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提出一国两制新构想,组建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
联邦制 远东共和国
朝鲜提出一国两制新构想,组建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
重磅!朝鲜提出一国两制新构想,组建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
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领导人在朝鲜劳动党第六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中央委员会工作总结报告中提出的朝鲜半岛统一的国名。
朝鲜主张朝鲜国自主和平统一,并使用朝鲜半岛历史上第一个国家高丽国作为国号。
这个联邦共和国应该互相承认和容纳对方的思想和社会制度;成立双方以同等资格参加的民族统一政府,双方实行地区自治;对外采取中立政策,不加入任何政治、军事联盟或集团。
朝鲜方面就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提出了如下10点施政方针:
第一、在所有领域毫不动摇地坚持自主政策,它是完全自主独立的国家和不结盟国家,不做任何外国的卫星国、不依赖任何外来势力。
第二、在国家的整个地区和社会的所有领域实行民主,谋求民族大团结,维护和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权利。
第三、实行北方和南方之间的经济合作和交流,保障民族经济的自立发展。对北方和南方的国家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私有制和个人所有制都应当予以承认和保护。
对于资本家所有及其企业活动,只要它不追求垄断,不搞买办行为,就不加以限制或侵害。
第四、在科学、文化、教育领域实现北方和南方之间的交流和合作,统一地发展国家的科学技术、民族文化艺术和民族教育。
第五、恢复北方和南方之间的交通和邮电联系,使北方和南方自由往来,保证电讯联系和通信自由。
第六、谋求工人、农民等劳动群众和全体人民过安定的生活,有步骤地不断增进他们的福利。
第七、消除北方和南方之间的军事对峙状态,把双方的军队分别裁减到10万至15万,把朝鲜人民军和南朝鲜"国军"合并起来组织单一的民族联合军,在联邦政府统一指挥下执行保卫祖国的任务。
第八、维护所有旅居海外的朝鲜同胞的民族权利和利益。
第九、正确处理北方和南方在统一以前同外国建立的对外关系,协调两个地区政府的对外活动,废除北方和南方在统一以前单独同外国缔结的军事条约以及一切不利于民族团结的条约和协定,不触动在国家统一以前在南朝鲜的外国投资,并继续保障它的权益。
第十、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作为代表全民族的统一国家,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实行爱好和平的对外政策,坚持中立路线,实行不结盟政策,特别要积极发展同邻国的睦邻关系。
统一了的朝鲜不允许驻扎外国军队和建立军事基地,把朝鲜半岛变成永久的和平区和无核区。
在北南长期存在不同思想和制度的现实条件下,尽快实现统一的最好方法是以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和两个政府为基础建立联邦制统一国家。
联邦制统一是不追求北南任何一方优越性和利益、不对任何一方造成伤害、双方都可接受的最光明正大的统一战略。
联邦制统一将为消除在半岛长久存在的战争危险、确保世界和平与安全作出贡献。
朝鲜方面强调,只要重视民族、期盼统一的人,不管他过去如何,朝方都将与其一道为改善北南关系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