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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尊重农民意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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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30 08:21:11  来源:新华网  作者:记者

习近平:严把改革方案质量关督察关 确保改革改有所进改有所成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强调
  严把改革方案质量关督察关 确保改革改有所进改有所成
  李克强张高丽出席
  新华网北京9月29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9月29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高度重视改革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做实做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评估把关等关键环节,严把改革方案质量关,严把改革督察关,确保改革改有所进、改有所成。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张高丽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更多考虑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问题,既要解决好农业问题,也要解决好农民问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我们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要加强引导,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要坚持规模适度,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要让农民成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要根据各地基础和条件发展,确定合理的耕地经营规模加以引导,不能片面追求快和大,更不能忽视了经营自家承包耕地的普通农户仍占大多数的基本农情。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要有严格的门槛,建立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对准入和监管制度作出明确规定。
  习近平强调,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的目标方向,是要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搞好这项改革,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要探索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试点过程中,要防止侵吞农民利益,试点各项工作应严格限制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我国农村情况千差万别,集体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要搞好制度设计,有针对性地布局试点。
  习近平指出,我们的科技计划在体系布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总体绩效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科技计划碎片化和科研项目取向聚焦不够两个问题上。要彻底改变政出多门、九龙治水的格局,坚持按目标成果、绩效考核为导向进行资源分配,统筹科技资源,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构建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计划体系和管理制度,以此带动科技其他方面的改革向纵深推进,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立一个好的体制保障。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宏观管理,不再直接具体管理项目,通过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立决策、咨询、执行、评价、监管各环节职责清晰、协调衔接的新体系。要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科技创新规律,构建新型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体系,避免重复申报和重复资助。科技布局上既要注重全面布局,也要讲究重点突破、非对称发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形成聚焦重点任务配置资源、集成攻关的新体制。
  习近平强调,研究、思考、确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思路和重大举措,必须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要下功夫查找突出问题和现实困难,下功夫发现基层的有益探索,下功夫了解党内外对改革的各种意见和建议,下功夫了解群众的所想所盼,精准把脉、精确制导,为方案制定接地气、攒底气。要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对方案的不同意见,牵头部门要担负起协调责任。改革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立改废及试点工作所需法律授权问题,要与立法部门主动衔接,相向而行、同步推进。
  习近平指出,随着改革方案不断出台,抓落实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把抓改革举措落地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强化主责部门和一把手责任,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不仅要重视改革施工方案质量,更要考核验收改革竣工结果,没有完成或完成不到位的要问责。对通过的方案要查哨查铺,确保落实到位。要调配充实专门督察力量,开展对重大改革方案落实情况的督察,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跟进到哪里。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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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只会造就一批新地主

2014-09-30 15:29:44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遍地开花

 1.   体现农民承包权的根本性标志是农民的经营权。农民承包的土地是集体所有,而非自己的私有生产资料。这就决定了体现农民承包权最实质的内容是农民承包后的经营权。  2.   农民不能自主经营所承包的土地了,其承包权也就名存实亡了。不管通过任何形式的变通,一旦农民所承包的土地不能自主经营了,这时候其承包权就名存实亡,其承包证书就无异于一纸空文。
  3.   市场经济不培养做赔本买卖的傻瓜。承转人通过土地流转来承包别人的承包地,是绝对要获取高额利润的。没有这个做前提,谁都不会干,因为市场经济是不培养做赔本买卖的傻瓜的!
  4.   土地流转后承转商的获利更高。土地流转后,不能只看流转后的农民是否比流转前获利的高低,更要看流转后承转商的获利要比流转人流转后的获利更高!也就是说土地流转后,流转人和承转商所得利润之差就大得多了。即如是二五分成总利润,试想承转商所得的一半是在一个人手里,而另一半是在若干个流转人的手里。这就是80%的财富在百分之20的人手里,而80%的人只占20%的财富的现象的形成原因吧?
