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旋联合体欢迎合作,同时欢迎选择左旋名字和图形标志,通过左旋授权正确使用!!坚决反对盗版剽窃不劳而获!

左旋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蓝羽:看文化枪手如何帮毕福剑开脱 [复制链接]

1#
2015-04-09 13:14:05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蓝羽
自从笔者关注毕福剑事件开始,就逐渐发现原本一边倒的指责毕福剑之恶行的网络声讨中;却掺杂着另一种言论,那就是迫于毕竟不是“国统区”的事实,文化枪手们明着不帮毕福剑说话,暗地里却在有意妖魔化“上传视频者”为“告密”行为,并将此定性为道德层面来打压;试图让广大网友发生倒打一耙的大规模的“阵前哗变”。试想,当这种言论被“枪手和媒介”一边倒的加以扩散,那么其结果就必然会是用牺牲了一个“毕福剑”的代价,却永远铲除了“上传者”所产生的土壤,于是就能实现用一个“毕福剑”的消失来换取今后更多“毕福剑”的诞生。道理很简单,正义之上传者被妖魔化为“告密者”,今后谁还能敢于为我们的红色信仰坚守阵地?如此下去,八千万党员的所谓“钢铁长城”将形同虚设,而且反过来还会被这种“言论”一并统战了去。这就叫为着千千万万个“毕福剑”而针对今后可能出现的广大正义之士进行的杀人不见血!在知道了其厉害关系后,笔者坚定信心誓要与广大正义之士共同反击这股由“枪手与媒介”发起的新一轮进攻战。无论枪手与媒介什么来路,任凭你们说破大天;传播在广;首先毕福剑之行为是铁板钉钉,其次“上传视频者”之行为就是正义的;应该提倡和鼓励的行为。于是新的一场“围点打援”战;阵线分明的交织着……  4月6日,极度被传播的毒文《媒体评“毕福剑损毛泽东”传闻》和《毕福剑饭桌上唱京剧是为娱乐谁?》,此两篇遥相呼应,手法均是不敢公开为毕福剑洗地,但用力点都朝着“上传视频者”发力,结果还是影响了不少网友的观点。
  4月7日,新浪博客里突然出现一篇很适合一般平民阅读的超级毒文,当天被点击超过了30多万,目前已经达到60多万点击,评论近2千条。该题目和文章内容就更为直接和赤裸的对“上传视频者”发起了强烈的攻击,题为《比毕福剑的段子更恶劣的是告密和告密文化》。此文章的恶毒基本就是公开的鼓噪群众“毛主席与中国共产党”可以忽略不计,就是要把“底线思维”彻底抽调。

