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重拳整治伸向复转军人的“五只黑手”
2017-03-04 分享城市生活
7月12日,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对该省民政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古怀璞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石家庄市检察院通报的案情显示,古怀璞在退役士兵工作安置中收受大量财物。古怀璞曾被誉为“拥军厅长”,却爆出在退役士兵安置上以权谋私,令人震惊。任何形式的贪污腐败都是社会毒瘤,把黑手伸向退役军人安置更是可恨。各级应该借此机会,举一反一,严肃查处在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中的不法行为,切实斩断伸向复退军人的黑手。笔者归纳总结,重点要斩断下面五只黑手。
黑手之一:任意索要钱物
退役军人光荣完成了保卫国家的任务,准备在地方开启新的生活,以另一种方式为国家和社会发光发热,却不曾想到在退役安置之际,还要遭受一些腐败分子的吃拿卡要。不“进贡”、不跑关系、没有背景,很可能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这种贪腐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而且打击了军心士气。在退役士兵安置和转业干部安置方面,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予以规范,但个别部门官员有法不依,有制不循,自行出台了“土政策”,以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设置各种门槛,利用手中权力给退役军人使绊子,使不少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比如转业干部的安置,有些地方就是暗箱操作,没有规矩,一年一种做法,想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弹性非常大。这些官员的行为,是典型的官僚主义和法制观念淡漠的体现。军人在部队无私奉献,回乡还要拿出可怜的转业费去送礼,是非常不公平的,对极少数官员吃拿卡要,必须严肃处理。
黑手之二:随意降职安置
现行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其德才条件和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安排工作和职务。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者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接收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其他担任师、团级职务或者担任营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上述规定,合理安排。按照上述规定,是安排相应职务,而不是降职使用。比如正团级,应安排正处实职,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安排正处非领导职务,比如调研员。多数地方安排是非常合理的,但对那些随意降职的做法,明显依法无据,必须纠正。
黑手之三:故意降低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军转干部回地方后,不管你是安排实职或者非实职,都要享受相应级别的待遇,而且明确规定就高不就低。比如正团职就要享受正处的工资和相应的福利待遇,副团职就享受副处的待遇,依此类推。但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地方只给了工资待遇,而其它待遇是就低不就高,能克扣的就克扣,严重损害了转业军人的利益,伤害了转业军人的感情。大家反映比较强烈的就是车补。有的地方正团级干部,只给了副处非领导职务的车补,副团职只给了正科的车补,这明显与上级的精神不符,大家意见很大,必须尽快纠正过来。
黑手之四:随意算任职年限
有一位副团职转业干部,回地方安置了个副科长的位置,他忍气吞声,埋头苦干,得到了所在单位领导和群众的高度评价,一年半后,单位空出了个科长的位置,他作为人选报上去,但上面说任职时间不够,取消推荐资格,这位干部很郁闷:我十年前就正科了(正营),怎么没资格呢?有关部门答复,你的任职时间应该从地方任职算起。这种做法是明显不合理的。我们党历来是最讲实事求是的,不管是地方的干部还是部队的干部,都是党的干部,都是党委研究决定的。因此,必须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不能搞地方壁垒,不能有土政策,要实事求是的算好任职年龄。
黑手之五:肆意实施冷暴力
有些人国防意识差,把转业、退伍军人当作负担,认为军地两条线,他们干不了地方的活,干好了又怕抢了自己的饭碗。故意歧视,从心里上实施冷暴力。对退伍军人冷嘲热讽,甚至挖苦刁难,对他们反映的问题能推则推,不管不闻,甚至认为退伍军人“刺头”,列入维稳对象;把转业干部当来“外来户”,当做累赘,故意安排到边边角角位置,终身边缘化,使大批年轻有为,充满爱国情怀,积极向上的转业干部得不到合理使用,难以有施展才华的舞台。这些都是“冷暴力”的表现,极大的伤害了军人的身心健康,影响了军心士气。事实上,经受了部队严格的训练,退役军人军政素质过硬,吃苦耐劳,执行力很强,更能迅速适应新的岗位。因此,必须强化全民国防意识,使转业军人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待遇,促进国防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军民更加一家亲。
总之,各级越来越重视复转军人的安置,转业军人也越来越满意,坚决拥护组织的决定。但我们要防患未然,对少数地方少数个人歧视转业军人的不良行为,只要把上面这些“黑手”斩断了,社会将会越来越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