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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侵权,不可等闲--来自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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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侵权,不可等闲
2017-08-09 07:13   信息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网/报  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
http://www.ipraction.gov.cn/article/xxgk/mtbd/mtgc/201708/20170800149570.shtml






网络上流传着“一图胜千言”“有图有真相”的俗语,然而在视频、音乐的正版化渐成主流的今天,图片却依然处于弱势地位,在7月28日举办的一场有关图片版权保护的研讨会上,从业者慨叹“图片侵权什么时候才能终结”?(8月3日《人民日报》)

  图片侵权确实越来越多发。比如那张名叫“雨伞爸爸”的背影照片,因父亲给儿子打伞而全身湿透,而打动了众多网友,也“打动”了不少商家,上至一些大型国企,下至小小的微信公号商家,纷纷采用该照片做广告。当看到自己和儿子的照片被用到酒类广告上,那位“伞爸”终于坐不住了,决定走司法程序维权。

  随着图文时代的全面到来,我们再也不能漠视图片侵权。一者,图片侵权涉及的被侵权人量大面广。在智能手机、智能相机普及的当下,人人都可以是摄影师,人人都可能被侵权,岂不是乱套了?二者,打击图片侵权是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仅重视视频、音乐、文学等版权的保护,却让图片版权的保护远远滞后于时代,则不利于形成打击侵犯版权的合力。此外,无论是商业广告还是社交媒体平台,充斥着大量侵权图片,则难以让图片行业像视频、音乐、文学行业那样形成一定规模的产值,或者说,图片行业的产值会被侵权盗版现象消耗掉许多。

  可喜的是,版权协会、版权人士已经注意到图片版权保护的滞后与不足,开始组织业内人士研讨网络时代图片版权保护的问题。在笔者看来,一方面,要号召每个图片使用者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无论是政府制作宣传用品、企业制作商业广告,还是公众号运营者发布任何内容,都需要增强版权观念,取得著作权人许可,规范使用图片,即使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他人图片,也要标注原创者,保留别人的水印。哪怕是个人在发微信或微博时,不经意选用的一张配图就可能涉及侵权,别自己为自己挖坑。

  另一方面,在图片侵权泛滥的背景下,相关部门要鼓励图片作者奋起维权不手软,不要怕维权麻烦、成本高昂,正如业内人士所说,著作权人的图片版权保护观念薄弱,是导致侵权泛滥的重要原因。相关部门对于互联网传播的所有版权作品也应一视同仁、平等保护,对图片侵权加大惩罚力度,通过增加违法成本来阻止侵权。有专家建议,图片经营和管理者还需通过建立完善的版权制度、有效的技术保障体系和支撑平台,以及合理和明晰的分配机制等,实现互联网时代图片版权的有效保护。□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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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假冒商标?
2016-04-22 15:50   信息来源: 中华商标超市网   文章类型:新闻    

  假冒商标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同意,而故意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假冒商标与伪劣商品有着严格的区别,伪劣商品是商 品质量问题,假冒商标是侵犯知识产权问题,是侵犯了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专用权利。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人大常委倒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假冒 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

将假冒注册商标罪规定为:
A、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 严重情节的;
B、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
C、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违法所 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对假冒商标的处理分两种情况:
一是对没有构成犯罪的假冒商标行为的处理;
一是对假冒商标罪的处理。
对没有构成犯罪的假里商标行为的处理,基本上 与处理侵权行为和方法相同。
对构成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任何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控告检举。
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人检举的,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依照一般侵权行为处理后,对构成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移送人民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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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禁的影视盗版侵权
2016-10-09 08:02   信息来源: 北京商报   文章类型:新闻    内容分类:转载  【字体:大 中 小】    浏览:27次   版权与免责声明

