订的"法轮大法研究会章程"规定:"各地总站要带头遵守国家法纪"(见《对法轮大法辅导站要求》第四条)"凡修炼大法者,要严格遵守各自国家法纪,任何人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行为,都是法轮大法的功德所不容许的。"(见《法轮大法修炼者须知》第二条)。1998年3月在北美首届法会上,练习者问:"师父说在常人中修炼要尽量符合常人状态,在美国要对外弘法,没有一个注册的机构,有时办事不方便。"李洪志回答:"美国注册了一个大法学会。……它只是给我们这个法创造一个合法炼功的环境,大家合法修炼的一个保障。"(《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第128页),同样在2004年4月12日在纽约召开的亚太地区学员法会上,有练习者问:"修炼没有领导,大法没有组织。当我们学会成员及会长与社团和政府部门打交道的时候,用会长、成员的名衔合适吗?"李洪志回答说:"应该说合适。学会不是为了符合常人的社会状态而建立的吗?我们为什么不用这样的方式在常人社会中讲真象呢?当然是可以的,政府也是容许你注册的。"如此看来,李洪志确实也知道"法轮大法"的活动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更知道"法轮大法"在美国应该依法注册。可是到了1996年3月后,为什么李洪志明知"法轮大法研究会"没有合法注册,为何还要组织法轮功从事非法活动呢?这是在公然挑衅中国政府和法律。既然法轮功确实是个非法组织,且从事了非法活动,那么中国政府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当然是合理合法的了。


      二、法轮功是个不折不扣的邪教组织


     199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当前我国的邪教组织进行了界定,指出: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这是目前我国对邪教问题的权威解释。


     西方国家称邪教为"极端信仰团体"或"膜拜团体"(cult)。国际上经常被引用的邪教定义是美国家庭基金会(简称AFF)的研究结果:他们认为,邪教是一种对某人、某个观念事物怀有巨大或过度热衷的团体或运动;为了团体领袖的目标,往往通过损害成员及其家庭、社区的利益,并通过反伦理手段进行控制(比如培养对团体强大归属感和脱离团体的恐惧感,施加强大的精神压力,信息控制,对社会和人进行激进的、绝对的评判,或者是好人,或者是恶魔等等)。


     按照世界各国多数学者认同的标准来分析,判定世界当代邪教最主要的要素是:第一,绝对或神化了的教主崇拜;第二,宣扬具体的末世论;第三,编造并宣传歪理邪说;第四,对信徒实行精神控制和摧残;第五,非法聚敛钱财满足私欲;第六,秘密营私,利用包括恐怖暴力在内的各种手段危害社会。


     李洪志和法轮功对邪教一词讳莫如深,大法徒们的文章中都用"X教"代替,甚至连"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这样的刑法罪名都不敢提,只得用"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等词代替。并一再辩解法轮功"既不邪,也没教,何言邪教"。这恰恰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心中有鬼。如果剥去其冠冕堂皇的伪装,参照以上介绍的邪教定义,对照法轮功和国际公认的几个邪教组织的特点和所作所为分析,就能判定法轮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邪教组织。


     (一)教主大多出身社会下层,却自我神化,以救世主自居,要求信徒对自己顶礼膜拜,绝对服从


     如美国大卫教教主大卫·科雷什是个私生子,中学时曾因吸毒被学校除名,当过工人。他宣称自己是耶稣基督再世,只有他才掌握了通向"天堂"的奥秘。靠能言善辩和对《圣经》随心所欲的解释,赢得了信徒们的折服及对他狂热的崇拜,完全按他的旨意行事;太阳圣殿教的教主吕克·茹雷出身平民,与一个新纳粹恐怖集团关系密切。在创立太阳圣殿教后,自称"耶稣降生",信徒则自称"耶稣的仆人"。总之,所有邪教教主虽然出身平民,却不甘寂寞,他们欺骗手段虽然表现不一,但却大同小异,其目的无非是将自己装扮成无所不能、法力无边的"神",将信众变成绝对服从他们的精神奴隶。以实现个人不可告人的目的。


     李洪志也不能免俗。李洪志的父亲李丹一生婚变四次,第二次结婚后,其妻卢淑珍生下了李洪志及弟妹4人,不久卢淑珍再被抛弃,带着四个孩子拮据生活。成年后李洪志当过兵,在部队和森林警察文艺宣传队当过小号手,退伍后当过招待所服务员。在创立法轮功后,自称是"康熙皇帝"转世,"我有许多法身,除了岳飞,还有李世民、扁鹊、李时珍等,还有外国总统。"吹嘘自己"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有推迟地球爆炸时间的大神通,是"度人去天国","把整个人类超度到光明世界中"的救世主。并说:"在国内外,真正往高层次上传功,目前只有我一个在做。""我是第一个把修炼的东西留给人,这是从来没有的。我做了前人从没有做过的事,给人留了一部上天的梯子。"妄称"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人在传正法","我要是度不了你,谁也度不了你"。他自吹比老子、释迦牟尼、耶稣还高,出言便是"经文"。他要求人们信奉他这个万能的教主,跟着他修炼法轮功,企图从精神上控制法轮功练习者,从而随心所欲地加以操纵,使法轮功人员对他顶礼膜拜,甘受驱使,一切按他的说教去思想、去行动,甚至去死。


      (二)大肆宣扬世界末日论,频频发出"世界末日就要来到"、"大灾大难即将降临"等"预言"威胁恐吓世人,以"拯教人类"为口号蛊惑人心,诱骗人们上当,加入邪教  


     "太阳圣殿教"教主吕克.茹雷煞有其事地说"艾滋病的传播"、"臭氧层的破坏",以及一些国家和地区种族冲突的加剧等等,都是"世界末日"即将到来的具体征兆。《圣经·启示录》中所描绘的世界末日到来时的那种恐怖局面正变成事实,人类社会正无可挽回地走向灾难。他创立"太阳圣殿教",就是要建立一艘挽救其忠实信徒的"诺亚方舟",当"世界末日"到来时,他将启动满载信徒的"诺亚方舟"驶向"众神聚集"的天狼星,以避免灭顶之灾。


     1992年,韩国的一些"福音教会"宣布,在1999年到来之时,将有5000万人死于地震;5000万人被倒塌的建筑活埋;5000万人被大火烧死;14亿人死于第3次世界大战;14亿人死于另一场善与恶的决战;只有那些加入到他们那些教会中去的信徒才能得救。在韩国上下造成一片混乱。


     而法轮功教主李洪志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他编造说,"人类社会在史前时期每次不同周期毁灭时,都是人类处于道德极其败坏的情况下发生的……",他攻击人类"堕落"、"不可救药",编造说,"人类有81次完全处于毁灭状态",宣称地球现又要爆炸,唯有他才能推迟地球爆炸的时间,唯有他才能度人上天,唯有"法轮大法"才是拯救全人类的"超常大法",散布"人类大劫难"和"末世即将来临"的谎言。受他的"世界末日论"和"地球爆炸论"的恐吓影响,许多法轮功练习者自杀身亡或精神失常,有的还残害亲友和他人。


     (三)邪教组织在鼓吹教主崇拜的基础上,一般建立与外界相对隔绝的封闭组织,实施极权和专制统治,在精神上控制信徒,以种种方式对其成员不断强化心理暗示和自我暗示,把他们的人生追求从社会实践引向虚无缥缈的境地,以保证其信徒效忠自己


