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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出版社原社长朱冬生同志:《红色娘子军》的版权归老红军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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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阶级法权是需要逐步缩小的,而不是一下子消灭.
因为资产.阶级法权的范畴很广泛,关系到每家每户,关系到婚姻,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吃穿住住行.
而且,在资产阶级利用资产阶级法权保护它们权利的同时,如果要劳动人民放弃资产阶级法权,那等于是为虎作帐\助纣为虐,等于叫劳动人民白白地把自己劳动成果送给资产阶级\送土豪富翁,反过来,它们变本加厉剥削掠夺劳动人民,好不手软........
因此,劳动人民能轻易放弃自己的知识产权吗?放弃意味着什么?劳动人民只有在捍卫自己劳动成果,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的基础上,才能迫使土豪富豪不断地缩小资产阶级法权!!

《红色娘子军》版权纠纷一事足以让人民清醒,让左派清醒了.资产阶级代理人,利用人们对版权法的漠视,竟然打击压制红色经典文化艺术.竟然还有人厚颜无耻,抢劫掠夺红色经典的文化艺术品,为一些贪婪的私人获得利益?!真是闻所未闻!

在这个问题上,左旋的方法\理念值得参考:

首先,我不怕吃苦、不怕吃亏、经得起各种各样的考验、委屈和磨炼,全身心追求真理向往真理弘扬真理。我要是修炼成功,就要让真正的修炼者比一般人更好,比富豪权贵更好,别人有的,我们要有,别人没有的我们也要有,让人羡慕,让大家都来向我们学习无私无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都来学习超越自我,获得天地宇宙的左旋能量。让人们远离贪婪自私,而是奋勇当先,争先恐后刻苦修炼,做功德做好事。我们要勤奋,要劳动创造,我们要无私忘我,不畏权贵,不欺贫弱,不做势利小人,不侵吞他人利益,不做损人利己事情,成为公平正义的代表,成为心想事成的楷模,无为而无所不为,能容而包容一切愿意向善的人们,善于化解一切人们所不希望出现的事情,达到为而不争,持而不用。要通过勤奋开创,拥有财富---健康财富、功德财富、物质财富、科技财富、文化财富,要拥有世界上最美妙最美好的一切,然后才可以谈放下,放弃,把一切物质财富和健康财富公平合理地让天下好人共享。数千年以来,仁人志士追求大道,人类终将在大道上殊途同归,不谋而合。

如果自己一无所有,想要让富有的人放弃,放下,那是与虎谋皮,想要他们不欺负人民,那是教化不了的,它们会說你没能耐没本事,不仅帮不到劳苦人民,还会起相反作用,它们会更加肆无忌惮欺负你的。富有的人还会诬说你眼红,说你在谋他们的财。你叫它们修炼,它们会在你的净土藏污纳垢。你叫人家做功德,他拿小恩小惠捞资本笼络人心,把人心搞乱。你告诉它们做坏事会遭到报应,它们会请歪门邪道巫师巫婆搞邪术以假乱真......只有当真正的修炼者拥有一切,超越一切,让真理发出耀眼的光芒时,富豪权贵才会用贪婪的眼光瞄准你。只有让富人权贵煞费苦心来偷盗仿冒而空手而归时,你才可以和它们平起平坐,教育它们改恶从善改邪归正,才可以要求大家放弃他们自己拥有的一切,公平地对待劳动人民,你才可以洽谈把一切还给地球和人民的事宜。这时富人无可奈何,只好听从,跟着。因为,它们看到你手上的宝贝比他们强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你不放,它们得不到,他想得到,只好跟着学习放弃。


----摘自<左旋>1992年在雁荡山

知识产权可以放弃吗?要不要放弃?能不能放弃?

怎样面对资产阶级法权?


