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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雪峰:就近城镇化 农民更不应失去土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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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0 10:50:44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贺雪峰
中央提出三个一亿人口的城镇化战略,其中一个是一亿农民就近城镇化,具体就是通过发展县域经济,建设建制镇,让农民可以离土进城,实现城镇化。

  就近城镇化的战略很重要,无论是从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的角度,还是从农民进城便利的角度,都具有重要意义。

  总体来讲,当前的城镇化,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先行一步,经济发展快,城市化率高,因此中西部农民工山遥路远来到沿海地区务工经商。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增加了农民家庭收入,却因为务工 经商地点离家乡太远,难以随时返回家乡照看留守家乡的父母、子女,造成农民家庭的分离。最近几年,因为交通通信的便利,以及农民工工资的持续提高,农民工返乡相对容易。在2008年 全球金融危机前,交通通信不便,务工工资又低,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农民工外出务工多年未回、农民家庭长期不能团聚的情况。

  当前农民家庭普遍存在的中老年父母留守务农、年轻子女进城务工经商的分化有其合理性,因为中老年农民缺少城市务工机会,而务农正好,农村生活费用较低、人际关系熟悉,这种“半工 半耕”就比农民全家进城可以有更高收入和更低支出,可以过得更好。

  如果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可以在离家乡不远的县城或乡镇找到就业机会,他们就可以一方面从城镇获得务工经商收入,一方面照顾农村父母、子女,既有较高收入,又有完整家庭生活。

  现在的问题是,总体来讲,中西部地区,县域经济不发达,县城的就业、工资水平远远低于沿海发达地区,除非家庭中父母太老、子女太小需要照看,无法远离家乡而不得不就近务工外,大 部分农民工都到沿海发达地区或大中城市务工去了。

  最近几年,因为中西部建设力度加大,沿海产业向中西部转移,中西部地区就业机会相对多了起来,农民跨省务工的数量开始减少,就近就地城镇化开始出现。如果国家发展战略中进一步对 中西部经济发展有所照顾,农民工回流的情况还会持续,农民就可能在无需忍受家庭分离的情况下分享城市务工经商的收入。

  以家乡农村为基地进城务工经商,时间长了就可以有所积蓄,就可以在城市买房安居。一般来讲,靠农民家庭的农业收入和务工收入是不大可能在沿海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买得起房的。在中 西部县城和建制镇买房则可能买得起。最近若干年,全国各级地方政府都发展土地财政,开发商品房。在返乡置业的口号或婚嫁压力下,农民进城买房已成普遍现象。有些村庄已有接近一半 的农户在县城买商品房,一般农村也都有相当比例农户进城买了房。

  现在的问题是,进城买房的农民却很难在县城住下来,原因很简单,就是县城缺少高收入的务工经商机会,农民家庭现在的收入模式一般是中老年父母务农获得务农收入,年轻子女到沿海务 工获得务工收入。若农民全家搬到县城,中老年父母缺少就业机会,年轻子女在县城只能获得较低的务工收入,而城市生活成本要远高于农村,这样一来,农民家庭收入锐减,而生活成本大 增,农民家庭在县城的日子必不好过。

  因此,在当前县域实体经济没有一个真正的发展、县城缺少较高收入的务工经商机会之前,农民家庭即使在县城买了房,也是住不下来的。他们在县城买房,父母仍在乡下居住种田,子女仍 到沿海地区务工经商。农民买的房子空在那里。这就是当前中西部地区县城普遍空城化的原因。

  如果国家支持农民就近城镇化,给中西部地区以平等的政策发展经济,中西部县域经济就可能会有一个较快的增长,农民在县城就可能会有较多较高收入的务工经商机会,农民也就不必到沿 海地区和大中城市务工经商,而在县城住下来、工作,他们的居住地(已在县城买房了)和工作地就没有分离,他们就因此在县城真正地就近城市化了。同时,又因为农民就近城市化,他们可 以十分方便地照看仍然留居农村的父母(子女则带进县城),这样虽然家庭仍然分离,但照看方便。

  相对全家进到县城,中老年父母无事可做,且在县城不大的家中紧密相处可能导致的冲突,父母留村务农,不仅有农业收入,而且生产的农产品可以供给县城居住的子女,子女生活条件更好 ,父母也有成就感。相对于在县城的生活,老年父母的村庄生活,不仅熟悉自在,而且自由。只要没有失能,农村中老年农民的生活质量是不差的。也是因此,除非进城子女生育孙辈需要照 看,而不得不进城与子女一起生活,很少有中老年父母愿意跟子女进城生活。

  不仅当前农村中老年父母不愿进城,而且,现在年轻的进城农民工,他们在城市买房安居了,等到他们的子女成年,子女的子女也已经上学不再要人照看时,这些过去年轻的农民工会发现, 自己已经没有了在城市就业的机会,他们缺少退休金,也不可能再买得起一套房子来住,与子女生活在一起,也不自在,不便利。若可以回去农村,那就真是不错的选择。

  在此我们一定要记得,不仅当前农民工是这个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而且在未来很多年中,农民工仍然会是弱势群体,大部分进城农民工未来的日子很难好到可以在城市体面安居的地步。

  因此,在农民进城的时候,要为农民家庭保留返乡的退路,保留农民在农村的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离开了农村的退路,进城失败的农民家庭或他们的中老年父母可能就无路可走。

  遗憾的是,当前学界乃至政策部门有一种普遍性的看法,就是农民就近进城,在县城买了房子,他们理所当然就应彻底从农村农业中退出来,一方面完成城市化,一方面扩大农业经营规模。 有人认为,正因农民退出宅基地,可以让城市人来买下置业。甚至有一种看法认为,就近城镇化正是为了推动农民从农业中、从土地中、从村庄中彻底退出。甚至有政策与之配套。

  这样的看法及政策,显然没有真正深入到农民的生活中去,也不理解土地是数以亿计农民的基本保障和社会保险,是不能自由交易也不可轻易失去的。

  所以说,就近城镇化很好,但请不要让农民失去土地。
最后编辑还我自然 最后编辑于 2015-06-20 11: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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