     如加入奥姆真理教时,要在神秘的气氛中举行一次特殊的仪式,此后,在入会环节,麻原彰晃采取了"物理能量直接注入入会者"的"灌顶"秘密仪规,对不想入会者,麻原彰晃甚至采取了投入药物或心理催眠术,使其失去理智,逼迫就范。在修炼过程中,奥姆真理教要求信徒,每天连续16个小时以上反复行五体投地之礼,同时念诵"奥姆、指导者、湿婆神,请速速引导我!"通过各种诱导和进行各种仪式,使信众沉醉催眠状况,又通过各种暗示使信徒出现种种幻觉,称这些幻觉是功力在身上的闪现。加入奥姆真理教后,教众受到包括近乎失去人身自由的组织控制,也包括毫无人性的人身控制,如每日必须翻来覆去地诵读教义经文。麻原彰晃还自封是"尊师"。麻原彰晃通过精神控制实施对"奥姆帝国"的统治,这是一条无形的枷锁,它使教徒们失去辨别是非的能力,神魂颠倒、麻木不仁,失去对社会和家庭的基本责任感,但对教主所宣扬的邪说却走火入魔,染上一种病态的执著和疯狂,如痴如迷而不能自拔,结果导致人格分裂,精神失常。


     精神控制是邪教组织最基本的特征之一。李洪志对法轮功练习者实施精神控制的过程也是三步相连,步步进逼,一是引诱,二是洗脑,三是恐吓。李洪志以祛病、健身为诱饵,以"真、善、忍"为幌子,鼓吹修炼法轮功不仅能祛病、健身、修性,而且惠及亲友。接着要求练功者不光练功,还要"学法",反复背诵,反复抄写,必须与其它学说一刀两断,甚至不能看书,不能读报,必须把其它念头统统了结,达到非法轮功不练、非"法轮大法"不信的痴迷状态。李洪志鼓吹自己"法身"无数,"法身"无处不在,可以出入多层空间,可以对信徒加以保护并监控每个人的思想言行,以使法轮功练习者对其产生顺者则昌、逆者则亡的敬畏和恐惧,绝对服从其役使,来求得"圆满"、"成仙"、"脱魔"或消除"业力"的结果,并威胁背叛者将"形神全灭"。这种精神控制是对练功者进行严密的组织控制和残酷的人身控制,致使练功者消沉、麻木,失去对社会、对家庭的责任感,但对"修炼"、"弘法"却染上一种病态的执著和疯狂,甚至自杀、自残或精神失常。


     (四)要求信徒放弃物质享受,交出私有财产,不择手段地非法敛取钱财


     现代邪教的教主都是发不义之财的暴发户。他们苦心经营的每一个邪教组织,实际上都是一个神秘的"商业王国"。他们用美妙动听的谎言欺骗信徒苦行修炼的同时,自己却过着花天酒地、骄奢淫逸的生活。在聚敛钱财方面,各邪教的教主们可谓五花八门,各显其能。虽然他们玩弄的骗局不同,但实质却都是一样,那就是将信徒们的钱财尽可能地放进自己的腰包。


     如"太阳圣殿教"每个信徒都被要求缴纳巨额入教费,交得越多,越表示忠诚,一些狂热的信徒不惜变卖家产,一次将数十万美元交给教主;在日常宣教讲道时,也要收取听讲费,每周25美元到100美元不等。


     李洪志同样也是非法敛取钱财的暴发户。李洪志宣称法轮功组织不图钱、不谋利,实际上是欲盖弥彰。法轮功组织为攫取信徒钱财,大量组织书籍、画像、音像制品、练功服、徽章、练功垫等法轮功系列产品的非法出版和生产、销售。李洪志靠盘剥法轮功练习者的血汗钱,偷逃国家税收,聚敛巨额财富,成为暴发户。他置别墅、购轿车、办护照、买绿卡,恣意挥霍。


     据原法轮功大法研究会骨干王治文透露,外地气功协会有办法轮功学习班的要求,就给他家中打电话或写信,由其安排李洪志去传功讲课。从1992年6月到1994年12月,李洪志在国内一共办班56期,经他手办的班就有十三期。初期安排"咨询"治病,并收取"功德捐款";对各地气功协会和功法研究会合作办班说是免费听课,实际上并不免费。每次李洪志都收听课费,每课2小时,每人收听课费人民币50元,收入由李洪志和当地气功研究会六四分成。这样下来,光经王治文之手办的班,李洪志敛财150万元。


     原法轮功大法研究会骨干纪烈武揭露:1995年,听说法轮功人员关贵敏出国的消息后,李洪志说也想出国。通过纪在香港找到一个叫李美莲的美籍华人,通过这个李女士花钱在美国找移民律师,给他办出国手续。第一次没办成,后来以投资移民的形式办的出国。期间,纪烈武还陪同李洪志出国"考察"过几次,到美国由张尔平、丁才印等人接待。当然,这个过程得花很多钱。这些钱都来自于李洪志聚敛的练习者的血汗钱。1996年,纪又将香港法轮佛法出版社的赵怀酬介绍给姚洁,在北京出版销售,为李洪志利用出版发行书籍敛财。纪还为李洪志代签订台湾等地出版发行合同,出版发行法轮功内容的书籍。以每本书8元出售,光此一项李洪志就敛财几百万元。


     原法轮功大法研究会骨干李昌披露:李洪志公开宣称,法轮功的收入要由专人管理,谁都不能用,要用于功法建设。实际上他指定专人为他管钱,并要管钱的刘桂荣对人不要透露数目。当1994年长春有人投诉李洪志偷逃税款和敛财问题时。我们向他提出要建立收支财目,按规定缴纳税款,他表面上答应同意建立收支帐目按章纳税,但是却指使刘桂荣将收支记录材料烧掉。从而使建帐、查帐工作无法进行。初期陪他传功的李晶锋,为跟随他传功已失去工资来源,他爱人生孩子时李洪志只给他拿出500元钱。这点钱连交住院费都不够用。李洪志口头称谁都不能用法轮功收入的钱,事实上他全部占为已有。他在长春有别墅、北京购买两处住宅、在北京有进口高档车、还有普通汽车;在美国也购有豪宅。


     原法轮功大法研究骨干姚洁批露:李洪志销售书利润相对可观。比如一个护身符,成本价只有三毛五,而李洪志却销价三元,从中赚取暴利,还不交税。


     (五)邪教有以教主为核心的严密组织,组织机构严密,进行诡秘活动,使用现代高科技联络


     奥姆真理教仿照日本政府的"省厅制"机构,设有法务省、建设省、大藏省、文部省、邮政省、防卫厅、外务省、科学技术省,还有奥姆株式会社、学术研究会及附属医院等机构,各部门各司其职,俨然一个独立的"奥姆帝国"。他们吸收了名牌大学的硕士、博士生,为其研制"沙林"毒气。


     法轮功的组织方式也是极为严密的,李洪志于1992年创立法轮功后,就在北京设立了"法轮大法研究会",自任会长。此后,又陆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39个法轮功辅导总站,总站下又分设了1900多个辅导站、28000多个练功点,自上而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组织系统。1995年起,在叶浩等人的帮助下,他们即开始在美国、加拿大设立网点,利用互联网发布信息;随后法轮功站点纷纷设立,形成以国际互联网为主体的、多种语言的传播网络系统。借助这个系统,李洪志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调动人马,在国外发布一道道被称为"经文"的秘密指令。


      (六)以"拯救人类"的名义批判社会,鼓吹反社会的思潮,用极端的手段危害社会,与现实社会相对抗,与主流社会格格不入。为了实现其政治野心,他们或者以教徒的生命作为牺牲品和政治赌注,或者以反社会、反人类的疯狂之举来震惊世界


     "人民圣殿教"教主琼斯公开宣布,他的理想是有一天"成为美国的统治者",使整个美国全像"我们的社团一样"。他通过组织邪教试图实现其政治主张,在丑行败露后,竟宣布"末日来临",胡说"我们都太好了,不宜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现在让我们到一个更美好的地方去",诱迫900多名信徒集体自杀。其中有260余名天真无邪的儿童。