请参考:

解放军出版社原社长朱冬生同志认为,《红色娘子军》的版权实际上归老红军冯增敏所有。

https://m.sohu.com/a/214408369_125484/?pvid=000115_3w_a
《红色娘子军》版权纠纷,内幕竟然是...
亚太日报01-03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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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日报记者弓晨
2018年的第一个工作日,舆论的焦点再一次关注到历时五年之久的《红色娘子军》著作权纠纷案。一方面,冯远征、梁丹妮夫妇认为,梁丹妮的父亲、《红色娘子军》电影文学剧本创作者梁信先生依然拥有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要求中芭给予赔偿,这遭到了中芭的否认与拒绝。
《红色娘子军》的版权究竟属于谁?对此,解放军出版社原社长朱冬生先生在接受《亚太日报》采访时给出了另一个答案。
解放军出版社原社长朱冬生先生
朱冬生对《红色娘子军》走上被告席表示震惊,并且讲述了他所见证的《红色娘子军》版权归属。1956年7月,为纪念建军30周年,中央军委决定出版一部反映我军30年革命斗争历史的回忆录文集,全军有一千多人参与了征文编辑工作,其中由老红军冯增敏撰写的《红色娘子军》是1957年广州军区编辑征文组选送的征文稿。
而冯增敏,就是《红色娘子军》主人公的原型——一位英勇的中国工农红军娘子军连连长。
1914年,冯增敏出生于海南乐会县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兄妹一共8人。冯增敏的哥哥和堂兄均是共产党员,受哥哥们的影响,冯增敏很早就参加了革命。1931年4月,中共乐会县委发出一张布告,号召妇女们拿起枪来,和男子并肩作战。看到布告后,冯增敏便和村里的几个姐妹一起去报名了。经过一番筛选,1931年5月,冯增敏和100多名妇女一起成为了女子军特务连的战士。
此后,冯增敏和其他娘子军战士,经历了一场又一场艰苦卓绝的战斗。《海南日报》曾在一篇报道中如此写道:“1932年秋,蒋介石派陈汉光警卫旅和空军的一个分队来‘围剿’节节胜利的琼崖红军,对中共琼崖特委、琼崖苏维埃政府、琼崖独立师师部等机关所在地琼东四区发起了疯狂的进攻。”
“为了掩护特委和机关转移,驻独立师师部的女子军特务连和红一营奉命留下在马鞍岭阻击敌人。当晚,女子军特务连和红一营打退了敌人的一次次疯狂进攻。子弹快打完了,连长冯增敏就要求全连战士每人留下一颗子弹以备自杀之用,其余的集中起来交给被称为神枪手的大娥。尽管大娥弹无虚发,一枪打死一个敌人,但由于火力太弱,敌人还是冲上来了,冯增敏便和战士们一道举起石头向敌人砸去。危急关头,师长王文宇带人赶来救援,并命令已完成阻击任务的女子军特务连迅速撤出马鞍岭阵地,女子军特务连第二班继续留下掩护其他人撤退。”
后来,女子军特务连二班全班10位战士顽强抗击,弹药没有了,她们就与敌人展开了白刃战,最后全部壮烈牺牲。
新中国成立后,冯增敏任朝阳、博鳌人民公社副社长,琼海县妇联会主任等职,工作艰苦深入,联系群众,继续保持了当年红色娘子军的本色。1958年作为全国全军战斗英雄模范人物代表受到毛主席的接见,毛主席亲赠她一支全自动步枪。
1957年,冯增敏撰写的《红色娘子军》上送北京后,北京征文编辑部认为这篇回忆录的题材很好,就转交广州军区再进行深入采访加工。广州军区在对冯增敏采访的同时,又专门指定作家对她的文章进行改编加工。
当时,领导征文工作的政治部领导认为一些优秀的素材,不能仅仅作为回忆录出版,还应把它们变成优秀的军事文学作品,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发挥更大的作用和影响。为此,总政决定将题材比较好的革命回忆录交由作家、艺术家重新推敲打磨,把它们改编成小说、电影或戏剧脚本。因而才出现了一批像《红色娘子军》、《铁道游击队》等题材很好的征文稿纷纷被改编为中长篇小说、电影、戏剧。因此,朱冬生先生认为,《红色娘子军》的版权实际上归老红军冯增敏所有。
新闻回放:
《红色娘子军》著作权纠纷案起源于2010年,《红色娘子军》电影文学剧本创作者梁信先生的女儿梁丹妮和女婿冯远征,找到中芭提出其父仍然拥有17年前已出售给中芭的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中芭经调查走访回复冯远征夫妻梁信先生的著作权相关权益已完全转让给中芭,后者表示不接受。随后冯远征夫妻以中芭侵犯其父改编权、署名权为由,向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起诉,要求中芭停止侵权,赔礼道歉。中芭认为,双方之间涉及著作权相关权益的问题早已通过17年前的《协议书》一次性永久买断解决,中芭不存在侵权行为。
1991年,中国有了第一步《著作权法》,1993年,梁信先生与中芭开始就版权问题进行磋商。双方一致认为中芭表演的是中芭自己改编而成的芭蕾舞剧剧本作品,而非梁信先生的电影文学剧本,中芭是改编者、表演者,也享有独立的著作权。但是,根据法律规定,使用已经公开发表的作品(如《红色娘子军》电影文学剧本),虽然不需要经过原作者许可,但应当向其付酬,即梁信先生拥有报酬获得权。但除报酬获得权之外,双方不存在其他著作财产权问题。
中央芭蕾舞团《红色娘子军》新闻发布会
1993年6月26日,中芭与梁信先生双方签订报
最后编辑红色战略 最后编辑于 2018-01-04 0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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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 “知识产权”给普通大众带来福音还是困扰?