  5.   土地流转后,更高额利润的获得者或将成为新地主。这种土地承包形式的转换发生了质的变化,这种变化的实质就是把农民手中的土地剥夺出来,交由各个土地主(承转商)经营,而后叫农民给承转商打工。这种流转方式,从形式上看是农民出租了自己的土地,而实质上是承转商把自己的土地出租给了农民,并且这些农民只可以在出租的土地里干活,而不能够自主经营。这比封建社会的地主出租土地所形成的剥削还严重。两组80%和两组20%的数据的形成就是证据。这就无形中会产生新的地主,在广大农村普遍造成新的两极分化!
  6.可怕的是,这种流转不是作为土地承包制的一种补充和辅助形式,而是要被我们的政府强行普遍推广开来。如果是一些农民由于种种原因真正无法或不便、不愿再经营自己所承包的土地而自然形成的流转,这种流转作为一种解决土地承包制现有形式的不足来弥补和完善承包制也未尝不可。问题是,现在在现实中已经改变了这种制度出台的初衷,变为由我们的政府强行普遍推广,甚至要造规划、定指标,在多长时间内,全部完成任务。想想看,到那时农村将会是什么样子?真可怕!
  7.   新地主和两极分化的产生,源于我们的政府,实在更可怕。这种新地主和两极分化的产生和形成,是由于政府做主把土地资源也就是生产资料包括劳动力一起合法地转换给承转商而造成的。所以,也就无异于是政府在培养新地主,是政府在广大农村制造新的两极分化!而且这里的生产资料是集体所有,由国家作主把生产队的生产资料剥夺出来交由少数个人经营,这是违背宪法的。这与计划经济时代,国家征用集体的土地的性质完全不同。那时国家征用了集体的土地,是要给被征用土地的集体补偿的,通用的形式和办法就是减免被征用土地的集体的农业税,使这个集体少缴或不缴农业税,直至减免完全相抵结束。而现在是政府硬把集体的土地流转给少数人经营,还把失去土地的农民反过来再给承转商打工。这里的合法性在哪里?如果我们的改革,硬是套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建立什么私人农庄的做法去不结合实际、不结合中国国情地胡乱折腾,不预测一项措施或制度出来后所带来的后果或风险,那这样的改革还有什么责任可谈?还怎么叫人信服?
  8.   土地流转更多的因素是因为农村蕴藏着大量的农民工。无论是当初的少数农民自发的流转土地,还是现如今我们的政府普遍地推行土地流转,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因为农村大量的壮劳力都成为了农民工,像候鸟一样地进城务工挣钱去了。现阶段整个农村就是一支庞大的三八六零九九部队――妇女、儿童和老人群体。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所形成的一种独有景观!没有人干农活了,就推行土地流转,给少数人承包。这是当下政府要普遍推广土地流转的直接原因。
  9.大规模强行推行土地流转是不切合实际的。这样大规模地普遍地推广土地流转是否可行?少数农民自发地土地流转,是真的不能自己经营土地了,再通过法律形式给予流转权,是可以的。但是大规模地普遍地推广土地流转,是不切合实际的。如果不违背民意的话,应该说80%以上的农民群众是不愿意把自己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他人经营的。这里边道理很简单:一是这部分农民工都是“候鸟式”的打工者,完全有时间有精力把收和种这两个关键环节的农活给做了,便捷之条件就是机械化作业,很快很省劲的,不影响外出打工。二是一家有几口人总得吃饭,总得有粮食,舍不得这份利益。三是挣几个钱也不能再用去籴粮食吃,还要修房建屋、养儿育女、供孩子上学、给儿子娶媳妇呢!所以,就现阶段而言,真正愿意把自己的土地流转给他人经营的只是少数。因此,因为有大量农民工就普遍推行土地流转是一种过高的估计,并不切合农村实际。超乎实际硬要做的事情势必造成不好的结果!
