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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与转基因,一子落错满盘皆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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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6 08:49:15  来源:察网  作者:《全球冲突与人的安全》

  与生物技术相关的某些产品,比如疫苗和转基因主粮,具有史无前例的人口覆盖性,一旦这些产品出现污染等事故,或者被用作潜在的战略工具,将产生无法估量的后果。例如,通过强制的计划免疫渠道,疫苗可以覆盖100%的目标人口,转基因主粮则可以送达目标人口的全体,含有草甘膦成分的转基因食用油,通过食堂、餐厅等渠道,可以覆盖几乎全部在校学生以及现役兵员。这类风险是前所未有的,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并严肃对待,任何一点疏忽和侥幸心理都将可能造成国家安全方面的无可挽回的损失。
  国家安全的内涵与外延并非一成不变。近些年来,军事、政治等国家安全因素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非传统安全威胁”的研究方兴未艾。然而,在全球化的喧嚣中,由于受控于垄断资本的国际主流媒体的引导,技术能力非对称状态给后发展国家所带来的新型安全威胁常常被人们所无视和忘却,生物技术领域的安全现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生物技术在半个多世纪以来发展极为迅猛,其影响面极广,涉及微生物、动植物、生态环境、医学、农业、粮食、生化战争、生物恐怖主义、人的健康、人口安全等方面,其覆盖领域是其他任何技术都无法比拟的。又由于它与生命现象有关,与人本身的健康和安全有关,因此具有格外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生物技术的发展,催生了新的战略安全威胁模式。2003年美国学者提出,可以发展一种新型生物战剂作为战略武器,对特定平民人口隐蔽施用,达到使目标人口“绝育、致癌或者体质衰退”的长期效果。 一旦这种武器投入使用,受害国将承受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其危害可以和艾滋病给亚非拉国家带来的巨大灾难相比拟,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般而言,科学研究以及技术的开发应用,可能会给人类社会带来三类风险。
  第一类风险,是认识上的风险。比如药物的毒副作用,需要足够大的试验样本才能充分暴露;又如在早期脊髓灰质炎疫苗中存在的有致癌风险的SV40病毒,是在疫苗已经被大量使用以后才被发现的。这类风险,可能给人们带来伤害。这样的风险和伤害无法绝对避免,也是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必要代价。但是这样的风险应该设法控制,比如对新兴技术,应先小范围试点,在确认安全或掌握了风险控制手段以后再做推广就是一种相对稳妥的做法。但是,这种谨慎所需要的时间和成本往往是急于获取利润的资本利益集团所不愿和不能忍受的。
  第二类风险,是偶然的事故性风险。比如,医学研究机构储存的病毒,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水灾、地震、车祸等)的破坏而释放,造成人员感染。这种风险,同样不能绝对避免,所以需要采取格外的安全措施。一个触目惊心的案例是发生在印度的博帕尔事件:1984年12月3日凌晨,印度中央邦博帕尔市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下属的联合碳化物(印度)有限公司设于博帕尔贫民区附近的一所农药厂发生氰化物泄漏事件。2000多名博帕尔贫民区居民当场丧命,后来更有20000人直接死于这次灾难,20万以上的博帕尔居民永久残废,当地居民的患癌率及儿童夭折率大幅上升,生态灾难的影响至今无法消除。
  第三类风险,是技术成果有被用作武器,比如用于生化战争和生化恐怖主义的危险。若干国家在这方面投入巨大资源进行研究。1991年沙漠风暴战争时人们最担心的危险来自生物武器炭疽菌。而引起流感的H1N1病毒,有学者认为该病毒是从实验室泄漏出来的,即人造病毒。
