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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政府篡改文物就是违法犯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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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政府篡改文物就是违法犯罪
 高致贤

  湖南邵阳市政府的新《北塔记》,明目张胆地篡改国保文物北塔的历史:以车大任取代了始建者高冈凤。这是一种藐视国法的公开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严惩!
  文物是我国历史文化的证明,对人类历史文化研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它的不可再生性,必须通过一系列的管理办法来保护珍贵的文物.保留下我们人类的发展历史,让这些文物能够永远流传下去,见证我们人类的成长.
  如何保护好文物,是世界各国、各民族共同关心的课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也为此付出了诸多努力。文物古迹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创造的具有文化价值的财富遗存......
  因为文物对于人类具有极高的价值,所以,国家对于文物的保护不只是会议号召,也不只是政策条文,而且是用国家法律来保护。可见国家保护文物的严肃态度!不要说邵阳市政府这样公开篡改国保文物的历史。就是未经批准擅自修复、复制、拓印、拍摄馆藏珍贵文物的,文物法实施条例也规定,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新公布的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或者损毁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除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外,还可以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这只是对民众而言,对于知法犯法者另当别论。邵阳市政府文物管理单位,既是知法者,又是执法机关,他们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如此明目张胆地公开违法,比那些盗窃文物的罪犯还应罪加一等!
  2016.5.24.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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