2017-12-29 思行学社:清月 马列之声
【马列之声按】 知识产权是资本主义的产物,不是从来就有的,更不会永远存在。

  纵览社会主义法制历史,社会主义国家都对知识产权嗤之以鼻。如《民法学》所记载:“建国以后,尤其是1957年反右运动之后,由于左的思想的影响,白专道路、知识私有的帽子满天飞,自然不会有人敢提知识产权了”[1]。这书中的话不是好话,但它还是记载了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对知识产权的应然态度,我们应该感激这本著作没有对此闭口不言,以至于让我们连了解的机会也没有。

  法规定和定义了正义与非正义,可是,它从来都不是真正实质上的正义,其本质仅仅是被强力所武装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有人认为“版权应该受到尊重,他能鼓励创新”。真的是这样吗?恐怕不然,几乎所有的著作财产权,以及部分著作人身权,已经在实然上成为了信息共享和文明进步的桎梏,实际上也许就像《信息封建主义》一书所指出的那样:“现有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给一些国家和人民带来的信息垄断比封建时期地主对农民的奴役还要强烈。“[2]  

  当然,我们尊重版权,也许比任何人都要尊重。因为我们寄人篱下,像实证法学派所说“恶法亦法”,的确不得不尊重。而至于在道德上,知识产权应该还是不应该尊重,那则是另外一回事了。

  列宁说:“写作事业不能是个人或集团的赚钱工具,而且根本不能是与无产阶级总的事业无关的个人事业。写作事业应当成为整个无产阶级事业的一部分,成为由整个工人阶级的整个觉悟的先锋队所开动的一部巨大的社会民主主义机器的“齿轮和螺丝钉”[3]。我们认为,列宁的话基本表明了一个社会主义者对于知识产权制度的应然态度。

编者按参考文献:
[1]王利明:《民法学(第二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P329
[2]彼得·达沃豪斯,约翰·布雷斯韦特:《信息封建主义》
[3[列宁:《列宁全集(第十二卷)》人民出版社,P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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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没有硝烟的商业战争--电视台、舆论为何静悄悄?


