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虽然痛恨贪官奸商,但仍然比较理智,看问题分析问题都是合情合理的!
不能放任坏人,也饿额不可以冤枉好人!
现在这个社会,干部也好,群众也好,不做一点小生意日子不好过。
私人老板可以捞大钱,那边干部群众就不可以通过劳动适当增加一点收入吗?
贪污腐败要坚决地反,但是把莫须有的罪名当贪污,那是会适得其反的!
说句实在话,哪怕把全国几百万干部全部抓干净,老百姓仍然不服气。
为什么?几百万几千万记个亿的不抓不处理,抓几十万的算什么?
现在的万元相当于毛泽东时代一百元,几十万不过是千把块钱。
许多搞经济的做过统计分析,毛泽东时代32元工资相当于现在六千元工资,32元可以养活全家六口人,而六千元养不起二个孩子,这是事实。
那么几十万元相当于什么概念?
问题是现在的贪官奸商随便行贿受贿都是几百万元,几千万元的,这是人所共知的事情。
即使贪污几万元,你判刑,那么全国没有那么大的监狱,人民群众只会反感!几万元相当于毛泽东时代的几百元,是属于思想教育的问题。
当然需要强烈制止行贿受贿的事情,需要杜绝一切漏洞,但是反贪污需要有个区别。
如果人家经济上产生借贷,给以利息,只要不超出社会普遍利率,那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是干部放高利贷,应该通过批评教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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