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子商务法》
新规“无商标,无专利,无版权”产品将面临下架
第四十一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第四十二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
标志、包装,如果没有商标使用权和版权使用权,应该属于三无产品吧,还会罚款,追究责任。
很多老板就在干这样的事情。
不懂得知识产权的企业随时被淘汰
知识产权就是无形财富
在知识经济时代,以创新、知识为基础的竞争日趋白热化,知识产权是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也是企业保持持续创新能力和赢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战略资源。大部分企业尤其是知名企业往往拥有数量庞大的高价值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并通过企业并购、质押贷款、投融资等知识产权交易巩固其资产。
“无商标,无专利,无版权”产品将会面临侵权强制下架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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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出现假冒左旋、盗用 剽窃的地方,后果会越来越严重。
看这些经验教训--都是违背客观规律的必然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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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的事件,这里不再熬述,教训会越来越深刻。为什么?邪恶信息、邪恶能量,必定导致当事者思维混乱,错误,而陷入泥潭!违背客观规律必遭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