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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杀人囚犯喊冤20年 检方当庭称可能另有真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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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新闻
澎湃新闻
王健2015-06-11 16:37


杨明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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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旧照

6月11日,山东高院宣布聂树斌案复查延期三个月时,在千里之外的贵州,另一起发生在20年前的凶杀疑案再审开庭。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多次报道,该案“凶手”杨明被判死缓后坐牢近20年坚不认罪,也拒绝减刑。

杨明的辩护律师张磊向澎湃新闻介绍,杨明故意杀人案再审庭审于11日早9点20分左右开庭,12点40分左右结束,“我和律师王宗跃出庭为杨明做了无罪辩护,出庭检察员发表检察意见也认为杨明故意杀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关键证人证言合法性、客观性不能确定,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另有真凶的可能性存在。”

张磊介绍,出庭检察员建议法庭公正判决,贵州高院将对本案择期宣判。

“凶手”服刑20年始终拒绝认罪减刑

澎湃新闻今年3月独家披露,1995年初,贵州省天柱县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时年30岁的杨明被认定为嫌犯,于当年3月29日被刑拘,后于8月28日被批捕。

1996年9月13日,贵州黔东南州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杨明故意杀人。同年12月26日,黔东南州中院判决杨明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死缓。 1998年3月4日,贵州高院裁定驳回杨明的上诉,维持原判。

张磊称,该案从侦查阶段至今二十年,杨明始终未做有罪供述。澎湃新闻获取的该案起诉书、判决书等司法文书,也未显示杨明有任何认罪情形。死缓考验期满后,杨明被改判为无期徒刑,但他始终拒绝认罪减刑,与家人坚持申诉。

2014年10月,该案出现转机,贵州省检察院启动复查“杨明故意杀人案”。2015年4月1日,贵州省检察院以“生效判决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贵州省高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4月21日,贵州高院作出再审决定,对杨明故意杀人案立案再审。

警方被指“押人取证”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律师张磊认为,本案全凭间接证据定案,而认定杨明作案的最关键的间接证据是证人杨某某的证言。“但该证据是非法取得的,存在暴力取证、诱证等嫌疑,其本身也是矛盾的,是不符合事实的、虚假的。”

资料显示,证人杨某某于1995年4月3日被传唤,在没有任何证据指向她有任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杨某某次日即被以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

4月12日,在杨某某第一次做出不利于杨明的指证后,被转以赌博罪名收审,直到5月23日取保候审。张磊称,整个讯问过程没有任何涉及其故意杀人及赌博的事实。

张磊还指出,杨明曾当庭陈述遭到长时间连续审讯和打骂,侦查人员还指使同监室人员殴打致其重伤。

“同一个侦查机关,同样的侦查人员,能够对杨明实施刑讯逼供,就让人有理由怀疑他们为取得杨某某对杨明的指证,会同样对杨某某实施刑讯逼供。不然,为什么要关押证人50天?”张磊说。

此外,张磊在申诉意见中还对杨某某的证词的事实部分提出了质疑。如杨某某证词中称,她在1995年1月22日中午起床时看到杨明脸上有三道抓痕,这与对杨明的身体检查结果不符。杨某某在被关押期间给杨明写了两封信,称自己“怀孕”和“身染重疾”,但这并非事实。张磊怀疑,这些谎言或许是其配合侦查机关对杨明骗供、诱供。(一号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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