     李洪志先把法轮功练习者诱进他的"王国"中,逐步从思想上、行动上与现实主流社会隔离,然后走上与社会对抗的道路。李洪志和"法轮大法研究会"曾多次煽动练功者围攻新闻单位和党政机关,与党和政府对抗。从1996年8月李洪志指挥法轮功组织围攻光明日报社以来到被取缔时,聚集300人以上的非法示威事件就达78起。"4.25"事件是李洪志迫不及待地妄图实现政治野心的一次大表演,是对党和政府的一次赤裸裸的挑战和示威。围攻中南海,说是为了"讨一个说法",实际上是另有图谋。4月25日当天,李洪志住在纪烈武位于香港的家中,对北京的围攻事件通过纪烈武进行遥控指挥,纪烈武在传达李洪志的"经文"时赤裸裸地说,"流点血才好呢"。他们不惜让普通练功者去流血,哪里只是要"讨一个说法"。


      (七)大多追求超常心理体验,悲观厌世,拒绝药物治疗,危害练习者的生命和健康


     邪教教主自称是超越凡人的"神"、"佛"、"耶稣基督",以神秘主义招徕信众。他们通过"发功"和心理暗示,使信徒产生一种幻视、幻听和幻觉,并且认为这些感觉不是自己头脑里产生的,而是神灵赋予自己的。以此蛊惑信徒,让他们相信,自己得到了神的启示,可以直接和神相通,具有无限的超自然能力,并教育信众拒绝药物治疗。典型的例子,如人民圣殿教的琼斯自称是"另一个星球上出生的,像超人一样具有神力",使患病的人减轻痛苦,甚至还治愈癌症病人。邪教"耶和华见证人"的信徒,规定信徒不得输血,信徒不仅拒绝任何形式的治疗,甚至不得佩戴眼镜,孕妇难产也不得进医院。这和李洪志的"修炼人的血是珍贵的"等歪理邪说如出一辙。


李洪志信奉"不说大点没人信"的骗子哲学,既然吹嘘"三巴掌治好罗锅"骗不了人,就索性编造一套练法轮功、得"法轮大法"不用就医吃药的邪说,以"死活不吃药不打针"代替相形见绌的"治病驱病"巫术。同时授意信徒编造"万人调查"的假报告,杜撰"功到病除"的假案例,怂恿修炼者天天交流"信则灵、练就行"的假心得。受这套邪说的蛊惑欺骗,一些修炼者有病而自以为"感觉良好"自欺欺人;一些修炼者有病而不就医吃药,迷之为"消业";不少人因拒绝医治或延误医治而魂断法轮功。据不完全统计,至1999年7月全国因修炼法轮功致死1400多人,仅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省、市的7家医疗机构收治的因修炼法轮功导致精神障碍的就有100多例。可怜这些受害者,他们为了健康参加"修炼",却把健康权、生命权交于鼓吹法轮功邪说、玩弄法轮功巫术的李洪志的股掌之中。


     通观这些邪教的共同特征,无不都与法轮功一一相契合。这就说明李洪志和麻原彰晃、文鲜明、吉姆·琼斯、大卫·科雷什之流一样。他们出身平民,却不甘寂寞,他们野心勃勃,却不想通过勤劳实现成功;他们生活在我们中间,却贬称人类社会一无是处,当今世界就要毁灭;与我们别无二致,却吹嘘自己是唯一的真神下凡,拥有无穷无尽的能力,宣称其信徒能上"天堂",非信徒就要遭殃;他们聚敛钱财、作威作福,却威胁背叛自己的信众将下地狱,永不翻身。毫无疑问,这些人就是邪教教主。他们冒用宗教的名义建立,歪曲宗教教义,掺杂大量迷信,编造、奉行反社会、反文明的教义,实施教主极权统治,对信徒强制洗脑和精神控制的组织就是邪教。邪教摧残人权,危害社会,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是一种邪恶势力。


      三、法轮功侵害人权


     法轮功口口声声称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侵害了人权,并以维权为名,多次在国际人权会议上针对中国政府挑起事端,聚众闹事。实际上这只是法轮功惯用的贼喊捉贼、倒打一耙的伎俩而已。法轮功和李洪志传播歪理邪说,进行非法活动,败坏国家名誉,才是真正的侵害人权。


      (一)法轮功危害公民宗教信仰自由


     李洪志口口声声称法轮功"佛道兼修",实际上是打着宗教的旗号、盗用宗教的名词术语招摇撞骗,反过来又通过贬损宗教的声誉来宣扬和抬高自己。他一方面声称是释迦牟尼的转世,用"佛法无边"欺世,另一方面又侮辱和亵渎宗教,妄称他是比释迦牟尼、老子、耶稣还高的救世主。李洪志对各宗教的贬低和亵渎,极大地伤害了各宗教信徒的宗教感情。同时由于邪教常常利用正常宗教中的一些教义和说法招摇撞骗,很容易使一些对宗教不了解的人将邪教与宗教混为一谈,将邪教的歪理邪说当成宗教信仰加以接受。邪教法轮功,因其盗用宗教名词术语而形成一套歪理邪说,也被一些人归入宗教之列,看成是一种宗教信仰。其实,恰恰相反,法轮功以各种非法方式扰乱社会秩序,害人夺命,完全具备邪教的各种特征,不仅违背了人类基本的道德理念和法律准则,还对正常的宗教信仰自由造成了极大危害。


      (二)危害练习者的生命和健康权


     法轮功不是维护人权而是践踏人权。众所周知,人权中最基本的权利就是生命权、生存权和健康权。一个人如果连生命和健康都不存在了,其他的任何权利都无从谈起。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李洪志基于他的"疾病业债说",把医学、生理学的问题归结为善恶报应,完全是在宣扬愚昧,迷乱人心。正是基于这么一套歪理谬论,他反对有病看医生服药,指责"练功吃药就是不相信练功能治病。"他还神秘兮兮向练习者打保票说:"你的心如果摆正的话,相信练功能练好,把药停了,不去管,不去治,就有人给你治了。"一些法轮功练功者受了李的欺骗,有的患病后拒绝去医院,不打针、不吃药,贻误了治疗,导致死亡;有的因练法轮功自杀身亡或精神失常;有的甚至采用残酷手段杀害他人。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的恶果不胜枚举。行得是害人夺命之实却还要口口声声维护人权,就荒谬可笑度而言,试问,普天之下,有哪个邪恶组织敢与法轮功相提并论?


     李洪志炮制的"法轮大法",鼓吹修炼者要"上层次"、"增功力"、"达圆满"、"消业力",实质是为了对修炼者进行有效的精神控制。李洪志通过引诱、洗脑、恐吓,一步一步扭曲修炼者的心理和人格,剥夺他们的自主性和判断力。"法轮功"不准练习者独立思考,一切都要跟着他的"法轮"转。这是对公民信仰和言论自由的侵犯,是对公民思想的禁锢。谁被套上这无形的精神枷锁,谁就会一方面对教主似痴似疯地崇拜;另一方面,却失去对社会的责任感、对家庭的依恋和对子女、父母、亲人的亲情,最终成为受法轮功组织任意支配、麻木不仁的工具。在正邪不辨、真假不分的境地中,干出害己、害人的勾当,成为邪教的殉葬品。有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所标榜的自由,就没有公民真正的自主意识、自我控制、自主选择的自由。


      (三)践踏公民平等权


     在李洪志描绘的法轮世界里,李洪志是至高无上的神,不同层次有不同层次的法,不同层次有不同层次的神。人为三六九等,其中大法弟子圆满升天后要"圆满"在不同层次做"法王"。且不说其荒谬不经,就说这里面有平等吗?同时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平等地履行法定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所以,任何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而法轮功却称自己是"宇宙大法",人类的法只是"低层次"的法,所以,为了大法,不惜触犯法律。邪教的行为表明,它只想享受权利,不想履行义务,企图谋取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主宰国家和社会。


      (四)践踏公民政治自由权


     公民的政治自由权利是公民表达意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权利,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行使政治自由权利时,必须依法行使,不得煽动反对政府,不得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宁,不得败坏社会公德,不得侮辱、诽谤其他公民的人格。国家专门制定了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行使政治自由权利。法轮功邪教公开散布歪理邪说,出版非法的书籍音像,煽动的聚集闹事,无一合法,其言论非法,其书籍非法,其集会非法,典型地滥用和践踏了政治自由权。李洪志是一个江湖骗子,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是一派谎言,是容不得人们质疑和批评的。对于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质疑和批评,对于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通知,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不仅置若罔闻,而且煽动练习者抵制、谩骂、恐吓、反对、围攻。