参考
品知要走,我们聊聊知识产权

原创 2017-11-04 清月 思行学社
编者按
2017年11月2日,人大校内PT站品知人大和人大学生告了别,一个兼有IPv6资源免费分享下载和论坛功能的校内网络平台即将关停。
这件事也让思行ers遗憾不已。说到资源免费分享,难免扯出这样一个词——知识产权。看朋友圈刷了一天屏,思行er也想凑个热闹,聊一聊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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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或者说IP,是近两年是火热的词汇。不过,火的原因包括和“抄袭”挂钩。搜索“抄袭”,出来的都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锦绣未央》等热播剧涉嫌抄袭,但抄归抄,骂归骂,出品方和制作方赚的钱一分没少。

离我们更近的,是各大音乐平台大面积涌现付费音乐。王菲的歌要钱,邓丽君的歌要钱,华晨宇的歌要钱,各大音乐类综艺节目的歌也要钱……更要命的是,最喜欢的歌只有QQ音乐拥有版权,而你是虾米的忠实用户。如果是音乐爱好者,就不得不把各大平台的应用都下载一遍。

知识产权引入中国以来,不仅知识分子,大众也把它抬到了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步,当做保障权益、鼓励创新的灵丹妙药。但仔细想想,知识产权的价值导向是什么?它给普通大众带来福音还是困扰?这个讲求利益金钱为本的时代,又会不会给“知识产权”讨回真正的公道?我们追求的创作者权利保护必须要落入现代知识产权的框架之中吗?

我们还是回过头来,看看“知识产权”到底是什么东西。

▶ 近代政治势力与资本结合的产物
现在人们谈起知识产权,就跟谈起吃饭睡觉一样,觉得这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存在,是创作者与生俱来的权利。事实上,在人类历史的绝大部分,社会中都没有知识产权这一概念。

现代社会的知识产权包含著作权(也称版权Copyright)、专利权(Patent Right)和商标权(Trademark Right)。类似的概念最早出现在谷登堡印刷术发明之后的英国,版权一词,当时是指皇室给予书商的专卖权,其实是一种垄断性权力,是政治势力与资本势力的联合。

世界上最早的版权法之一,是1710年英国的《安妮法案》,在此之前,版权这一概念与版权保护都是并不存在的。而在专利领域,世界上影响最深远的15种医药发明中,只有两种曾经与专利打过交道;余下的青霉素,X光,乙醚,等等,都并非诞生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伞之下。

在某些方面,知识产权的出现带来了一定的进步。著作权赋予作者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在内的人身权利,这样,个人的智力劳动的成果不能轻易异化为他人所有之物,尽管对于人身权利的保护很大程度上也服务于财产性利益。

不过,对于作者权利的长期保护也限制了一些作品的利用。在我们国家,作者去世以后50年,TA的作品才能进入公有领域,而在发达国家,一些勤勉的书商和改编者不得不等上70年之久。

▶ 被建构的逻辑:知识用于交换
拥有知识,就有了发展自己的机会和支配思想的权力;拥有产权,就有了占有、支配、获益的权利。知识产权表面上看便是用一种权利垄断了一种权力,但是我们知道知识人类社会一直就有,而产权却是资本主义社会以来才有的。知识产权重在产权,而不是知识;知识产权是为了让产权发挥获利、守利、再获利的作用,而不是为了让知识发挥对于人类和历史的作用。

这里会有争辩。有人会说,知识产权通过产权的确认和保护来促进知识发挥作用,或者说,激励创作。

那我们便聊一聊激励。

首先让我们跳出新自由主义那一套逻辑,跳出那个把一切有形无形的事物挂在市场这个地摊上兜售的逻辑。

医生治病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救人,还是为了赚钱?老师教书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育人,还是为了赚钱?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是为了不要死,还是有什么更为积极的意义?

