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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华:讲不讲阶级斗争,事关党和国家的存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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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0 09:31:17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刘金华
2014年10月15、16两天,红歌会网连续转载的环球时报两篇社评:《“阶级斗争”成靶树,互联网刮风不止》、《“人民民主专政”不该成围攻靶子》,用意都是劝架歇火,这两段可以概括:  “《红旗文稿》上个月刊发的一篇理论文章里谈到‘阶级斗争’,被有人截取出来放到互联网上,引起巨大反响。该文作者的理论探讨被炒作成中国社会重回‘以阶级斗争为纲’的信号。大概由于引起的负面解读太多,相关网站删掉了那篇《红旗文稿》的文章,但即使这样,一些人仍紧咬不放,宣称那篇文章代表‘极左这只大老虎’的‘疯狂反扑’。”
  “我们认为可以让舆论场围绕阶级斗争的争论结束了。如果一些人拒绝结束它,则只能由中国社会对这样的‘多元化现象’予以适应了。”
  应该说,这两篇社评不是对左右各打五十大板,公开打在右派身上的要多一些,但是,也暗暗但重重地说了左翼几句,即所谓“被炒作成中国社会重回‘以阶级斗争为纲’……引起的负面解读太多”。

  我看,邓小平那样的权势,提出“不争论”都停止不了争论,反而引起现在更激烈的争论,可以料定,评论要结束阶级斗争的争论,也是徒劳。这场关于阶级斗争、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争论,本身就是一场阶级斗争。解决阶级斗争,只能是,一个阶级胜利了,一个阶级消灭了。

  阶级斗争并非“理论探讨”、被“截取出来放到互联网上”“重新成为舆论场上的热词”,它始终是经济上、政治上、思想上的客观存在。经济领域里的资本家剥削工人与工人罢工的斗争,政治领域里的美国“战略东移”与中国的斗争,共产党坚持党领导与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思想领域中社会主义与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争论,如此等等,都是实际的从未停止过的阶级斗争。所以,阶级斗争、人民民主专政不仅有“概念在理论体系中有其不可撼动的正面意义”,根本的,它是不可否认的普遍的客观存在。
  要面对现实,不要息事宁人,搞主观主义,调和主义。

  四中全会马上就要研究依法治国,依法,首先就是要遵循宪法。而宪法总纲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搞人民民主专政,维护工人阶级的领导,社会主义国家,防止任何破坏,都要进行阶级斗争;此作为国家宪法法定、并列为总纲第一条,就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阶级斗争为纲”治国。
  应当看到,那些人讲什么民主、法治,反对阶级斗争,反对人民民主专政,本质上就是与无产阶级争夺领导权的阶级斗争,是违反宪法,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不是无限上纲,是这些年的许许多多、随处可见的铁的事实,不需要举例
  应当知道,上自《共产党宣言》,中是1921年中国共产党立党,都明确是把消灭私有制,为共产主义社会而斗争作为党的纲领。就是今天的现行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不仅把承认“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仍然作为总纲,而且一开始就宣称“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要实现共产主义,就要消灭阶级;要消灭阶级,必然地要进行阶级斗争。
  所以,讲不讲阶级斗争,不是理论之争,是事关党和国家存亡的大问题。

  邓小平曾经说过,要“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然而,正是由于他否认阶级斗争为纲,注意力集中在发展生产力上,改变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纲领,就使得许多人不再提阶级斗争,更不敢讲以阶级斗争为纲,弄得认识不符合实际,弄得理论与党章宪法相矛盾,弄得党和党所领导的无产阶级专政名不正言不顺。现在,《红旗文稿》既然揭开了盖子,或者说捅了漏子,那就应当把问题搞个明明白白。
  对于中共四中全会,海内外有不少文章进行评论,作了种种预测,反映了不同阶级的意志;我们只提出恢复罢工权,意在希望党的四中全会应当反映现实的斗争实际,依法治国要反映工人阶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导阶级中国中国特色,要表现出领导阶级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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