     被取缔前几年,法轮功邪教组织为了对抗人民群众对法轮功的抵制,对抗社会舆论对法轮功的谴责,对抗政府主管部门对法轮功邪教组织非法违法活动的查处,先后制造了300多起围攻新闻单位和政府机关的非法事件,其中300人以上的就有78起。1998年4月,山东《齐鲁晚报》先后刊登了两篇批评法轮功的文章:《请看"法轮功"是咋回事》和《"法轮功"大师聚财有道》。两篇文章触动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痛处。5月29日凌晨1时许,由"法轮大法研究会"负责各地联络工作的王治文,给山东辅导总站打电话,要求把济南附近的法轮功练习者都聚集到中共山东省委和《齐鲁晚报》社去,强调"去的人越多越好"。经过策划,山东辅导总站组织了900多人于6月1日到《齐鲁晚报》社非法聚集,6月3日人数增加到3000多人。他们无理要求报社向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组织"赔礼道歉"。1999年4月,只因何祚庥院士在一个小杂志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提到了不赞成青少年练习法轮功,最终导致4月25日发生了震惊中外的围攻中南海事件。


     (五)践踏舆论监督权


     李洪志把现实社会问题绝对化,宣扬"政府无用论"、"法律无用论",只有法轮功才能解决现实社会问题。1998年5月24日,北京电视台《北京特快》栏目播出了《上岗证能否扫清假气功》,节目片中报道了一名博士生因练法轮功走火入魔,导致瘫痪的事例,提出为了防止伪气功,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对"气功师"进行审查,办理"上岗证"。节目播出后,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遂召集北京法轮功辅导站负责人多次开会,策划围攻北京电视台。李昌还两次用电话向正在德国的李洪志汇报情况。远在德国的李洪志指示李昌:要"尽可能多的组织学员","给电视台施加压力","彻底给法轮功恢复名誉",以显示"大法威德"。在李洪志的遥控指挥下,自5月27日至6月1日,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等人直接组织、动员北京法轮功练习者5000余人次,连续6天在北京电视台非法聚集示威,要求北京电视台公开赔礼道歉,为法轮功恢复名誉,追究记者和编辑的责任。这一非法示威事件,严重违反新闻自由,妨碍了新闻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


     (六)践踏公民科学文化教育权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以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工作技能;有从事有益于人民的教育、科学、文艺的创作等权利。邪教法轮功以"不二法门"为借口,剥夺练功群众(包括未成人)学习和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还故意歪曲科学,诋毁科学,反对科学。法轮功练习者陷入歪理邪说的迷魂阵中后,被受骗、被洗脑,丧失了其有限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基本理智,追随所谓"救世主""升天"、"圆满"。尤其是一些青少年,受法轮功歪理邪说毒害,不仅失去了学习兴趣,甚至因悲观厌世和受练功亲人所害,丧失了宝贵的生命。演出了一出出的人间悲剧。


      (七)践踏公民婚姻家庭权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国家保护婚姻、家庭、老人、儿童的合法权利。家庭是社会和国家稳定发展的基础。家庭幸福是公民身心健康的重要条件和社会安定团结的必要因素。法轮功邪教诱导练功者实现"度已、度人"的"圆满"。但练功者苦苦修炼却消不了"债业",上不了"层次",开不了"天目",圆不了满。李洪志告诉练功者是因为"魔"在作怪,除"魔"方可"升天"、"圆满"。走火入魔、精神失常的练功者,有的发现"魔"在家中,便杀父母、杀丈夫、杀儿女以除"魔"升天;有的发现"魔"是他人,便杀人行凶以除"魔"升天;有的发现"魔"在自身,便自残、自杀、自焚。一桩桩血淋淋的事件,一起起家破人亡的事实,无不是对邪教法轮功滔天罪行的有力控诉!


     李洪志编造的这套"法轮大法"歪理邪说让人致病致疯致残致死,血债累累,人命关天,难道还不算犯罪?邪教之尤,以此为甚,邪说之害,以此为烈!何来人权之有?取缔其又何来"迫害"之说?


      四、严历打击邪教是世界各国的惯例


     邪教组织蔑视人的生命、价值、人格和尊严,蔑视人类公认的伦理道德和价值观念,肆意践踏法律,随意侵害和剥夺人的独立、自由和生命、财产,甚至从事身心控制、绑架勒索、搜刮钱财、奸淫妇女、破坏家庭、自杀"升天"、施放毒气、阴谋夺权等种种犯罪活动。这些行为不仅摧残了广大信徒的身心健康,危害他们的生命安全,而且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对公共安全和国家政权造成威胁。在此情况下,西方公众纷纷发出抵制、治理邪教的强烈呼吁。西方国家的政府也予以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对邪教进行限制、打击。


     西方国家对"邪教"的治理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立法对"邪教"进行防范


     澳大利亚、比利时、德国、法国、英国等西方国家对"邪教"问题高度重视,纷纷制订法律,规定基督教中属于"异端"的教派,采取措施进行限制。据悉,比利时划定了187个异端,德国划定800个异端,德国划定800个异端,法国划定172个异端。法国一些议员还提议对一些异端教派和"邪教"进行调查,以决定是否从法律上予以取缔。日本正在酝酿完善《防止破坏活动法》等法律,加强对宗教团体尤其是新兴宗教团体的有效监管,严厉打击各种上严重危害社会的邪教组织。


      (二)依法对违法犯罪的"邪教"成员进行处罚


     美国在历史上曾制定抑制邪教的专门法律,严密控制邪教的流传和影响。1994年,美国法院分别以自愿他杀和违法藏枪等罪名,判处8名大卫教教徒3至40年有期徒刑。这对于打击邪教的嚣张气焰、遏制其违法犯罪活动、教育公众起到了很大作用。1985年,美法庭以严重违反移民法等罪名,将来美搞灵性复兴运动的原印度邪教教主拉杰尼希课以罚款并将其驱逐出境,使该教在美国的势力得以基本清除。马来西亚等国引用反骚乱法令,将邪教活动消灭于萌芽状态。


     (三)设立专门机构,防范和打击邪教


     西方一些国家设立专门机构,如"反邪教局"、"观察站"等,配备热线电话,负责收集邪教组织的情况,密切关注邪教组织的动向并制定对付措施。法国国会邪教调查委员会还制定了关于邪教组织的十条参考标准,提醒人们认清邪教;法国有关部门加强企业的职业教育,提防邪教魔爪伸入,特别注重防止其"以金钱捧出政治候选人"。德国政府明文规定,禁止"科学教"组织的成员在政府任职。欧盟议会每年定期公布邪教情况,以提醒各国对邪教进行制约。


      (四)坚决镇压武装邪教


     1993年,美国联邦调查局出动军警人员、坦克和直升机攻击"大卫教"总部,给予其沉重打击。日本警方和自卫队曾出动搜捕邪教组织成员,收缴武器弹药和毒药。此外,有些国家对邪教组织的骨干或驱逐出境,或严加监管,限制其活动。总部设在科罗拉多州的"爱心基督"教派,动员自己的信徒移居以色列,图谋发动"世界末日"大决战。以色列当局发现他们的企图后,于今年1月将他们驱逐出境。这批教徒选择美国做避难所,可是刚刚踏上美国领土,就被美国联邦调查局严加监管。


