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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华:在农村,祖先斗不过耶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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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6 15:05:32  来源:观察者网  作者:杨华
中国农村地下基督教包括家庭教会和邪教组织。家庭教会是在“三自”教会(指在政治上服从中国政府及其执政党的政治领导,不受国外教会的管理和干预的“自治、自养、自传”的中国基督教教会——观察者网注)之外、没有纳入中国政府正式管理的基督教组织,它虽然仍处“地下”,但已公开行动,且与“三自”教会有着复杂的、暧昧的关系。基督教邪教组织既有土生土长的,也有境外传入的,以前者居多。邪教组织是从家庭教会中分化出来的极端组织,它与家庭教会有着密切的联系。家庭教会是邪教组织的母体。只要家庭教会存在,邪教组织就会不断地被它制造和衍生出来,并越来越走向极端,进而带来严重的政治社会后果。  地下基督教在中国农村发展并不是均衡的,南北农村有着很大的差异。治理农村地下基督教要有区域的视野。
  

  基督教在北方的发展势头明显高于南方


  当前农村地下基督教发展的区域差异
  在中国政府认定的五大宗教中,无论从信众数量,还是从发展速度和趋势来看,基督教都保持着一枝独秀的局面。佛道教信仰的空间虽较改革前有所复兴,但总体状况是逐渐萎缩,虔诚的农村信徒不多。天主教在农村的传播稳中求进,地下天主教势力在河北、温州一带较为严重。民间传统的信仰形式在细枝末节上似乎有“复兴”迹象,但无法在体系上重构,亦呈急剧衰败之势。据不完全统计,基督教信众要占农村宗教群体的95%以上,其中又以地下基督教的发展为甚,占农村基督教的70%左右。基督教“三自”教会信徒发展相对保守和缓慢。
  在区域上,北方农村与南方农村的宗教生态差别十分明显。北方农村是家庭教会的重灾区。北方农村的传统信仰形式虽然较多较杂,但无法自成体系和自圆其说,留存的枝节性信仰也已经形式化和去神圣化,难以满足农村对宗教信仰的庞大需求。基督教在北方农村已经取得了正统地位,其他宗教和信仰形式作为“异端”和“封建迷信”逐渐被多数人摒弃,越来越得不到民众的信任和接纳。基督教以各种形态在该地区遍地开花结果,迅速蔓延,其信众业已占其总人口的10%到15%,且呈急速增长趋势,占多数的主要是地下基督教中的家庭教会。邪教组织在北方已“污名化”,该地区农民普遍对基督教和邪教组织有着明确的区分,对邪教组织有较清晰的认识。邪教组织很难吸引北方普通民众,但因其传教方式独特,仍可招揽不少信众,也使得北方农村地区邪教组织密布,信众神秘而极端。
  南方农村以祖先崇拜为中心的信仰体尚保存完整,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自圆其说,给予人们应对各种变化形势的一套相对圆满说法。因此该地区传统信仰体系构成了对地下基督教的抗体,使后者无法顺利进入。正因为如此,南方地区的基督教信仰相对较少,除个别县市外,农村基本上没有基督教发展的空间,少数信众集中在城市。由于基督教传播不广,普通民众对基督教没有相关概念和知识,既不反对,也不跟随,所以对基督教和邪教组织没有明确的区分,更无法辨认。这在一定程度上为邪教组织在当地的传播提供了可能。调查表明,在湖南、江西、福建、广东、广西等地区,都有邪教组织的零星传教迹象,并与当地农民发生了极为强烈的信仰纷争。调查也表明,南方信仰体系亦正在走向瓦解,抵抗地下基督教的抗体正被人们怀疑和抛弃。
  为什么地下基督教会在北方农村盛行?
