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文章中很多观点,为受贿的周建华被判死缓感觉实在过分了!法庭还是法庭吗?!这也显然公检法不合格的问题已经严重加重了腐败的速度——这样的公检法必须清除!这里顺带问一问,薄熙来案中认定为薄熙来收受的国外别墅收回来了吗?!现在这个别墅由什么人打理?中国官方去人打理了吗?那个主导薄熙来贪污的属下现在判刑了吗?这些事项总该给民众一个说法吧!不然如何体现上层的法治精神呢?!薄谷开来所杀的那个人的法医鉴定又是如何被之后的法医否定了的!?那么作假的法医应不应该追究其违法或渎职责任?!国安部门又是如何排除那个死了的英国人不具有间谍性质或长期潜伏定时启用性质的谍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