  上述三个层面的风险与危险,贯穿于生物技术研发与应用的全过程。由于现实人类社会的复杂性,上述风险往往难以区分。在国家相互敌对的条件下,技术先进一方对技术落后一方,可以把第三类风险进行伪装并宣称其为第二类或者第一类风险。例如,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臭名昭著的日军细菌战部队对中国城镇进行鼠疫传播,731部队长石井四郎等罪犯很清楚,他们在占领区乃至战时中国所进行的细菌攻击有可能被认为是自然暴发, 这也是他们使用感染鼠疫的跳蚤的原因之一,而日本的细菌战罪行,又被之后的美国占领当局出于私利考虑而长期掩盖,致使细菌战战犯不仅逃脱了正义的审判,甚至在日本政界、学界成为专家。
  现代生物技术是指在体外将核酸分子插入载体分子,构成遗传物质的新组合,并将之掺入原来没有这类分子的寄主细胞内,而能(使之)持续稳定繁殖的技术; 也有学者认为,生物技术是指以现有生命科学和其他基础科学为基础,利用先进的工程技术手段,按照预先的设计改造生物体或加工生物原料,生产出特定的产品或实施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 现代生物技术主要包括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发酵工程和蛋白质工程以及克隆技术、纳米技术、基因芯片技术等新技术。
  生物技术的发展赋予科学家和工程师前所未有的、超乎前人想象的技术能力。2001年,澳大利亚科学家发现,老鼠感染了一种类似天花但被认为是温和的病毒,出人意料地致使大批老鼠的免疫力下降而死亡; 2002年美国科学家利用化学方法合成了天花病毒; 2010年美国人文特在实验室中通过化学合成方法创造出世界上首个人造细胞。 这些能力如果应用于军事武器研制或者其他邪恶目的,其后果将不堪设想。
  迅猛发展的生物技术带来了一系列的伦理道德和社会安全的问题,诸如转基因动植物的潜在危险性、克隆技术所带来的伦理学问题和法律问题、基因歧视和基因鸿沟问题、基因武器灾难、生物资源保护等问题,尤为令人瞩目的是生物恐怖问题。
  生物恐怖已经成为一种新的战争样式, 具有易行性、散发性、隐蔽性、突发性、多样性和欺骗性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得发动生物恐怖袭击的门槛远低于常规战争。
  比生物恐怖更具一般性的是生物威胁的概念。生物威胁,一般是指能够产生强烈传染性致命疾病的病毒、细菌以及基因片段对人类社会正常发展造成威胁,甚至危及国家安全的一种态势(生物威胁既可以源于恶意,也可能源于事故)。 生物威胁具有隐蔽性和扩散性等特点,极易在社会中造成恐慌心理,改变人流、物流、财流的具体流向,使大量生产和生活活动中止,从而使国家社会经济的运行链条出现重大偏移,严重时可能诱发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危机。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与生物技术相关的某些产品,比如疫苗和转基因主粮,具有史无前例的人口覆盖性,一旦这些产品出现污染等事故,或者被用作潜在的战略工具,将产生无法估量的后果。例如,通过强制的计划免疫渠道,疫苗可以覆盖100%的目标人口,转基因主粮则可以送达目标人口的全体,含有草甘膦成分的转基因食用油,通过食堂、餐厅等渠道,可以覆盖几乎全部在校学生以及现役兵员。这类风险是前所未有的,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并严肃对待,任何一点疏忽和侥幸心理都将可能造成国家安全方面的无可挽回的损失。
  需要格外注意的是,作为生物技术应用的例子,转基因食品和疫苗最大的、最突出的、最区别于传统产品的特点是,收益方与风险承担方相分离。这一点具有格外的意义,也涉及中国政策设计和司法管辖的诸多方面,而中国转基因技术的关键从业人员,具有复杂的国际背景,更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