是的,这个世界五彩纷呈,每个事物都有自己的可能,每个人有无限关于生命意义的选择。但是貌似主张价值多元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浸染下,人们的生活目标却出奇的一致:为了赚钱。

知识是为了什么?赚钱。
保护知识是为了什么?赚钱。
通过什么来保护知识?赚钱。
知识赚来的钱能干啥?赚钱。

历史地看,这个眼界真的很狭小。我们谈论知识的时候,我们认为孔孟老庄,希腊先哲,没有知识产权便没有办法激励自己为整个人类思考,创造;我们认为近代自然科学,没有知识产权就不能产生。事实却是,他们不仅不希望自己的东西被隔离起来、为少数人占有和获利,反而希望能用自己的智慧造福整个人类社会和历史。

毕竟,伟大的思想和人格从来不是用来兜售的。

所以我们应该先承认,知识产权这个伴随着现代资本主义崛起、伴随着生产资料的垄断与集中、伴随着垄断的权力和垄断的资本的结合而越来越重要的概念,不是永恒的,不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不是神赋的而是人架的。

▶ 被用烂的IP和流行废品
聊完远的,我们聊聊近的。今年年初的时候《南方周末》请影视业的三个编剧做了一场访谈,剖析2016年的影视行业和作品。

三位编剧对16年电视剧的一致评价是“没什么值得一提”,除了滥用明星、仓促制作,IP泛滥也成为电视剧质量低下的直接原因之一。

编剧宋方今说:“现在演员们开门三句话——第一句:是IP吗?第二句:是大IP吗?第三句:是真的大IP吗?你都说是,他就跟你谈钱了。”

影视业的IP热是知识产权在与资本亲密媾和后造成消极影响的一个范例。互联网资本巨头们利用IP作品本身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制造流量,各种影视作品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在这样的情况下,粗制滥造频频发生。

当智力成果的生产者被许以发财致富的承诺,不单会有质量不高的作品被过度开发和传播,而且创作也屈身于流量和盈利数据之下,在此动机之下诞生的作品,往往沦为庸俗乏味的流行废品。



● 拥有众多拥趸者的小说《盗墓笔记》改编成电影后,评论一片不满。而作为原作者的电影编剧南派三叔在电影上映前对公众表示这部电影会非常精彩。

你或许会认为过错方是疯狂追逐利润的互联网资本,然而从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和功能来看,它的目的着重于收益,因此本身就包含着对资本青睐的期盼。

不单是影视剧,IP的概念已经延伸到多重领域:展览、商场体验、主题咖啡馆、主题商店……创作者和资本方都愿意投身这样一场似乎没有边界的冒险,不论有多少半途而废的无效尝试和浪费,甚至是让多少翘首以盼的购买者失望,也都义无反顾。

此情此景,我们大可以延伸发挥,提出更多的质疑:

有了知识产权,我们就没有学术造假了吗?
有了知识产权,我们就没有假冒伪劣产品了吗?
有了知识产权,我们的企业就不糊弄政府骗补助了吗?

生活经验告诉我们,不是的。

与其说知识产权遏制了“必要的恶”,不如说知识产权扎根其中的那个资本主义体系自身在把知识商品化的时候就创造、培养了那个恶:商品的第一要求本来不是智慧、不是造福大众,而是产生利润。

那么如果能够更快地评职称,赚更多的钱,我为什么不能打擦边球?我为什么要去思考?

▶ 未被实现的保障和自由
还有一个更基础从而也更现实的问题:没了知识产权,发专辑的人怎么吃饭?写论文的人怎么吃饭?搞发明的人怎么吃饭?

然而别忘了,在雇佣关系占领几乎一切领域的时代,大多数的创作者或发明家早就不是在为自己工作了。这时候,知识产权从社会那里夺走的东西比它带来的要多得多。

我们要说,知识产权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过度保护,夺走的是社会里绝大多数人创造知识、分享知识、发展知识的权利和能力,带来的却是对来自发达国家最高阶层里垄断生产资料的固定一批人的每一代人的收益和社会地位的保障。

● 《专利法》第六条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试想,一个人没有思考和生活的自由,把自己最美丽的年华浪费在写歌功颂德的文章里。

一个人在寻求独立自主的思考和人格的时候,不得不为了生计在学术流水线上不断疲于奔命地制造某些人合意的科研成果。

一个人在进行体力和脑力劳动的时候,大把大把掉头发、隔三差五被Boss骂换来的不过是自己科研成果创造的社会价值的一些残羹冷炙,并眼睁睁看着自己创造的精神财富被兼并、取缔。

这样一个人,我们走到他的面前说:“好好干,我们有知识产权保护你的自由。”

这是何其的虚伪和无益。

然而现在,那么多人却说:“是啊,我们有知识产权保护我们的自由。”

知识分子的被奴役的自由?
知识分子的卑微的高贵?