  10.农民工应及早取消。农民工除了为开发商、企业主等出卖自己的廉价劳动力以外,一些“主” 们也尝到了农民工的甜头。这一点是农民工得以发展和持续的重要原因。除此,无论在城市或是在农村都带来一连串儿的弊端。想想看,由于农民工造成的农村三八六一九九部队而形成的离乡背井、家破人散,给多少家庭和农村带来不可弥补的麻烦和损失?有多少违法案件都是因为农民工的无法生存和生活的落魄所导致的?有多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都是由缺乏职业教育和专门培训的农民工技术不过关造成的?大量的农村党员为了挣钱,不惜漂流他乡,长期在外,致使村里选一个支部书记都作难,甚至造成没有村支部的惨景出现?不但党员自身长期受不到党的教育,连整个支部也处于瘫痪状态?没有基层党组织这一堡垒,谈何党的领导和执政基础?整个社会秩序的被破坏,想一想有多少都是来自所谓的农民工和无事可干的农村流民,包括那些车站砍人者、新疆的叛乱分子等等,广大农村的农民处于无组织、无管理,一盘散沙的状态,特别是对农民的思想教育这一重要环节,多年来几乎处于空白。这种状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中国之地大人多的国情,决定了必须有一个全民的思想大一统,历来的盛世都无不以此条件为先决。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得对广大农民进行教育,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不能人为地把他们往外推,撒手不管,任其随马游疆。农民工应及早取消。真正的现代化工业,首先是必须有很合格的以生产产品为职业的产业工人,而不是“候鸟式”的农民工。职业化产业工人不能被农民所取代,农民也不能被职业化产业工人所取代,用农民工来取代二者,试图兼而有之是不可能的事情!农民就是农民,工人就是工人,农民工迟早都得取消!晚取消不如早取消,越早越好,越快越好,应尽快取消!
  11.中国永远也取消不了农村。可以说,中国就是由农村组成的,也是由农村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无论你怎么城镇化,都要由农村的发展而实现。城市永远也离不开农村。农村永远也取消不了。农村要实现城镇化,不等于形式上的城镇化,城市里有多高的楼,农村也要有多高的楼;城市里有多大的广场,农村也要有多大的广场等等。非要这样做这叫形而上学。实际上,城市里很多没有的,农村却必须得有;而城市里有的,农村却不一定能够有。这就是城市与农村的不同。无论你多么城镇化,农村与城市的这些不同都改变不了。农村有农村的自身特点,这种特点不为城市所取代。即如到了刘庄村、华西村、南街村、大寨村等农村的地步,也仍然要种地,也必须有人种地,而且他们都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使自己自然而然地成了农村中的城镇,而不是超越条件,办自己还不具备条件也要办的事情!既然农村取消不了,既然还要种地,就不可能取消农民。中国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才有1亿农民能进城落户。那么,按照9亿农民计算,还有8亿农民在农村。最终按农村留守5亿农民,3亿农民进城落户,也还要足足100年的时间才能完成。这还不能出现大的变故。因此,必须从长远和战略上考虑中国农村和农民的问题,首要的是保持农村的稳定性。幻想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把广大农村变成一片城镇,是冒进,是超越阶段的做法。如果永远靠农民工的形式来解决农民的出路问题,或靠土地流转的形式来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或靠激进式的农村城镇化来解决农村与城市的差别问题,其后患会以惊人的速度向我们扑来,不会很远就会让这个社会看到他的严重性!并领教它的危害性究竟有多大!
  12.集体的土地资源变相地交由少数人经营,这不是坚持共同富裕道路。政府把集体的土地资源变相地交由少数人经营,还扶持给各种资金予以鼓励。而让原始承包人给新的承转商打工,这种做法本身就不是坚持共同富裕道路!
  12.新的地主形成后,随之而来的是一种强大的权势压得农民喘不过气儿来!新的地主形成后,特别是两极分化形成后,这些压根的承转商为感恩扶持者,特别是为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首先是要给那些拨付给自己各种扶持资金的当权人以回报,而不是流转给他们土地和给他们打工的原始承包人!于是,一种新的官商勾结形成了。随之而来的是一种强大的权势压得农民喘不过气儿来!
  13.最终,广大农民重新沦为受剥削、受压迫的穷人!