  早在1999年,俄罗斯生物武器专家阿列别克教授便已提出“生物国防”的概念。 2003年,美国科学家联盟主席凯利指出,生物学在抗击疾病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这些进展很容易被恐怖分子滥用。他认为,美国在处理生物学对国家安全的威胁方面准备不足。 2002年,美国布什总统签署《公共卫生安全以及生物恐怖主义的警戒和应对法》以及《反生物恐怖主义法》。2003年,布什总统提出生物屏障(亦称生物盾牌)十年计划,投资60亿美元。2004年,美国政府发布的《21世纪生物防御》确定了美国生物防御威胁评估、预防保护、监测检测、应对恢复等方面的主要目标和措施。2004年8月起,美国食品反恐对策正式开始实施,向美出口的食品须进行义务注册登记。2005年,美国政府制订了美国农业反恐合作战略计划。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美国联邦调查局、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美国环境保护署这几大部门联合起来参加食品反恐行动,共同保障美国食品的安全供应。2005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七国集团成员国同意建立一个国际细菌战危机处理中心和疫苗库。其所要应对的传染病可能是自然发生或者是恐怖分子故意传播的。 2009年11月美国政府出台《应对生物威胁国家战略》,显示出美国政府把对生物防御的关注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10年5月,奥巴马政府的首份《国家安全战略》,重申了应对生物武器威胁是国家安全的顶级优先方向。该战略将生物袭击与疾病大流行等列为对国家安全的重要威胁。 2010年7月2日,奥巴马颁布《提高管制生物剂与毒素安全行政命令》。根据2010年的报道,美国2001~2011财年生物防御经费资助已达到618.6亿美元。其中,2011财年生物防御经费预算为64.8亿美元。“生物盾牌计划”单独预算、单独拨款,目前该计划的拨款额已达到55.67亿美元,主要拨给了国土安全部。 2011年3月,美国生物安全领域重要专家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就“生命科学发展对国家安全的影响”议题召开研讨会。会议披露,在美国有130万人在从事生命科学相关领域的活动,且数量在不断增加。会议认为,很难对潜在的合成生物威胁进行监管,存在严重的生物安全隐患。生命科学技术的扩散给美国带来了监管挑战和安全关切。 已公开的信息表明,美国至少有6个与反生物恐怖准备及反应活动相关的联邦机构,已建立和研发的应对生物恐怖的信息系统共72个。
  上述材料充分证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不仅在认识上高度重视,而且已经在政策层面把生物威胁上升为对国家安全的战略威胁,并采取了切实的措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并格外强调跨国和跨部门协作。生物技术是国家安全的前沿,绝非虚言,也不是未来展望,而是严峻的现实。
  由于对现代生物技术应用的风险认识不足,我国初期的立法更多着眼于促进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发展,而未重视对生物技术风险的辨识与防范。我国早期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的主管部门是当时的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1997年生物安全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转到农业部——而农业部是转基因技术产业化的主要推动方,由其负责转基因产品的安全评价显然难以摆脱利益关联的嫌疑。事实上,我国转基因产品(例如转基因水稻)非法扩散的问题十分严重,且愈演愈烈,已经损害了我国的法制尊严,也已引起欧盟相关进口国的不满。
  我国立法环节对某些重大变化反应滞后,比如对大量用于食用油原料的转基因大豆,由于种种复杂原因,我国国家标准对其草甘膦含量竟然未做规定,直接后果就是我国成为全世界草甘膦残余含量最高的转基因大豆的进口国。
  我国法律对外国势力采集中国人血液基因样本,包括在境外采集华人基因样本,处于监管不力甚至无法监管的态势。20世纪90年代至今,美国等国家的有关机构从来没有停止过采集我国人种基因样本。直到2010年,仍有美国机构在全美大范围采集华人的基因样本,其采集对象为到达美国不满五年的华人。
  ——而研制新型生物武器的途径之一就是“对战剂进行修饰,使之可以针对特定人群的遗传或养育特征”。简言之,美国等西方国家采集中国人基因样本的时间跨度和地域范围以及人口数量,均十分宏大,不用国家战略无以做出合理解释,必须警惕这些活动背后的军事和战略动机。