     (五)民间自发予以抵制


     面对当局的限制和打击,邪教组织或逃避它国,或打着宗教信仰自由和人权的旗号进行周旋。但邪教的种种罪恶活动,引起广大民众的不安和强烈反对,其组织成员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当地民众自动组织起来(如成立反对人民圣殿教的"有关亲属委员会"、反对上帝之子的"把我们的子女从上帝之子会解放出来的父母委员会"、反对奥姆真理教的居民与自治体间的联络会等)与邪教作斗争。凡是有邪教据点的地方,当地群众自发组织起来抗议、示威和反对,邪教的信徒入居当地也被抵制。日本一些地区已掀起一场驱逐邪教的运动,许多地方市民强烈要求当地政府拒绝"奥姆真理教"信徒迁入当地。一些反邪教的团体在西方国家应运而生,如"邪教警觉网"、"反崇拜团体小组"、"警惕宗教狂热组织之网"等,其成员有参加过邪教组织但已醒悟脱离的人,邪教信徒的亲属,社会工作者和宗教人士等。他们进行多方面的工作,收集邪教的资料,向社会揭露邪教的真面目,支持家长做加入邪教子女的工作,帮助他们脱离邪教组织,等等。


     邪教不除,国无宁日,民无宁日。"正胜邪则治而安",连一向以人权卫士自封的美国政府也不例外。至于个别的国家或政治团体为了一时的利益,或者出于冷战意识,把中国政府认定的邪教非要说成香的,甚至豢养起来则另当别论。事实表明,李洪志和法轮功把正常人变成失常者,把心理健全者变成精神变态者,把守法公民变成敌视、危害社会的分子。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都不会听任这样的邪教组织危害人民的生命安全,破坏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以人民利益为最高利益的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绝不能容忍法轮功这样的邪教组织为非作歹,危害社会。因此于1999年7月对法轮功邪教组织毫不留情地彻底取缔,并依法给予其应有的处罚,是真正保障社会全体成员最基本的生命权、健康权、生存权,是保障公民的信仰和言论自由,是保障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是保障现代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是完全正确的。(秦琼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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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邪教协会介绍11种较为活跃的邪教组织2014年06月04日15:14    来源:人民网 [p=null, 2, left]人民网北京6月3日电5月28日,山东招远发生6名“全能神”邪教人员残杀无辜群众事件。“全能神”邪教近年来也屡屡制造危害社会安定、伤害民众安全的恶性事件。近日,中国反邪教协会向凯风网介绍了当前在国内较为活跃的11种邪教组织的情况,提醒普通公众注意识别和防范。[/p][p=null, 2, left]1.“法轮功”[/p][p=null, 2, left]“法轮功”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发展起来的邪教。它的头目李洪志通过编造歪理邪说,对“法轮功”练习者实施极端的精神控制,在中国进行大量的违法犯罪活动。“法轮功”的主要危害:一是侵犯人权、残害生命。在李洪志精神控制下,1000多名“法轮功”练习者因按照李洪志关于“法轮功”练习者有病不能吃药的歪理邪说,拒医拒药而死;几百名练习者自残、自杀,30多人无辜被“法轮功”痴迷者杀害。二是危害社会、侵犯他人正常权利。如攻击民用通信卫星,破坏广播电视公共设施,进行大规模电话骚扰、恐吓活动,并通过网络发送垃圾邮件等。三是恶意攻击任何与其意见不一致的人士和团体,侵犯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四是以邪教方式进行反华政治活动。在境外,“法轮功”投靠西方反华势力,竭力抹黑中国形象。近年来在境外流传的许多针对中国的谣言如“中国政府活摘法轮功人员器官”、“中国在西方国家派驻大量间谍”等,都是“法轮功”配合境外反华势力捏造、传播的。[/p][p=null, 2, left]2.“全能神”[/p][p=null, 2, left]又称“东方闪电”、“实际神”,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从邪教组织“呼喊派”分化演变而来。教主赵维山,原系“呼喊派”骨干成员。赵歪解《圣经》,编造“全能神是唯一真神,以东方女性的形象再次道成肉身显现”等邪说,树立了一个“女基督”作为自己的傀儡,秘密传播、发展成员,逐步建立和形成了全能神邪教组织。2000年赵潜逃美国,以“宗教迫害”名义向美国移民局申请政治庇护,并获批准。近年来,“全能神”借所谓“玛雅预言”制造“世界末日”恐慌,通过敲锣打鼓、集会游行等多种方式,大肆宣扬“世界末日”,疯狂拉人入教,活动遍及全国大部分省市。近年来国内已发生了多起“全能神”邪教杀人、伤人、骗敛钱财的案件。[/p][p=null, 2, left]3.“呼喊派”[/p][p=null, 2, left]又名“神的教会”,自称“地方召会”、“主的恢复”,是美籍华人李常受于1962年在美国创立。逐渐发展成以美国“水流职事站”为中心,以台湾“福音书房”、香港“圣经研习中心”为据点,以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的教会为辅助基地,向世界各地发展蔓延,重点向中国大陆渗透的邪教组织。[/p][p=null, 2, left]4.“门徒会”[/p][p=null, 2, left]又称“三赎基督”、“三赎教”、“旷野窄门”、“旷野教”、“二两粮教”、“蒙头教”或“蒙头会”,由陕西省耀县农民季三保(原名季忠杰)于1989年建立。该组织自称是基督教,将其非法活动称为“传福音”。“门徒会”把当今世界说成是一个黑白颠倒的社会,号召信徒起来夺取政权。其歪理邪说一是宣扬“祷告治病”,使成员拒医拒药而死亡;二是大搞“赶鬼治病”,以暴力侵害致人死亡;三是实施精神控制,致人精神失常,家破人亡;四是散布邪说,制造社会恐慌,破坏群众的生产生活。“门徒会”宣扬末世论、“吃生命粮”等歪理邪说,胡说“信教可以每人每天只吃二两粮,不用种庄稼”,等待“洪水灭世”,准备“升天”。五是欺骗成员,非法敛财。“门徒会”歪曲盗用《圣经》,偷梁换柱,凡《圣经》中的“耶稣”全部用“三赎”(指季三保)来代替。他们只许读“门徒会”编印的书籍资料,如《闪光的灵程》、《慈祥的母爱》、《圣灵与奉差》、《复活之道》、《会务安排》等。[/p][p=null, 2, left]5.“统一教”[/p][p=null, 2, left]全称“世界基督教统一神灵协会”,由韩国人文鲜明(1920-2012)于1954年在韩国釜山创立。1999年改名为“世界和平统一家庭联合会”。2008年4月,文鲜明及其妻子韩鹤子任命其子文亨进为“世界和平统一家庭联合会”会长,成为“统一教”新的“接班人”。[/p][p=null, 2, left]“统一教”在教义上严格控制信徒并以建立所谓“理想家庭”为名,随意对教内男女信徒指定婚配,以达到对教徒人身控制的目的。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统一教”以投资赞助、旅游、参观访问等名义频繁对我国进行渗透活动,企图在我国扎根立足,扩大影响。近年来,“统一教”渗透活动愈加突出。其下属机构“国际教育基金会”曾在国内部分城市打着文化交流、教育合作等名义进行渗透活动;“世界和平统一家庭联合会”曾经秘密在北京、天津、广州、沈阳、西安等主要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开展非法传教活动。鲜文大学也试图通过与我高校合作,拉拢中国学生入教;清心国际医院谋求以与我境内医疗、旅游机构合作的方式向我渗透。[/p][p=null, 2, left]6.“观音法门”[/p][p=null, 2, left]由释清海于1988年在台湾以“中华民国禅定协会”名义注册成立。释清海,俗名张兰君,女,1950年5月出生于越南,英籍华人。释清海标榜自己是“清海无上师”,等同于释迦牟尼、耶稣基督、安拉真主等。