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习总在玩这个?
2014-03-19 15:38:24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玖江春
最近发生了种种令人难以捉摸的现象,我们实在对国家的走向难以预测。忧国忧民之士利用专业知识,爱国之心,对国家的走向进行种种分析和预测,然而,谁也不敢肯定。
其中,最集中的,获得绝大多数人认可的无怪乎有两个: 1、国家正在进行最后的国企私有化。国企私有化完成了,国家就全面资本主义化了。 2、政左经右。也就是说,不仅仅企业混合所有制,国家也要混合所有制了。无论出现上述哪种情况,都不是好情况。 其一,即使真的全面资本主义化,我们的资本主义也是“特色”的资本主义。因为,我们的资本主义与西方的资本主义有很大的区别,我们是官权资本主义。这也令人好笑!无论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我们都冠以“特色”。“特色”已经伴随我们三十多年了,不知道还要伴随到什么时候。从另一个角度说,我们也不可能实现资本主义。我们的学习榜样日本,韩国,包括我们的台湾,跟在美国人的屁股后边几十年了,也没有达到美国的资本主义。日韩的资本主义实在不比毛泽东时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好的哪里去。 其二,企业混合所有制,可未必不是好事(本文后边要论述混合所有制)。而国家混合所有制则是创新!如果能够成功,不仅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了理论宝库,也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方向提供了新的实践。 不过,尚难以确定。 什么事混合所有制?说白了,混合所有制就是公有与私有经济的合成体。 如果是这样,让我想起了1952年国家的公私合营体制。 《共产党宣言》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就是这句话,共产主义运动的最终目标就是“消灭私有制”。 我们中国共产党成立时也是这个目标。1921年,中国共产党建党的第一份《党纲》中就明确写道:“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中国共产党历尽种种苦难都是为了这个目标。 建国后的中国却是一个到处都是资本主义的中国。那时,哪里有公有制的国有企业。大到机械制造业,小到服务行业,统统私有制。 怎么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呢?那就是首先公私合营。当时,我们没有办法一夜之间从大型的机械制造到理发、洗澡都公有制。所以,中国共产党的办法是从公私合营开始逐渐地过渡到社会主义全盘公有制。 不过,如何进行消灭私有制的过渡期又有不同的阶段性主张。在1948年前后,党内基本形成了“过渡”的共识。根据刘少奇的计算,在当时的工业体系中,国营经济的成份比重仅占34.7%,私营工商业还有很大的权重,他因此提出“合营过渡,和平赎买”的办法,并认为“我们与民族资产阶级至少可搭伙10年至15年”。这无疑是一个相当高明且切合实际的办法。 而毛泽东比刘少奇还要谨慎和保守。他认为:“应于1967年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毛泽东的时间表里,消灭私有制的时间是18年,比刘少奇还要晚三年。 具体操作的操刀手,就是曾被称为“二老太爷”的陈云。 现在回过头来看,公私合营时期,无论是恢复建国后的国民经济,还是初步满足人民的物质和文化需求都值得大书特书一笔。 现在,习总是不是要走公私合营的路呢?否则,为什么提出混合所有制?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实行公私合营未必就不是好办法。 但,这可确实是一盘很大的棋,等于从头再来。 一、从国家的经济成分构成上来看。 改革开放三十年,在各位“高手”的领导下我们的经济成分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认真的说是经济成分大倒退了,退到哪里去了呢?退到上个世纪的建国初期去了。 建国初期,我们的公有经济成分占国民经济总体的34.7%。现在,我们的国有(暂且也认为是公有)经济成分是什么样呢? 1、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2005年)结果显示,全国企业法人单位中,按照登记注册类型分组,国有企业数量占单位数的5.5%,集体企业占10.5%,私营企业占61.0%,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占10.6%,股份有限公司占1.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3%,外商投资企业占2.4%。 2、2013年的一次调查问卷结果是,在所调查的国有大型企业中,企业的改制面达到51%。其中,已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比例为13.5%,已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占28.6%,已改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占8.9%,正在进行改制的占20.7%,尚未改制的占28.3%。 通过1、2可以看出,我们的公有制经济相当于建国初期的水平,甚至不如建国初期。在这样严重的后果下,一夜之间恢复社会主义公有制就是痴人说梦了。 那么,通过所谓的混合所有制来逐渐地过渡,就是简单易行的办法了。因为,名义上是混合所有制,实际上是公私合营。这是毛泽东、刘少奇等老一辈革命家的共识,且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办法。 二、红二代的共识。 传说,红二代们欣赏和怀念上个世界50年代初期刘少奇主政期间的国家建设和经济发展方式。这是未经证实的小道传说。虽未经证实,也应该有点儿来历,否则,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传说呢?无风不起浪。刘少奇主政时期是建国初期,基本是公私合营时期。 三、如果习总玩的“混合所有制”实质就是“公私合营”,愿给习总提出几条建议。 1、一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和与之相适应的配套文件。可千万不要象总设计师一样,一句“摸着石头过河”就开始了大规模的改变。更不能以一句“壮士断腕”就开始了大规模的改变。否则,遗患无穷。 2、建立组织起一个强有力地领导班子。我不知道国家的“改革领导小组”是不是为这个服务的。如果是,由总书记牵头最好了。 3、私有资金进入国有企业占股不得超过49%(含49%),国有资金进入私企的资金占股不得低于51%。这样,国家就是第一大股东。在安排企业领导人的时候,大股东有大权。资本家不再以资本家的身份行使职权,只能按一般股东的身份行使职权。 4、国家对资本主义私股的赎买根据运行情况再确定。也许公私合营是最好的经济运行机制。如果形势发展必须实行公有制,到那时候在确定。 这样可以简单概括为: a.企业由原来的国家所有、资本家所有,改变为公私共有——混合所有制。 b.资本家丧失了企业经营管理权——由占有股权51%的国家行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权。 c.企业盈利按“四马分肥”原则分配——国家、企业、资本家、劳动者各有所得。 四、公私合营——混合所有制的优点。 1、在恢复国家被破坏的公有制过程中,不会引起民意的骚动,也不会引起国民经济的大幅摆动。能平稳过渡。 2、混合所有制经济体要受到三方面的监督和制约。 a.国家的监督和制约。由于国家是企业的第一大股东,国家必然会对企业负责。而且以国家的名义和权力负责的。这样,为企业的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了可靠地保证。 同时,国家对企业职工的一切福利待遇及生养病死负责。绝不会再发生“十三连跳”。 b.资本家的监督和制约。资本家不会容忍贪官污吏对企业的祸害。从某种意义上说,资本家帮助我们反腐败。 c.广大劳动者的监督和制约。凡是侵害劳动者的事件,劳动者都不满意。在这里多说一句:宪法恢复“罢工自由”条款。允许劳动者以罢工的方式提出自己的诉求。 综上所诉,混合所有制——公私合营也许是个暂渡难关的无奈之举,不过也是切实可行,并且是毛主席、刘少奇等老一辈革命家创造的办法。 应该指出,无论是国家混合所有制还是企业混合所有制,都是倒退,都是修正主义的。不过,对于即将“死路一条”的中国,也许就是挽救的办法。 中国红友会—玖江春:http://blog.sina.com.cn/u/3672495187 群号:148437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