  虽然我国在生物安全方面也开展了许多工作,但对生物反恐的理解表现肤浅,不具备条件的实验室违规从事有关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活动屡禁不止,转基因技术研发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司空见惯。总体来说,我国对生物威胁的认识不到位,既没有充分意识到生物威胁的广度,也没有充分意识到生物威胁的深度,更没有明确认识到生物威胁是对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威胁。由于认识不到位,我国政策、法规滞后,生物安全立法的级别较低,立法体系不够健全,远不能适应我国面临的相当严峻的生物安全问题,从而使我国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在生物威胁面前采取了不设防开放的态度,甚至可能已经造成了极大的危险和被动。
  生物威胁
  关于事故和恶意带来的威胁,主要与覆盖超大规模人口的生物技术研发活动中人的活动有关,尤其是与能够逃脱我国主权管辖和司法管辖的外国人的活动有关,比如外国人插手我国疫苗制备过程所带来的巨大风险。无论对疫苗的污染出自事故还是故意,其所造成的后果都是我们无法承受的。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疫苗事关我国人口安全,对儿童具有100%的强制覆盖性,而疫苗作为新型战略性生物武器载体,国外一直在研究,比如隐蔽的绝育疫苗。令人费解的是,我国竟然在完全具备技术能力的情况下,允许外国公司控股我国疫苗生产企业, 其中的风险令人不寒而栗。2009年世界卫生组织向第三世界推荐和捐助的甲流疫苗,2011年已经暴露出具有导致儿童患嗜睡症的严重后果。
  世界上除美国(美国是转基因技术产品的主要输出国)之外的各发达国家均对转基因物种扩散持谨慎态度,非洲大多数国家也对转基因物种持谨慎态度,唯有我国转基因物种扩散近乎失控,我国也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对主粮进行转基因商业化探索的国家。在全社会几乎不知情的条件下,转基因相关产品已经覆盖了我国人口的大部分,已经获得批准的转基因作物竟然高达上千种之多。而对其中的风险,各方并没有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公众对此处于茫然无知的状态。
  从技术能力上,与保障生物安全的要求相比,我国还存在较大的欠缺和漏洞,比如在对国外转基因产品和疫苗产品的检测能力上。我国出口至欧洲国家的食品屡屡被查出转基因成分而遭到销毁或退货的案例,可以作为说明我国转基因检测技术水平落后于欧美的旁证。这提示,我国相关企业和政府管理部门在产品出口前所进行的检测,不能检出转基因成分,而欧盟却能够检出。在这种情况下,难以排除外国公司把转基因产品谎称为非转基因产品输入我国的可能性。
  在致病病毒的基础研究方面,我国信息数据库落后于美国等西方国家。美国有关机构在20世纪70年代曾通过所谓特殊病毒癌症计划,搜集了世界各地巨大数量的致病病毒,进行了隐蔽的、长期的、大范围的病毒杂交、变异、基因修饰等研究工作。 在病毒的研究方面,尤其是对致病病毒的掌握方面,美国所开展的工作并不对我国公开。因此,某些致病病毒美国已经掌握而我国尚不知情的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
  在研究的基础设施方面,我国目前尚不具备BSL-4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这制约了我国对病毒进行研究和检测的技术能力。在这种情况下,经外国处理的疫苗在出现污染(无论是蓄意还是事故)的情况下,有可能顺利通过我国的检测而注射进入我国人口的一部分或大部分,给这些人口的健康带来损害。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其责任是任何人都无法承担的,后果不堪设想。
  总之,我国面对生物威胁,处于双重不设防的较为严重的生物欠防备或者生物欠防卫状态:一方面是在认识上缺乏必要的警惕与防范,很多时候对从西方进口的制品未进行检测,另一方面是在实施检测的时候,又经常不具备检测能力。说我国处于生物欠防备状态,绝非危言耸听,而是严峻和冷酷的现实。
  本文摘自《全球冲突与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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