目前,“观音法门”邪教组织境外渗透活动加剧,境内外勾联活动突出,境内邪教骨干传播邪教物品、借教敛财活动频繁。其主要活动是以“素食救地球”相标榜,在境办兴办“素食店”、“天衣天饰”从事“以商养教”活动。西方国家一些媒体对“观音法门”的邪教行为也有所揭露。[/p][p=null, 2, left]7.“血水圣灵”[/p][p=null, 2, left]全称为“耶稣基督血水圣灵全备福音布道团”,又称“圣灵重建教会”,总部设在台湾。其头目左坤,男,1930年10月生。其设立之初,台湾当局认定其具有邪教倾向而予以挤压。为逃避打击,左坤由台湾移民至美国。近年来,该教也积极向境内渗透、发展组织,并疯狂向国内信徒敛财,左坤本人则是“财”、“色”俱好的人物。[/p][p=null, 2, left]8.“全范围教会”[/p][p=null, 2, left]由徐永泽(2000年4月逃亡美国)于1984年4月建立。该组织大肆散布谣言邪说,将全范围解释为“大、广、深”,意即包括地球上的所有重生得救的人们。该组织以徐所著《教会基本建造草案》为纲领,提出“实现中国文化基督化、全国福音化、教会基督化的国度,与主一同掌权”。宣扬“信主不等于拯救灵魂”,要在聚会时大声哭泣,表示“向主忏悔认罪”,“才能重生得救”,散布“世界将到尽头,灾难就要降临”、“信主能治病”等谣言。[/p][p=null, 2, left]9.“三班仆人派”[/p][p=null, 2, left]又称“真理教会”,由徐文库(原名徐双福,化名徐圣光、徐孟生、程谋子、王恩存、桑孟良)于1986年创立。他打着基督教“真理教会”的旗号,自称“神的仆人”、“基督的肉身”,到东北传教,创建组织。因在传教时经常引用《马太福音》中有关“主要按着仆人的才干,分别给他们一千、二千、五千两银子,各自去管理”的记载,解释为“神现今在教会里按着三种不同的等级,给同工不同的能力、权柄来管理教会”,而被称为“三班仆人派”。为达到发展组织、控制成员、聚敛钱财的目的,“三班仆人派”先后在全国十几个省市制造杀人案件17起,共杀害21人,伤4人,社会危害极大。[/p][p=null, 2, left]10.“灵仙真佛宗”[/p][p=null, 2, left]又称“灵仙真舍总堂”,是由美籍华人卢胜彦(台湾嘉义县人,1982年定居美国西雅图)于1979年在台湾创立的,总部设在美国西雅图雷藏寺。卢胜彦打着宗教的旗号,自称“活佛”、“佛主”。该组织以“法天、法地、法人”的原则,杂以明清以来民间“会道门”的“灵机神算”等术欺世惑众,蒙骗群众。“灵仙真佛宗”崇拜“十方三世一切佛、一切菩萨”。其主张通过实修、证悟,企图达到所谓“超越种种烦恼,超越自己的欲望,超越一切”的幻想。[/p][p=null, 2, left]11.“中华大陆行政执事站”[/p][p=null, 2, left]由王永民(原“呼喊派”人员)于1994年创立。王自任“独一执事”,并组成了以他为首的5人领导核心,建立了“中华大陆行政执事站”组织。王永民宣称“‘中华大陆行政执事站’的建立就是要扩大行政人员,壮大神的联合体,推倒撒旦的行政,建立主天国度。同时宣扬“世界末日”,“末世已经来临,1999九九归一,神国将要建立”。[/p][p=null, 2, left]中国反邪教协会指出,“灵灵教”、“华南教会”、“被立王”、“主神教”、“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圆顿法门”、“新约教会”、“达米宣教会”、“天父的儿女”等邪教组织在我国境内也有传教、聚会、滋事等活动,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范其危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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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邪教"全能神"内幕大起底 善用美人计2012年12月28日15:16羊城晚报[微博]黄亮我要评论(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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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ull, 2, left]  羊城晚报记者 黄亮[/p]  27日,广东省反邪教协会揭露了“全能神”(另一称呼“实际神”)传播及组织控制手法。据了解,“全能神”是假冒基督教名义建立的邪教组织,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快速蔓延,对社会秩序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其快速传播的原因,在于针对不同对象制订了具体细致的诱骗方法,特别是针对已加入基督教会的群众,其诱骗方法十分有针对性和欺骗性。且“全能神”组织十分严密,行动十分诡秘,防备心也很强,公众很难了解其组织活动真相。公安机关在对其信徒进行审讯时,也面临难以解读其暗语以及众口一词、拒不认罪的困难。
  为此,广东省反邪教协会特意揭秘了其主要传播和组织控制手法,提高公众对该邪教的认识。
  传播手法
  揭秘
  编造谎言套近乎 “同病相怜”博信任
  在“全能神”中,负责传教的人必须先认真学习两本书,一本叫《摸底铺路问题细则》,一本叫《工作安排》。按书中定义,“摸底就是借用各种关系,各种方式打入各派教会内部,与人拉好关系,获得他们的信任和好感,以便了解他们内部的实情,为以后引见别人或见证工作打好基础”,“铺路就是在拉好关系以后,谈一些转观念的真理,把他们里面容易打岔的观念、想法、认识一样一样地扭转过来,把他们里面所缺少的真理补上,使他们能谦卑下来……的过程。”
  其接触及靠近传播对象的诀窍就是察言观色,装腔作势,随机应变,循序渐进,死缠硬磨,善于编造谎言。主要步骤有:首先,初次与别人接触时必须隐藏自己的真相,不得暴露身份,常以“寻求”的方式,“学习”的态度,要“抓住对方的情形,说一些适合他口味的话,作一些能引起他注意的事”。其次,说谎套近乎。“全能神”公开宣传“说谎是智慧”,教人学会说谎,并就如何说谎有详尽的指引,“说话时务必别让他们看出咱们在撒谎……地址、姓名、年龄、家庭情况、教会情况等”,其成员把“假名”解释说是“新名”,编造假地址时则要“事先编一地区,并互相有联系,报地址最好说明自己特别熟悉”。然后,与人对上话或联系上后,“可以根据对方心理状态,利用他们的弱点,对症下药,来维持与他们的关系”,“有的人追求哭,这时咱哭得比他们哭得更要伤心痛苦,能打动他们的心,这时的哭是为得到他们的信任”,“哭得让人感觉是出自内心的,不是装出来的”,对于家人拦阻的,就说自己家里阻拦更厉害,“这时咱们(讲自己)说得比他们严重一些,让人听了口服心服,能让他们对咱们有好感”。
  有组织拉人入教 “美人计”进行公关
  “全能神”的传播主要是以农村包围城市,特别是针对如何渗透进农村基督教会,并把原基督教徒诱骗到自己教会制订了详尽的手法。“全能神”成员认为农村信徒很天真单纯,已具备一些关于基督教的知识,但既不系统也不深入,且聚会常不带圣经,最容易被吸收,比吸收那些毫无基础的人还要容易。他们要求“传道人”要有“受点苦,软磨硬缠,蚂蚁啃骨头的精神”,他们往往会潜伏在一个纯正的教会中达两年之久不露出真面目,为的是摸清此教会里的一切情况。
  其拉人入教的主要手法有:首先,不能先暴露自己教派的内容。“全能神”再三告诫他们的人,在开始找人谈话时,要假装寻求真理,打听教会情况,装作初信寻求的姿态混入教会。“不能直接问神什么时候来,有一些咱们常用的属灵术语,不能谈。比如:吃喝神话、败坏性情、刑罚审判、作工原则等”,“咱们的情况不给他们说,即聚会不看圣经,不背主祷文、跳舞、智慧、隐藏等”。跟人交谈时,他们会装作很渴慕的样子,少说多问以了解对方情形,常常先提出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例如“是神大?还是圣经大?”
  其次,不直接否定别人,而是先建立友好关系,然后假师傅出现谈“道”,最后进行破坏。“别直接否定圣经,别说圣经过时了,不看了,里面有人意,全错等等,应该讲神有新的发声”,“别否定三位一体,别谈神的性别”,“别说现在不是恩典时代”,而要说神二度道成肉身,化成“女基督”降临东方,“恩典时代”过去了,现在要跟随他们进入“国度时代”。