  为什么地下基督教会在北方农村盛行?回答了这个问题,就可以明了当前中国农民需要什么样的信仰,及怎样为农民提供相关的需求。
  基督教在北方农村的盛行,首先与该地区的信仰基础有关系。在当地农村,农民选择某种宗教或信仰形式,不是因为认同它们的基本理念和教义,也不是自己的精神问题需要它们去解答,而是为了满足他们的日常生活所需,弥补他们生活、生产和社会交往中的某些功能缺陷。也就是说,选择某种神祗,是为了满足自己所需和所缺。我们把这种信仰形式称之为功能性信仰。
  北方的功能性信仰具有以下特征:其一是神祗是多样性的,即多神信仰。在这些神祗中,有些神祗能够满足农民的某些特定功能,有些神祗能够满足农民的全方位功能;有些神祗的神力、法力厉害,有些神祗的神阶较低,神力不那么厉害,就无法满足农民的需求。其二,正是因为神祗是多样性的,农民对神祗就有了选择性,以及神祗本身的可替代性。农民会选择能够满足自己功能的神祗进行祭拜,而放弃不能满足自己需求的神祗。当某个神祗可以满足农民的需求时,他们就会信这个神一阵子,如果不能满足,就放弃这个神一阵子,进而选择其他的神祗,不会对某个神死心塌地一辈子,也不会对某个神摒弃一辈子。选择一个,或放弃一个,并不是终身选择、终身放弃,而是在某些需求和功能上进行选择和放弃。当农民听人家说,某个神很厉害,就会转而信仰这个神。农民都会选择最厉害、最能在短期内满足自己需求的神。其三是功能性信仰没有主导的神祗。每个神都是平等的,即便是在佛道信仰中神阶比较高的神,对于农民来说,也是不过是诸多神中的一个,是平等的选择对象。
  基督教是西方的宗教,农民把耶稣叫“主”。在农民的观念里,西方世界总是比中国要发达,那么他的神也是比中国的神要厉害的。于是,在农民对神的选择中,他们就会把“主耶稣”当作众多神祗中的一个来选择,因为听说它很厉害,所以在其他神无法满足自己的时候,就会在他人的引介下,更倾向于选择基督教。在北方农村对家庭教会成员的调查就表明,第一代家庭教会成员基本上都是在信仰传统神祗无效的情况下,听传教的人说“主耶稣”更厉害,才像抓住最后一根稻草一样地进了家庭教会。
  调查发现,进入家庭教会的农民一般不会再退出来,而是越来越虔诚地信仰下去,从而带动家庭的第二代人信仰。真正退出来的不到5%。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农民的信仰基础是多神的、可选择的和无主导的,可以退出和进行重新选择的,为什么农民信了基督教,就不再退出来选择其他的神祗?
  这里的原因很多,譬如家庭教会内部声称,退出了基督教就会遭什么报应,会受到神的惩罚。还比如,基督教将其他的神祗都贬低为魔鬼,是不能信的。还有就是,北方农村传统的信仰形式已经碎片化,不能给农民提供系统的解释,相比而言基督教具有强大自我解释能力。这些都使得很多人不敢或不再退出进而选择其他的神祗。


  更为重要的是,基督教是一种进攻性宗教,或者说是主动传教的宗教,每个教徒都有传教的义务和责任。他们都是在日常生活中传教。其中家庭教会的传教欲望更加强烈,“三自”教会受组织和制度的限制,传教的欲望和激励较家庭教会小。农村其他宗教和信仰形式,都没有基督教家庭教会这个优势。这是一方面,它使得家庭教会的传教者甚多,不计其数,传教方式多元,无时无地不在传教。家庭教会传播较快、较广也就必然了。
  另一方面,因为是主动传教,传教的又都是本地农民,在传教的过程中,就会结合农民自身的“困惑”和“所需”来传教。这意味着,家庭教会能够及时、准确地回应当前农民家庭和个体的需求,能够切近农民的社会欲求,满足农民的精神需求,消除农民的心理恐惧。尤其是在当前农村发生巨变的时期,农村社会关系在淡化,农民相互间的交往变得越来越脆弱,彼此的社会性竞争越来越激烈,有的农民地位上升了,有的农民地位下降了,等等。这就会让很多农民尤其是底层农民很不适应,很多农民被社会性竞争给甩了出去,成为村庄里面没有面子、没有成就感、没有社会关系的人。因此,这些农民会很焦虑、很没有安全感,觉得生活在村庄社会中没有意义,没有价值。这种焦虑和没有安全感的状态,在农村表现为诸多的纷争和反抗,如婆媳矛盾、夫妻矛盾、邻里矛盾、家族矛盾等。这些矛盾一般时候都有,但是在近三十多年的农村变革时候,表现得更为频繁和激烈。这说明农村社会结构极不稳固,地位下降的农民不甘心处在下层,地位上升的农民要保持自己的位置,他们之间处在一种结构性的紧张当中。