实名认证为《少年儿童研究》执行主编刘加民的这篇博文被新浪博客推荐后,点击量已经达到73万

  ……
  时间进入到4月8日,“法制日报”隆重登场,以“法”的姿态在开篇的核心提示里就对“上传视频者”打“实”了50大板!这个“实心”的50大板就是用“泄露和偷偷放到网上行为本身应受到谴责”,翻译过来还是将此妖魔成“告密”。这可是法制日报,一言九鼎呀,“上传视频者”除了被上述媒介和枪手妖魔化为“告密者”,没想到法制日报也搞“形左实右”;对上传视频者态度立场与上述毒文高度一至。其具体表现是对上传视频者来实心的,而对毕福剑却满篇“隔靴搔痒”地用言论自由;言多必失的惹祸之类说来说去,最后还着重给广大读者和网友们来了个划定范围的“不应承当法律责任”匆匆了事。但是对“泄露和偷偷放到网上行为本身”是否应当承当法律责任就是不说,这算是埋伏吗?总而言之;这篇文章在笔者眼里实际上也与上述毒文性质一样,明的不便与众民作对,只能旁侧敲击的对准“上传视频者”公开捅上一刀。殊不知以法制日报的头衔,这一刀可是致命的,因此客观上该文应该算是毕福剑事件的“最大援兵”,可谓是“重兵团”出场。
  写到这里,笔者必须问清楚“法制日报”一个问题,在当前落马的所有的老虎和苍蝇中,非司法部门的中纪委和各地纪委便衣取证摄像;还有记者暗访摄像以及“小三”反腐录像材料举报;最后还有广大上访和非上访之民众的举报材料;这些都摆脱不了“隐瞒当事者和没有事先通知当事者”之行为;应当也有“泄露和偷偷放到网上行为”之嫌,按照“法制日报”逻辑,那么他们本身行为是否也要受到谴责?是否又应当承当法律责任呢?
  如果说这些可以不算,那么对待意识形态领域内的“腐败”现象;而出现的正义举报上传怎么就变成了“受到谴责”的行为呢?换句话说,我们至少可以证明;假如“法制日报”作为当事者;正好遇到了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有人正在“辱骂领袖和党的言论”之腐败现象,那么“法制日报”按照其自身的立场逻辑,表现应该是为了“不受谴责”而去选择做“鸵鸟”或是如视频中那些鼓掌之神秘人一样,该敲锣就敲锣;该打鼓就打鼓;该喝酒当然继续喝酒,如果当中恰好发现有人正在“偷偷取证”,那么毫无疑问“法制日报”一定会掏出共产党发给的证件“勇敢制止”;然后再大声谴责,当道德谴责没有用的话;于是就很可能出现帮助类似“毕福剑”之人将正在“录像者”扭送司法。这样的逻辑应该不是胡说八道吧,这是什么性质的“法制日报”?还是由广大读者自己来评判吧。
  法制日报这样的逻辑就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在当今中国“法”实际上要大于党,党要听“法”的话,而习近平主席所说的意识形态方面的政治底线思维统统不是底线。对于这个“法”而言,“法律党”才是底线,管你共军、蒋军、还是美军,管你是土豪劣绅、权贵资本还是一般底层民众,谁对我利大;“法”就为谁服务!怪不得前些年那个著名的“邓玉娇”案件会在这样的“法”里面出现,于是那么些年来百姓们普遍深知即使有道理,但如果没钱没势照样输掉官司的现象也就见怪不怪了。(该文链接《毕福剑对毛泽东的不敬言论应受公众谴责》 )
  还是4月8日这一天,中青报终于旗帜鲜明地发了一篇题为《毕福剑,你欠全国人民一个道歉》,该文不像上述毒文一样有意回避意识形态问题,如:毛泽东是一个时代的伟人,是共和国的缔造者。没有毛泽东没有共产党,毕福剑还能像现在吃香喝辣交杯问盏、提起筷子吃肉放下筷骂娘,打着百姓舞台的旗号、装傻卖乖在全国人民面前充“姥爷”?毕福剑不是两三岁的孩子,他的世界观早就形成。或是真情流露,或是酒后吐真言,或是忘形之语。不管怎么说,都应是其骨子里缺乏明确的、起码的、与其身份相符的政治立场底线的行为体现。
  不但如此,该文对社会出现的“援兵”,采取了这样的表述:毕福剑应负起责任,莫道委屈,外人也不应迁怒于所谓的“告密者”。什么叫旗帜鲜明?那就是既要毫不留情的指出其意识形态性质的严重错误,同时也针对“援兵”的冒头采取了必要的警告。虽然这一警告带有规劝的意思,但至少是一种态度和立场,虽显柔弱但很及时必要。至少可以做出这样的结论,此时的中青报不会与法制日报一样的立场,当自身处在这样的环境里,至少不会对“上传者”之行为看做是“受到谴责”的行为。
  对于文章标题,笔者很是点赞!我想这是给毕福剑同志最后一个机会,因为“治病救人”向来是我党的一贯主张,当然毕福剑同志的道歉程度是否真心实意,是否真正意识到自身的严重错误,还要看他自己的思想认识深不深刻,因为决定权在人民手中。但是笔者需要指出的是,就毕福剑当前的思想意识已经证实是不适合央视这个平台的。(该文链接:《中青报特约评论员:毕福剑,你欠全国人民一个道歉》)
  

  蓝羽 2015.4.8

分享 转发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Ctrl+Enter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