  然后,对于刚刚接受“全能神”的人,他们还十分注意照顾对方情绪。他们禁止讲自己曾经烧圣经、诗歌本的事,免得引起不满和警惕。“一激动,话说出去了,身份暴露了,真是可惜!有这样表现的人可以说都是没有头脑的人,都是傻大胆,都是不认识自己的人,都是作工太急的人”,并告诫信徒传教时“不得急于求成,操之过急,不稳重,过早相信对方而吐真情,如神在地工作多少年,道成肉身是女性等等”。
  最后,对于已接受“全能神”的人也要注意保密,从而保证其组织的隐蔽。“对于接受之后的人员要安排好别让其暴露,免得轰动太大阻拦工作。最好做到把好人都得过来,也不让上边或其他人知道”。
  此外,用“美人计”进行诱骗也是“全能神”的惯用招式。“全能神”中以女子居多,她们常用“爱情”、“婚姻”关系,诱惑未找到对象的青年人,在他们的《摸底明细表》中有“有无想找对象”一栏,从而借介绍女友为由套近乎,其实全是婚姻骗局。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务工、长期与配偶两地分居的男工人也成为他们“传教”的重要目标。更为卑劣的是,他们仿效世俗商界中“公关”的一套,专派年轻漂亮、较能说话的女子以“交通”为名,引诱原基督教会的传道人(不管其有无家室),企图让他们落入试探,乖乖地成为他们的俘虏。
  控制手段
  揭秘
  频繁“交通” 掌控信徒动向
  “全能神”组织成员的主要互动方式是私下聚会,定期交流,他们把这种聚会称作“交通”,且以小群体聚会为主,空间也相对封闭。聚会人数初期多则七八个人,后来转变策略,规定人越少越好,均为两到三个人相聚做交流,活动更为隐蔽。聚会地点多为信徒家中,一般选择家人不反对的信徒家,两人交流沟通时一般没有外人在场,不是关上房门就是支开家人,显得十分诡异。
  成员交谈的内容大到国际新闻、国家大事,小到家庭私事或个人隐私,他们都拿出来交谈沟通,用“神话”(指“全能神”女基督的说话)来指引个体的行为和家庭内部事务,一切以“神话”为准绳。在“交通”的次数上,信徒们一般一个星期聚会四五次,明显多于基督徒一周去大教堂的次数。
  “全能神”非常看重其内部成员之间的“交通”,强调成员必须要过教会生活即所谓的“交通”活动。信徒们也普遍遵循这一规条,“光信教、自己看书远不够,不与其他姊妹‘交通’不是真正信神的人”。通过彼此频繁的“交通”,信徒们加强了彼此的联系,也强化了对所谓“神话”的理解,达到类似于“洗脑”的功效。
  这种隐蔽性较强的频繁“交通”活动中,一方面信徒投入了大量时间和情感,对该教会的认同程度逐步获得提升。并且,由于“交通”频繁、活动私密,信徒群体有形成类似于家庭的初级群体的趋势和特征,某些信徒之间的亲密程度甚至超过了和家人亲属的亲密程度。另一方面,教会在信徒聚会活动中定期散发新的“神话”资料,能够较好掌握信徒的活动情况,也利于该组织将信徒成员掌控在教会内部,不容易被其他教派的人挖走,达到牢牢控制组织成员的目的。
  “吃喝神话” 实施精神控制
  与基督教教徒去教堂做礼拜、唱圣歌的团契生活明显不同,“全能神”邪教组织的主要活动内容是“吃喝神话”。“吃喝神话”是“全能神”邪教的内部用语,意思是信徒阅读内部书籍、唱神话诗歌、听录音材料,在此基础上将“神话”作为日常生活的准则,用“神话”来与其他信徒聚会“交通”,并通过掌握 “神话”以发展下线,拉拢他人入教、“传福音”。
  “全能神”强调要将“神话”贯穿到信徒的日常生活,套用其内部资料《话在肉身显现》中的话来说就是:“在整个国度时代神都用话语来作工,以话语来达到作工效果,他不显神迹也不显异能,只用话语来作工”。“只有神的话语才能供应人的生命,只有神的话才能给人光明、给人实行的路,尤其在国度时代。只要你不离开神话的实际,天天吃喝神的话,神就能成全你”。
  调查显示,大多数“全能神”成员说话交谈中不时提到“神话”,可见其对“神话”的熟悉程度和盲目崇拜。
  而在“吃喝神话”的过程中,信徒们很容易潜移默化地接受了“神话”。此外,信徒在与其他信徒的“交通”中不断重复“神话”的内容,用“神话”来引导实际生活中的问题,这与“洗脑”有极为相似之处,正是在反复“吃喝神话”的活动中,信徒们不知不觉陷入该邪教组织的控制。信徒们将“神话”视为真理,并在日常生活中按照“神话”的要求来行动,无形中将“神话”内化为自我的行为准则,从而绝对服从该邪教组织。
  “见证”威胁 实施人身控制
  “见证”这一词语在宗教界有着特定的涵义,其出自《以赛亚书》,是作为与“救赎”相关的名词来用的。基督教界人士指出,见证的动机是要神得着荣耀,如果所说的与神的救赎、与自己的悔改无关,哪怕说得再天花乱坠,也不叫见证,有些见证主要含有功利色彩,并没有神的救赎,则要小心提防,以免走上岔道,甚至误入邪教。
  而在“全能神”看来,“见证”则是指信者得福,不信者受惩罚。其“见证”资料指出:只有信此教才能保平安、才能在新时代里成为得胜者,否则会遭到神的抛弃甚至击杀。其信徒聚会“交通”过程中,讲“见证”是一项重要议程,但所讲内容不过是以讹传讹,荒诞不经。例如,有的信徒说:“跟你说个事,这都是姊妹们‘交通’时候说的真事!有个农村的姊妹也信这位神,她丈夫就老是反对她信,别的兄弟姊妹一来她家聚会,她丈夫就要骂人。这位姊妹就叫他不要阻拦她信,不然会遭到神的惩罚。有一天,这个姊妹家里来了人,就把门关上‘交通’。她丈夫就起了坏心,把常来聚会的人名字写在一张纸条上揣在怀里,要去揭发他们。就在他去的路上,他骑车栽进沟里给淹死了。你说巧不巧啊,就是他家门口的路,天天都要走的,就那天栽沟里了!你看,叫他不要阻拦了,他还写个纸条要去揭发人家,神能让他得逞吗?!凡是阻拦别人信神的,神都要惩罚他!”类似的“见证”在“全能神”官方网站上还有很多,大多是讲述不信此教或者阻拦别人信此教的人是如何遭受神的惩罚的,带有很强的目的性和功利性,与神救赎人、人自我悔改无半点关联,一些信徒正是在这种恐吓中害怕受到惩罚而信教的。
  “行政诫命” 打击“动摇分子”
  通过频繁隐蔽的“交通”以及恐吓性的“见证”,“全能神”使该教信徒共同持有一种亚文化,在对世俗生活与教会内事务的不作区分中,信徒们放弃了世俗生活的独立自主性,逐步将教条主义的规则视为真理奉行,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但即使如此,“全能神”邪教头目们觉得还不够,为恐吓、惩治他们中间的“背叛者”、“动摇分子”,还制定了一套所谓“国度时代的宪法”、“行政及诫命”,用世俗的制度及帮派规章来稳固、管理他们的邪教组织。例如,“对于不信我的,我放在一边,任其乱说乱作,到最后我彻底惩罚他,收拾他……”,“现在我把我的行政颁布给你们(从颁布之日开始实行,针对不同的人给予不同的刑罚),我说到做到,一切都在我的身上,谁若疑惑必遭击杀,没有考虑余地,立刻斩草除根,除去我心头之恨(从此得到印证,谁遭击杀,必不是我国中的一员,必是撒旦的后代)。”如此的阴森恐怖,完全是江湖盗匪的恶人语气,与其他恐怖邪教对付手下人的做法一模一样。
  不但对背叛者手段毒辣,对反对、阻止他们的人,“全能神”的手段也非常毒辣凶残。在河南省就曾发生数起“全能神”歹徒毒打、残害基督徒的事件。这些基督徒均是为了抵制“全能神”而遭受邪教组织的严重伤害,被伤害的人,腿断胳膊折,有的耳朵还被割掉,其情景惨不忍睹,充分暴露了该邪教组织的残暴、没有人性。
  “卸磨杀驴” 信徒万劫不复
  如果说背叛“全能神”的人所受到的“惩治”十分恐怖,那对他们唯命是从的信徒们则更加可怜,他们非但没有“得福”,而且可以说是万劫不复。
  例如,《话在肉身显现》说道:“为我效完力的人,要老老实实地退去,不得吵吵闹闹,小心我收拾你……因着时代的转移,我的工作步伐也大不相同,因着上作的需要,我需要的人也不同,该舍的就舍,该砍的就砍,该杀的就杀,该留下的必须留下,这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趋势,谁也改变不了,必须按着我的来。……我的话就是权柄,谁改动谁就触犯刑罚,必遭我击杀,严重的断送自己的性命。”
  在如此恶毒恐怖的恐吓和凶狠残暴的打击之下,信徒们不敢有半刻停顿,只能按该组织说的做,不能有半分迟疑,更不能有丝毫怀疑,完全失去“自我”,彻底成为“全能神”邪教组织招之则来、挥之则去的利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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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官网荐文:为什么说民运也是一种邪教