  典型的如,婆婆地位处在下降过程中,媳妇地位则在上升,婆婆不满,要反抗,媳妇要维持自己的地位,婆媳矛盾就不可避免,且很激烈。可能会造成婆婆或媳妇的心理焦虑,及不安全感。
  此时,基督教家庭教会进村了,传教的都是本村本组的人,甚至是邻居和亲朋好友,都知根知底——你一有事我就知道了,你在想什么我也知道,于是我就带了一群信徒上你家的门去了。去做什么呢?去解答农民的困惑,去抚慰农民受伤的心灵,告诉农民世间的一切都是虚幻的,只有神是永恒的。告诉农民现在的生活状况是神的安排,只要听神的话,为主做功积德,神就会拯救你。告诉农民,要爱你的敌人胜过爱自己。婆婆不是对年轻媳妇很不满吗,总是刁难媳妇吗,传教者告诉媳妇不要生气,婆婆是魔鬼,你应该用主耶稣的爱去感化她,不要去跟她争,不要跟他吵。或者对婆婆说,媳妇是魔鬼,要爱你的媳妇胜过自己,这样媳妇才能成为信主的人,等等。
  这些都很接近生活,接近农民的心理和社会需求。传教者这么一说,农民的心就释然了,心里开放了,不再争夺,不再反抗了。心情好了,精神轻松了,自然身体也就没多少毛病了,也就觉得主耶稣真“神”,真厉害。传教者解决了农民的心理问题,满足了农民的精神需求,农民自然愿意留在教会里,而不退出再选择其他的神祗。
  以上表明,基督教具有很强的社会回应性。这是农村其他任何宗教和信仰形式所不具备的。家庭教会通过传教者,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回应农村社会的需求,能够满足农民家庭和个体的某些功能,能够解决农民在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心理焦虑和对社会平等交往的需求,抚平他们的镇痛,最终让农民接受现有社会秩序的安排。
  这也表明,当农村出现上述问题和功能缺陷之后,我们党和政府没有及时、完全地提供和满足,没有介入到农民家庭和个体的私人和精神领域,给家庭教会留下了诸多的空间,它们就会通过满足农民的需求的方式,逐步占领农村,笼络农民。
  

  近年来,基督教在农村的发展势头越来越快


  为什么南方农村地下基督教相对较少?
  上文已述,南方农村较少地下基督教信仰,亦较少家庭教会。基督教在农村传播一阵子后,发现传不下去,农民都不信,就转而进城,县市城市有少数家庭教会组织。南北方农村之所以会有如此大的差异,原因不在基督教身上,而在南北方的信仰基础差异上。
  虽然南北方都是以功能性信仰为主,都是多神祗,可选择,但在北方农村信仰中,没有主导的神祗,所有的神祗都是平等可选择的。而南方农村则不同,其传统信仰以祖先崇拜为主导,其他神祗只不过是祖先崇拜下的功能补充。在这个体系中,其他神祗可以选择,但祖先是不可选择的,农民相信只要自己有所求,自己的列祖列宗会保佑后世子孙,会满足子孙的需求。祖先崇拜在现实生活中又与传宗接代联系在一起。给祖先传递血脉,被认为是当下生活的人的最主要工作,只有传宗接代了,农民才能对得起祖先,才能安然地面对死亡,才能够有脸面去见祖先,从而自己也成为后世的祖先。
  于是乎,农民就将有限的生命放在了无限的宗族血脉的传递过程中,从中获得生命的价值和活着的意义。一个人只有生了儿子,才有奔头,才有希望,才活得充实,也才能获得祖先的庇佑。没有生育子嗣的人,是无法面对祖先的人,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也是没有希望和奔头的人,是得过且过、混日子的人。