  又一个提供盗版影视作品资源的网站被警方控制。近日,提供非法BT和磁力下载的BT天堂网站负责人袁某飞被江苏淮安警方抓获,引发外界关注。通过观察可以发现,虽然近段时间业内对盗版侵权现象的监管不断收紧,但由于成本低、渠道多,网络上充斥的盗版仍是一个难以根除的毒瘤,时刻影响着产业的良性发展。
  监管收紧多个平台被查
  “BT天堂也阵亡了吗?”十天前,由于BT天堂无法打开,一位网友在网络平台上发起提问。对于不少人而言,BT天堂并不陌生,是寻找、观看影视作品的主要渠道之一。但是,BT天堂所提供的1万多部国内外影视作品的BT种子和磁力链接均未经授权,侵犯了相关方的著作权。
  据警方调查,BT天堂负责人袁某飞从去年6月起,将从网络上采集的影视作品BT种子和磁力链接存储在自己负责经营的BT天堂等三个下载网站,而网民则能免费从该平台上下载,使得该平台流量不断增加,高峰时期日均PV浏览量能达到300万,日均IP访问量达60万,并借此通过广告联盟注册账号,通过投放广告在一年时间内牟利90多万元。
  众所周知,现阶段影视产业发展飞速,但提及阳光背后的阴影,利用网盘、盗版资源链接等方式的侵权行为则是插在从业者心中的一根刺。公开资料显示,近年来我国国产电影的盗版损失率已高达55%,每年损失超过10亿元,绝大多数电影在上映后很快就能在网上搜索到盗版资源。
  鉴于影视盗版侵权的严重程度,政府、市场等方面均对此加强监管,不仅国家版权局下发了《关于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的通知》,今年下半年,国家多部门联合发起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突出整治未经授权非法传播网络影视作品(包括使用网络广告联盟等平台)的侵权盗版行为。与此同时,片方加强对盗版侵权的追究,国内主流视频网站也积极采购正版版权,每年的采购成本高达180亿元,从而挤压盗版方的生存空间。经过多方面的共同协作,包括BT天堂、人人影视网、蓝影网等平台均已关闭。
  屡禁不止一波刚禁一波又起
  包括BT天堂在内的多个侵权平台接连关闭,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加强监管网络盗版侵权行为的成效。然而,这些已关闭的网站和平台,只是影视作品侵权大军的一粒沙子,背后还有无数侵权方的存在。
  通过观察可以发现,虽然监管愈发严格,但在盗版网站、网盘接连被封后,新的平台又接连设起,并不断地通过微博、微信、论坛等渠道迅速发布消息,其中昨日首日上映的电影《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已在当日晚间出现多个“加微信发资源”的帖子。此外,除了部分盗版方是通过用户免费下载增加流量从而吸引广告外,还有盗版方则通过不等的价格售卖盗版资源,比如目前还在院线上映的《追凶者也》被部分盗版方叫价3元。
  盗版侵权行为难以遏制,一方面是侵权行为在监管下愈发隐秘和多变,并迅速改换渠道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与此同时,在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徐家力看来,取证难、维权成本太高则成为版权方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有消息显示,今年上映的《北京遇上西雅图之不二情书》也是在首日上映即遭遇盗版,随后版权方寻找偷拍版本流出的影院并决定起诉盗版方,但在距离影片上映4个月后,仍处于取证环节。
  值得注意的是,正是因为版权方在取证、诉讼等阶段需要付出较高的时间和资金成本,使得部分版权方选择放弃追究,给了盗版方存活的空间。
  打击关键提高惩罚力度
  盗版侵权行为给版权方带来的损失并不是小数目,天擎华媒(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东亮曾表示,一般盗版侵权行为会使影片流失两成票房,其中最高损失可达四成左右。其中,前段时间上映的电影《微微一笑很倾城》因遭遇盗版侵权,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其出品方之一华策影视就表示公司损失已有上千万元。在提及如何治理盗版侵权时,很多从业人士纷纷提出应提高惩罚力度,并认为目前对于盗版侵权方的惩罚较轻。
  据国家版权局日前公布的2015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有两件涉及影视作品,即“人人影视网”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和江苏“速酷电影”网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而这两件案件的结果分别为“人人影视网”被罚款5万元,并没收主要用于侵权的服务器1台,同时网站负责人主动关闭涉案网站,以及“速酷电影”负责人田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违法所得114万元予以追缴。若以此进行比较,对于盗版侵权方的处罚确实并不算重,所起到的威慑力度也有限。
  此外,还有业内人士认为,遏制盗版侵权若仅依靠政府和相关企业,作用仍有限,还有一个关键的角色是观众,如果观众能够对盗版资源说不,则能对侵权方起到较大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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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什么是侵权

侵权就是把别人的知识 文化 科技 劳动成果,随手拿去,当成自己的,不付报酬。或者随便把别人的孩子乔装打扮,让别人不认识自己的孩子,以假乱真。
知识产权主要三大块:
一、商标权,包括标志(你长期使用的标志,即使没有注册,也是你的,别人注册叫抢注,属于侵权,可以收回。)
二 、专利权,你发明报批专利,任何他人不能再报批,没有你授权,就不能使用。
三、版权(著作权),证明是谁的作品。你的文章、画、作品、设计、唱的歌曲、歌词曲谱、舞台节目,都是版权,他人在后,就没有版权。他人使用要经过你同意,授权。
版权是商标和专利的根子。把别人的作品抢注的商标和专利,要撤销,并罚款赔偿,追究来龙去脉。
四、软件类,
为什么侵权?
侵权者,觉得别人的好,常常别出心裁,挖一点,篡改,剽窃,抄袭。
有企业家说的很直白:“换脸”,觉得他自己的脸面,自己的名字,自己的作品不佳了,需要改头换面了,才会侵权。

允许引用,写明出处,不属侵权。但是,做门面,做标志,必须获得授权。
知识产权,属于资产阶级法权,社会主义建设,逐步限制,缩小资产阶级法权,但也不是一下子全部取消。
哪怕进入共产主义社会,著作权人名字,都不能改的,只有更加自觉尊重他人知识文化创造。

在资本主义社会,知识产权才创造财富的重头戏。
好像一支军队,没有旗子,没有标志,怎么指挥?怎么区别?
但是,你不能冒充,不能近似,只有合作伙伴,盟军,才可以使用你的标签。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知识产权可以给公共事业。
但是,私有企业是赚钱的。不能让劳动者白白付出劳动,让私人拿去赚钱,这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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