2014-06-12 09:08:18  来源:新浪博客  作者:尹国明
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公知要给邪教说话,为邪教洗地,要跟邪教站在一起。这就跟公知要为恐怖分子洗地一样,表面上有些不可思议,但一定有他内在的逻辑和真实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无论是邪教分子也好,恐怖分子也好,他们都具有搞乱中国的企图和动作,这与公知的想法不谋而合,这才是公知要一起站队的原因。  不能说每一个邪教分子都关注政治,但邪教的背后是政治,这一点毋庸置疑。否则,美国也不会容留中国的几大邪教教主,这就跟美国收留中国的几大分裂势力头目一样,政治目的不但明显而且阴险。美国是一个资本至上的国家,资本讲究的就是利益至上。有利可图的事情才会去做,无利可图的事情,哪怕再符合道义,也绝对不会出手。所谓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自私有理”,“自私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这些公知一直给我们灌输的自由主义要义,正是从美国移植和引进的,这才是美国价值观的核心,是"普世"价值的内核。站在美国的角度,中国的邪教分子也好,恐怖分子也好,民运分子也好,都是撕咬中国的有生力量,都可以服务于美国遏制中国的战略目标,所以都得到美国的支持。美国现在是个很懂战略的国家,统一战线策略用的炉火纯青,一切能够反华乱华的社会力量,美国都要团结和利用。美国还可以通过自己的资金和培训,把这些反华乱华的社会力量变成反华乱华的政治力量。所以,邪教组织背后是美国,恐怖组织背后是美国,民运组织背后还是美国。邪教分子、恐怖分子、民运分子在美国的统一点拨下,找到了共同的目标,产生了共同的利益,共同服务于美国的对华战略。
  所以,当一些公知律师为邪教分子在建三江闹事并借此攻击体制,当一些公知为昆明恐暴事件洗地而把责任引向体制,当一些公知把招远邪教杀人的社会愤怒情绪引向体制,一点都不用奇怪,他们本来就是同一个反华乱华战壕的战友和兄弟,为自己的战友和兄弟洗地,这有什么值得奇怪吗?
  而且,民运分子看起来虽然与恐怖分子和邪教分子笃信一些教义有所不同,但实质民运分子信奉的不过是一种隐性的宗教教义,他们把民主搞成了一种宗教的形式,或者说他们把宗教搞成了一种民主的形式。他们把他们的那套民主理念视为神圣不可质疑,并冠之以“普世”之名,讲的是顺昌逆亡;谈的是自由,却只是“我们在讨论自由,你丫闭嘴”的自由,把不同于自己观点的人一概扣上“五毛”的帽子;讲的是民主,却从骨子里拒绝多样性,把不同于自己模式的模式一概贴上“独裁”的标签。更确切的说,他们认定民主的唯一标准,就是是否得到美国的“认证”;他们认定自由的唯一标准,就是是否得到美国的“加持”。他们把美国观点视为金科玉律,把美国标准视为至高无上,把美国利益视为高于一切,对于一切不符合美国观点的、不符合美国利益的、没有得到美国认证的、不能让美国满意的,都要贴上“独裁国家”,“流氓国家”等普世通用的标签。即便这个国家是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祖国,只要和美国利益、美国模式、美国标准有了冲突,那一样都要视为异端而仇视之并搞乱之。为了他们的“民主”教传播,可以鄙视一切道德,挑战任何底线,而且丝毫不会有愧疚感。这跟招远打死无辜女子的全能教教徒杀人之后仍然说自己“不后悔”,没有任何本质层面的区别。
  民运分子的表现难道不是具有鲜明的邪教特征吗?他们是一种隐性的邪教,打着民主利益,传播美国理念,维护美国利益,是“民主全能教”,更是“美国利益教”。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一旦做了公知,就让人感觉不可理喻,好像逻辑和智商瞬间被清零了一样,都顷刻间成了逆向种族主义者,开始鄙视自己国家的一切。他们的言行和举止让我们很容易想起那些邪教分子,是因为他们是用的几乎同一种传播方式和同一种洗脑方式。所以,把公知视为一种邪教分子,可能更接近他们的本质,也就能够解释他们的很多行为。
  当多家海外媒体报道,一封署名“王有才”的公开信披露“民运分子”X丹指令其“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尽快与逃亡美国的“全能神”邪教创始人赵维山联系,在中国境内展开暴力抗议活动,我丝毫不觉得奇怪,他们不这么做才是奇怪的。他们所要做的和正在做的,不过是印证了我前面的分析。而且,国内的民运分子,如“死磕”律师,早就和邪教分子一起战斗了,海外的民运分子长期远离中国,对国内同行的政治敏锐性还是明显低估了。当“死磕”律师,把邪教分子称为“公民”的时候,他们已经是自己人了。民运分子的“公民”现在已经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政治概念。不是每个人都能被民运分子视为“公民”的,只有跟他们理念有相同或相通的地方,他们才会以“公民”相称。见过那些被他们骂为“五毛”的人被他们称为“公民”吗?他们说要民主,民主之后要建立“公民”社会,但别忘了还有一条,他们还要民主了之后杀人全家,挂人路灯,民运分子周亚辉不就叫嚣杀光两亿人才有民主自由制度吗?同样,在印尼符合美国标准之前,他们杀了四十万与自己意见向左的左翼,在韩国符合美国标准之前,他们杀了十万左翼。把左翼杀光了,才具备他们民主的条件。因为这种“民主”,只允许在他们自己人的圈子里轮流做庄。可见,他们的"公民"社会是不允许他们心中的“敌人”存在的,那是他们自己人的社会。“​顺昌逆亡”这才是他们的“自由”本质,“朕即民主”这才是他们的“民主”本质。
  因此,从本质说,民运也是一种邪教,所以,公知也会表现出邪教徒的某些行为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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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明确认定呼喊派等14个邪教组织(名单)
    2014-06-03 09:04:28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记者
在14个邪教组织中,既然把法轮功抹去了?
这也叫反邪教?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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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子邪教
宏堡不幸,红志是喜还是怕?
http://www.zuoxuan.com/bbs/dispb ... ID=27307&page=3

气功大师怎就不堪一击?
http://www.zuoxuan.com/bbs/dispb ... ID=27308&pag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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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zuoxuan.net/bbs/frame.aspx?f=1

邪教疯狂须要警惕!强奸女弟子邪教教主敛财术:聊天2小时收10多万

http://www.zuoxuan.net/bbs/showtopic-2129.aspx



被通缉的“活佛” 义云高诈骗集团全球现形记
http://www.zuoxuan.net/bbs/frame.aspx?f=1
最后编辑zxmy 最后编辑于 2014-09-29 21: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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