  所以说,祖先崇拜和传宗接代,是南方农民最主要的宗教。这个宗教涉及到农民活着的意义,因而较为根深蒂固,很难改变。即便在新中国的历次政治运动和改革开放后的市场经济的冲击中,也没有动摇根本。在南方农村,我们依然可以看到高大的宗祠和鳞次栉比的祖坟山,这些都是农民信仰的载体。
  南方农村的其他神祗,作为祖先崇拜的功能补充,既在具体功能上满足农民需求,比如去病、求财、求子、求学、保平安等,不同神祗满足不同功能,也有些神祗通过增加祖先的神力而间接满足农民的功能需要。南方农村许多地区都有一种“游神”的习俗,其要旨之一是通过抬菩萨进村、进宗祠,以菩萨的神力增加祖先的神力,使后者更能泽佑后世。
  正是因为南方农村信仰中有主导信仰和辅助性信仰,就形成了基本的信仰秩序,这个秩序至今保存较为完整,其内部依然成体系,能够自圆其说。因此,它能够给农民提供一套相对完整的应对变化社会和新现象的“说法”。地下基督教进村传教,南方农民之所以甚为厌恶,是因为它排斥祖先,将祖先斥之为“魔鬼”,这是为农民所不能容忍的。即便传教者宣称主耶稣的神力更强,更能满足农民的需求,农民也不会为了丁点小利而放弃祖先信仰。更何况,祖先崇拜本身就能够给农民提供一整套的解释体系。所以即便基督教进来了,也无法从体系上对祖先崇拜给予解构,这样农民就不会对祖先崇拜产生怀疑,不会动摇自己的信仰。信仰祖先的农民在基督教面前没有半点的不自信。
  相反,北方农村信仰的支离破碎,不成体系,基督教一进来,它就无法为自己提供有力的辩护和论证,所以农民在基督教面前,就会对传统信仰产生狐疑,对它失去信任和信心,最终就放弃了传统信仰,投入到基督教的怀抱。
  归结起来,南方农村以祖先崇拜为主导的信仰体系相对完整,是南方农村抵抗基督教入侵的“抗体”,是南方农村基督教难以传入的根本原因。


  为什么农村邪教组织会越来越极端?
  中国农村的基督教邪教组织,是从家庭教会中分化并发展起来的。农村家庭教会一方面是处在“地下”的非法状态,另一方面是其内部没有形成整合,条块分割厉害,派系林立,斗争剧烈。因此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农村家庭教会都没有自己统一的牧师、培训机构,第一代传道员大多知识水平有限,是地道的农民,对基督教的教义理解有很大偏差。于是在家庭教会内部就出现了大量的因理解教义不同而导致的“异端”。
  当第一代“异端”的教主退出舞台之后,第二代上台,为了争夺教徒,发展壮大自己,打击其他教会组织,所采取的组织方式、传播方式、教义解释和功能承诺等方面,都无所不用其极,逐渐发展得更加邪门,最终倒向了邪教。一些著名的邪教组织,如三赎基督、正道教,东方闪电等,都是由家庭教会发展而来的。
  随着北方农村家庭教会的发展壮大,其内部对基督教邪教组织的排斥力度加大,对家庭教会成员的宣传力度加大。这样,在家庭教会内部对邪教异端及其组织的认识程度加深。同时,在北方农村家庭教会普遍化后,它对村庄社会生活和普通农民的影响力加大,广大普通农民也逐渐能够辨认出何者为基督教,何者为邪教组织。这个认识的出现,使得家庭教会成员和普通农民越来越对邪教组织避而远之,这压缩了邪教组织在北方的传播和生存空间,邪教组织的传教就越来越难。但同时,家庭教会内部分化依然很大,各派、各片的权力斗争依然剧烈,其“异端”组织就会不断被制造出来。
  一方面,邪教组织的生存空间在压缩,另一方面,邪教组织又在不断地增多,这就构成了一对矛盾。邪教组织必然要突破重围,争取自己的生存空间。怎么办?没其他办法,只有走向更极端,才能争取信徒。所以,邪教组织在基督教的教义解释上,在传教方式上,在组织形式上,在对农民的承诺上,越来越极端,越来越离谱。譬如,在传教方式上,很多邪教组织都以亲戚连亲戚,朋友连朋友的方式发展教徒,并且带有极大的强迫性,乃至限制人身自由。我们调查到,在信邪教的家庭,其家人和夫家人、娘家人一般都信邪教。邪教组织没有退出机制,只要进了这个组织,要想退出来,就要付出高昂甚至生命的代价。某些邪教组织,已经超越邪教的范围,带有明显的黑社会性质。在教义上,有的邪教组织甚至宣称所有不信该教的人都是“魔鬼”,或“魔鬼的代言人”,都是必须被清除的;有的邪教组织承诺农民,只要信教,就会得到巨额的财富和女人,等等。邪教组织宣扬世界末日,散布恐怖,恐吓和威胁农民入教,宣称只有信教才能得救。