  一个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也就重新形成了。
  由土地流转所引发的思考:
  一、我们的共产党和所领导的政府,整个就是朝着一个淡化责任的方向发展的。开天辟地,共产党的责任和使命是对他所领导的广大人民负责,而不是只对少数人负责!现在我们的共产党和所领导的政府却是渐渐地不知不觉地变得只对少数人负责了。表现在利用人的本性――私欲这种特有属性,来解脱自己所承担的责任和历史使命,让其各个个人为自己的利益随便干、拼命干,或者叫各种“主”把各个个体雇用在自己的麾下,由“主”去领导,党和政府却转换成放羊人――羊倌的脚色――你们有本事就随便吃、随便啃吧,反正就在这块地儿,只要不胡跑,谁有本事谁就多吃些多啃些,我呢,在这儿看着你们呢!不是这样么?共产党能当羊倌么?羊倌还要维护羊群不能跑散呢,我们的共产党和所领导的政府,把土地流转给少数承转商以后,原来承包土地的这部分农民――这群“羊”,还是我们的共产党在管么?是承转商这个新的个人在管,共产党已经金蝉脱壳了!找了个替身了!这时,共产党的这个责任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就是对少数人负责!所维护的不是羊群,而是经过克隆的新羊倌;所起的作用已经连羊倌应起的作用都不是了,羊倌应起的作用被新羊倌取代了,而新羊倌不是羊倌!在城市里的大量工商企业里同样是如此。一个商业主,一个工厂主,拥有数千名雇工。这些雇工同样是受制于他的雇主而不是党和政府!你说你还有什么责任可负?如果是党和政府在负责,那富士康的14连跳、农村那些不愿流转土地的农民的无法维权、城市里不愿拆迁的市民等等,我们的党和政府负责了多少呢?在南街村、刘庄村、华西村,不管是农民或者职工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么?没有!因为这些村子里是真正的共产党在直接领导人民群众发展生产!就这还动不动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呢?让市场起决定作用,让资本家、新地主、商业主、开发商等等新的剥削者起决定作用,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怎能避免成为他们的俘虏的事实形成?我们的政府要向服务型转变,我们究竟为谁在服务?我们的政府为了弄到GDP,为了弄到一点税收,为了急于求成地弄起一些看得见的政绩工程,所谓的跨越式发展,把大批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交由少数开发商去赚钱,为给他们清除“障碍”――不愿意毁掉自己的房子而不愿搬迁的老百姓,还要倾巢出动为开发商的利益与老百姓对着干,不惜与老百姓对立、拼命;把集体的土地流转给承转商以后,不但让失地农民给承转商打工、受剥削,还要给承转商各种补贴和扶持资金…这些究竟是在为谁服务?是在对谁负责?为什么不能把这些办法和财力直接用在广大农民身上呢?说到底是所选择的道路不同,使劲儿的方向也就不一样!
  二、发展私有制是共产党自己在打自己的脸。这样说的道理很简单,就是违背了党的总纲和最终目标,自己否定自己,还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么?为什么不发展我们共产党人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带头作用呢?为什么非要少数地主和资本家去带头呢?为什么不依靠广大党员和干部,非要让权给少数人呢?这不是自己否定自己么?共产党是执政党,不依靠自己的党员还算什么党呢?还凭什么执政呢?依靠开发商、资本家、新地主执政,不依靠广大党员和人民执政,这政权能执好么?能执牢么?现在是大批党员领导干部被开发商、资本家、新地主所俘虏;照此下去,不久的将来整个共产党就会被他们所推翻!我辈但愿这是杞人忧天!
  三、为什么不通过我们的党组织把广大群众组织起来呢?把土地集中在少数承转商人手里,由他们去组织农民成为私人的雇工,使农民通过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和出让自己的承包地去受剥削,把农民的生死牢牢拴在少数人的手上,为什么不通过我们的党组织把广大农民组织起来去进行生产呢?党和政府把农民组织起来发展生产,跟少数新地主把农民变成自己的雇工去发家致富是有本质区别的,是绝对得不出同样的结果的!因为在生产的过程中,所追求的结果和所滲透于生产全过程的元素是不一样的,比如,教育,党组织会培养人们的公心、集体观念、国家意识等,而新地主则只顾赚钱,只管雇工给自己干好活了没有,不按自己的要求标准去做,就会减少农民的工钱,别的不会再管了!这就是最本质的差别!一个培养公心,一个培养私心,这在人类社会发展中比什么都重要!一个能引导人类向更高文明程度的社会发展,一个却把人类带向丛林法则的社会!这就是公与私的最本质差异!