阿Q多读了几本书,也仍然是阿Q;赵老爷多读了几本书,骗术就高超的多了:企业家逐利的商人精神,就莫名被包装成了求真的科学精神。

▶ “信息时代的圈地运动”
对于知识产权——尤其是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不满,集中在它对智力成果财产性利益的垄断式的保护上,不少学界研究将知识产权的过度保护比作“信息时代的圈地运动”,某种意义上是利益集团对公共资源的侵占。

大概从知乎的Live等付费产品开始,逐利者意识到知识变现的巨大潜力,各类网络课程平台通过微信、APP等形式上线,罗辑思维、吴晓波频道等音像作品开通订阅,腾讯投资的应用“分答”请来papi酱等流量大咖助阵……这些产品,有的吸金不断,不过也常常被理性者诟病名不副实,有的只是昙花一现,比如过气谐星网红papi和分答的合作;更广泛的影响是,它们制造了知识的樊篱,无产阶级或许之前还会在难得的闲余时间看看科普文,现在只能止步于付费入口。对于一般的无产阶级来说,优质的书籍和艺术品都极为奢侈;中产爱嫌穷人素质低下缺乏品味,可是后者被知识创造者的法定权利阻绝在了金色大门之外,却是不争的事实。

这样下去,阶层的进步社会的良性发展从何谈起?

或许底层都还没有资格去为听歌看电影下载小说这样的权利而挣扎——那是小资的痛点——他们的生存就已经直接受到了技术垄断的威胁。有多少穷人因为国际药企的垄断地位而买不起高价药,因为附着在医院设备上那尊贵的专利价值而做不起检查和治疗,眼睁睁地看着生命健康的希望被抹杀?

因为能够获利,即使没有知识产权人们关于富贵病的研究成果也会突飞猛进;因为不能够获利,就算有知识产权,疟疾这些穷人病也继续因为防治无以普及而继续威胁着全球半数的人口。

生命是无价的,知识是无价的,然而知识产权对知识的资本化和产业化处理,不仅为生命和知识标上了价格,还让这价格因为垄断和独占必然的不合理。

得到诺贝尔奖的屠呦呦团队并没有将青蒿素的提取技术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这一廉价药物正在许许多多国家挽救着无辜的生命。屠呦呦团队并没有失去饭碗,他们在体制内部获得了物质的保障和社会的尊重。——这不正是跳出知识产权框架之后,我们所期待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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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之所以要大谈知识产权,是因为思想文化产品和科学技术具有非凡的特殊性。对于个人而言它是自我充实和实现发展必不可少的内容;对于整个人类而言,它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彰显,是指引人们改造世界的工具和照亮文明进步之路的灯盏。

而知识产权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在确立了创作者的财产权利之后,制造出了巨大的矛盾。一方面是智力成果成为特定的少数人用以盈利的工具,在资本主义的经济不平等结构下促成了文化层面的不断分化,资源愈加趋于垄断;另一方面,知识被限制在法律保护范围的框架下,不能充分流动,从而知识文化本身的应用和发展受到直接的阻碍。

本国的多数人将知识产权推崇备至,动力仅仅来自于西方优越逻辑和市场逻辑下的“政治正确”。现如今西方都开始了诸如“copyleft“的反知识产权斗争,我们还要把它当做圣经吗?

难道我们不能憧憬真正的权利和自由?

起码我期待——在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里,创作者的作品和权利得到真正的社会的保障,知识之间没有难以逾越的樊篱;人们自由地创造智力成果,自由地分享智慧和灵感,自由地使用它们来充实自己和改造世界。
最后编辑红色战略 最后编辑于 2018-01-03 23: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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