  邪教组织只有走向“更极端”,才能够吸引或拽拉农民入教。“走向极端”是其拓展生存空间的唯一方式。2014年5月28日山东招远血案,已经表明邪教组织依然公开化,更表明其“极端”已经走向了极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这是北方农村邪教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北方农村家庭教会快速蔓延的必然结果。只要家庭教会继续蔓延,就会不断制造异端,也会不断压缩异端的生存空间,邪教组织就会不断走向更加极端的方向,必然会给社会带来严重的政治社会后果。
  治理地下基督教要有区域差异的视野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很清楚地发现,地下基督教在我国农村的发展是不均衡的,主要表现在南北方的差异上。稍微归纳一下上述主要观点:
  其一,北方农村的功能性信仰没有主导的神祗,传统信仰已支离破碎,不成体系,无法自圆其说。农民一开始像选择其他传统神祗一样选择基督教,进而基督教作为主动、进攻性宗教,一定程度上及时准确地回应了农民的社会和精神需求,所以北方农民进了基督教之后就很少能出来。
  其二,南方农村的功能性信仰有主导的神祗,即祖先,以祖先崇拜为主导的信仰体系还保存完整,尚且能够自圆其说,能够给予人们一套“说法”以面对变化社会,它是抵御地下基督教入侵的重要“抗体”。
  其三,北方农村家庭教会发展迅速,由此制造了不少邪教组织,也使得后者越走越极端。南方农民无法区分基督教与邪教,为邪教组织在南方农村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条件。邪教组织在南北方的差距,表现为北方农村的邪教组织传教更加积极,更为极端。
  清楚了南北农村的信仰的特性和差别后,就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治理和遏制地下基督教的传播。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 在南方农村,一定要停止修建一切新教堂。除少数县市外,南方农村一般没有基督教教堂,甚至连县城都没有。但是,基层宗教管理部门希望通过修建教堂,以便于基督教管理。这是很错误的想法。南方农村较少基督教信仰,对基督教既不主动排斥,也不信仰它,但是只要政府修建了教堂,就意味着政府对基督教的鼓励,在农民心目中会造成错觉,认为信仰基督教是政府鼓励的、提倡的,是好的东西。所以对农民就有示范效应,就可能带来大规模的信仰。
  2. 在南方农村,要鼓励农民修建宗祠,引导农民把宗祠变成老年人活动场所,复兴传统的村落礼仪、礼节,对烧香拜佛不应禁止,不强行实行火葬政策。
  3. 在北方农村,停止修建新的基督教教堂,拆除非法宗教场所,逐渐将家庭教会纳入“三自”教会进行规范管理,接收其教产和神职人员,对不接受管理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4. 在北方农村,鼓励农民的传统信仰,对家庭教会在传教过程中对传统信仰的排斥与污蔑,要予以制止和打击,恢复人们对传统信仰的自信心和主体性。
  5. 在南北农村都要坚决打击邪教组织,对待邪教不仅仅从治安、刑事上去考究,要制定新的制裁措施。当前,只要邪教组织没有触犯治安条例和刑法,基层公安机关对它们就束手无策,最多关几天就放出来了。这样无法根治邪教。对待邪教,要有新的法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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