  四、我们为什么不能换一种思维方式,从共同富裕、消灭剥削、消灭压迫的角度去想出一种办法来呢?为什么不把农民群众组织起来呢?80年代前后,搞土地承包就算是暂缓一下生产力发展迟滞的状态,作为权宜之计也就算了。实际上拿住小岗村的集体贫穷去否定大寨等部分村的富裕和大面积的并不怎么穷的农村的做法就是一种极端的做法。现在又过去30多年了,实践证明这种做法还是不行。这种形式已经制约了生产力的发展,还怎么行呢?因此就搞出一个土地流转。这种形式出现的时候,是因为个别或少数农民因为特殊情况自发地创造出来的,是没办法的办法。这作为土地承包制的一种补充和完善也是可以的,而作为一种普遍形式推广甚至强行推行就值得担忧了。为什么不发挥共产党组织和农村基层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带头作用,找出一种以公为先的共同富裕的做法呢?比如,南街村、刘庄村、华西村等等这些村集体的做法?这些村的做法才是真正发挥共产党的作用的,才真正体现了共产党是执政党,其别的什么承包给个人干呀、流转给少数人干呀,等等,都说不上是共产党在发挥领导作用,是共产党让给少数地主、资本家在发挥领导作用。因为共产党的领导不能只体现在中央的领导上,还有各级党的组织的领导都要体现出来。这么大的中国农村基层,都把土地弄给几个承包商――新地主去经营,我们的基层党组织究竟受制于谁了?基础没有了,中国共产党还能牢固么?不愿正视现实,不愿承认好的做法,这不是共产党的本性!
  五、发展私有制是自己在削弱自己甚至解体自己。开发商、承转商、企业主、商业主等等其实都是在搞私有制。私有制之下,广大群众也就受制于他们这些“主”了。这就导致了我们的党和政府所领导的不是广大群众,而是少数地主和资本家。这样做已经解体了最可靠的工农联盟,失去了自己所依赖的执政基础,最终政权是否可以牢靠地掌握是值得忧虑的。
  六、大批腐败的孳生,归根求源是“私”的东西太多了!一个处于高级阶段和中级阶段的共产党的委员会,能大量地出现党的主要领导人严重腐败,严重地违纪违法,对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根本不放在眼里。这难道还说“是极少数”的话,能令人信服么?归根求源是哪儿的问题,是“私”的东西太多了!如果到现在还认识不到这一点,那我们的党不是幼稚,而是“脑”残了。私有制是绝对不能把人类社会往好的方面引导和发展的!也是与共产党的宗旨相悖的!要是共产党就坚决不能粘!只要踏上私有制之河沿儿,就一定要湿透走正道的鞋!这已经被人类社会的发展史所证明,怎能不明白这个理儿呢?怎能明知故犯呢?公者千古,私者一时。颠扑不破,放之四海而皆准!不由得你不信!
  七、农村土地流转的普遍化和新一轮国企的混合化一旦形成,整个中国的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也就彻底不可逆转了。30多年来的企业改制,已经把城市的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基本形成了。那么,农村的土地流转再一普遍化,广大农村的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也就为期不远了。到那时,整个中国的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也就彻底不可逆转了!
  八、我们必须向广大群众宣传和讲清楚一个道理:就是一定要把看共产党与看共产党的当权者严格区分开来。为什么?因为共产党并不坏,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党派组织!他所倡导的和所为之奋斗的都是最符合广大劳动人民利益的,特别是它的最高纲领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是一个最好的人类社会!而由于共产党内的某些当权者违背人民的意愿,与共产党的信仰反其道而行之,损害广大人民的利益,导致广大人民对其有意见甚至产生对立情绪,进而造成敌对势力攻击或试图推翻共产党!主张什么多党制、西化制等等者即是。在共产党执政期间的社会主义国度里,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几十年来的严重腐败的形成,已经验证了毛主席论断的正确性。但这并不等于共产党坏。是共产党内的一些当权者坏了。不能因为共产党内出现了腐败分子,就说共产党不好。这个道理一定向广大群众讲清楚。部分群众由此产生的模糊认识,与敌对势力的图谋是两回事。敌对势力推翻共产党是最终目标,是骨子里就有的即如你共产党内没有出现一些当权者腐败,他们也照样企图推翻你!
  (201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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