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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子:非组织政治活动若成罪,意味着什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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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4 11:27:50  来源:梅子博客  作者:梅子
由于政党的组织特点,除了纵向联系之外,党员间必然也存在横向联系,而在横向联系中,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各种联系均为必然,且成为常态。这是组织形式决定的,也是难以避免的。所谓“党外无党,帝王思想;派内无派,千奇百怪”,就是对这一现象的经典描述。也就是说,凡人都有个小圈圈,政党中人,概莫能外,小圈子扎堆是常态,谈论政治也是常态,现在的政党政府政策拿出去让人横挑鼻子竖挑脸地予以评论,更是常态,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近抛出个罪名叫“非组织政治活动”,就让人莫名其妙了,尤其周院长发明这个词有着鲜明指向和深刻的政治背景,就不能不令人震惊,又令人寒心。但是也不知诸位想过没有:若这项活动能入罪,那对历史与现实,意味着什么呢?  第一,非组织政治活动若成罪,历史就成了罪行录  汉语的特点是限定词越多,范围越小,指向越明确,亦即内涵越多,外延越小,这就如“有组织、有纲领、有计划、有预谋的反革命政变”,在这里,政变就受到了五重限定,所指的圈子,就很小了。反观非组织政治活动罪,可不得了,其罪行只由“非组织”、“政治”、“活动”三重限定,且三哥限定词两实一虚,参与就是犯罪,过程就是罪行,凡染指者均属罪犯,逮着就得坐牢,若以这种眼光看历史,那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伟大历史就成了作恶多端的罪行录,莫说唐宗宋祖、秦皇汉武、成吉思汗、努尔哈赤、孙中山一个都跑不出去,他们那些狗腿狗毛一个也跑不出去,即便我们的先人尧、舜、禹,同样也一个也跑不出去,请看:
  尧舜禹禅让明显是政治,搞禅让就是活动,在这一活动过程中尤其起始,不可能大家喊声“一二三”,意见就完全统一了吧?当时是原始社会,没党派,没阶级,没私有财产,可实际上那时搞的是全民政治,他们这么做不是犯罪?
  尧舜禹是罪犯,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成吉思汗、努尔哈赤、孙中山都是罪犯,在此且不说秦始皇杀人、汉武帝杀媳、唐太宗杀骨肉兄弟、宋太祖兵变、成吉思汗杀儿、孙中山反清,但说成为人君前后,他们谁没小圈圈?谁没与心腹密谋过?其中尤其孙中山,他最擅长搞非组织政治活动而不是其他,罪行就大了!
  尤其,非组织政治活动靠单个人搞不起来,必须有活动对象,且往往活动对象还不少,含参与者与拥护者,搞大了就两个甚至好多个圈子提兵互殴、打打杀杀,动辄杀的星月无光、尸横遍野,不杀出结果不算完,这不都是犯罪吗?特别是所有非组织军事行动必发端并交织于非组织政治活动,这不也是犯罪吗?
  若如此,惨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辉煌历史,摆明了就是罪行录。
  第二,非组织政治活动若成罪,党就成为犯罪集团,所有领袖都犯罪  马克思主义认为政党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它是在阶级社会中,一定的阶级或阶层的政治上最积极的代表,为了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政治目的,特别是为了取得政权和保持政权,而在阶级斗争中形成的政治组织。从这里看,政党不是天生的,而是在你死我活的刀光剑影中营运而出,或者说:政党就是小圈圈,包含共产党在内,包含国民党在内,所有政党都是非组织活动的产物,尤其建党之初,尚处于地下那一段,是不能敲锣上街喊的。正因此,孙中山找黄兴、宋教仁、陶成章等商量事,是非组织政治活动,李大钊、陈独秀商议组党并正式建党,属非组织政治活动,共产党整体加入国民党,加入后还是小圈子,反复强调“独立性”,此乃明显的非组织政治活动,张闻天、王稼祥、毛泽东密谋“换马”,策划遵义会议,不也是非组织政治活动吗?还有……(此处省略N字)
  周强真蠢,大嘴巴这么一忽悠,把古往今来的所有政党就一网打尽了。若非组织政治活动成罪,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所有政党就成为犯罪集团,包括党的所有领袖均无一例外都犯了罪,最高法想干什么?
  第三,非组织政治活动若成罪,中南海就得抓光了  无论什么社会,人与人来往很正常,彼此间有个亲疏远近司空见惯,须知:政治人物也是人,彼此见面聊天,谈谈政治或其他,只要不犯大忌,就没必要设防,更不能如临大敌。这是符合常理的。我们读伟人传记,领袖不但在大会上向全国人民作报告,私下里找人谈话、商量事那就更多,譬如毛泽东常常在游泳池或菊香书屋谈政治,常常找周恩来过来交换意见……譬如打倒四人帮,叶帅不但与李先念辟室密谈,还打开收音机放大音量反干扰呢!这不都是非组织政治活动吗?尤其,政治乃典型的树状架构:主干生枝干、枝干发新枝、新枝生新芽,盘根错节,均不可避免地带有政治色彩,其中以峰层为甚,尤以中南海为甚,在中南海大家碰面就是活动,打个电话也是活动,不可能次次报备,不可能事事经过组织,反而常常谈政治,以参与为荣,以党性为绳,以振兴民族为己任,莫非这都是犯罪吗?如果把首脑们的正常活动都纳入非组织政治活动而视为犯罪,那中南海就被抓光了,请问:这是什么行为?
  第四,非组织活动若成罪,所有党员干部和非党员干部均无一幸免  汉语的字、词常多义,其中就包括“组织”。我们常常说的“组织”除“中国共产党的党组织”外,还包括其他党派的“组织”,也包括其他非政治社团和行业性组织,在此先站在中国共产党的党组织角度谈非组织政治活动入罪。三十年前,伟人号召我们“要关心国家大事”,那是因为那代人大公无私,勇于袒露胸怀并接受群众批评,这批评,无疑牵扯到政治。再以后,党组织在不喜欢群众参与党务,那是撒谎撒多了,欺骗、掠夺玩顺了,化公为私搞多了,所以基本上谢绝参观,更拒绝参与,可尽管如此,无论党员干部还是非党员干部,都对参与或谈论政治表现出极大热情,请注意:这些干部参与或谈论政治亦没向组织报备,也不会任何时候都取得授权,难道这都是犯罪吗?如果是,那中国得有多少罪犯?如果把参与或谈论政治的干部都抓起来,那普天下谁还敢当官?最最令人瞠目的:无论大小,但凡领导干部,谁敢说自己私下没参与或谈论过政治?
  第五,非组织政治活动若成罪,不止文字狱兴起,老百姓就不能说话写字了  如果周强所说“非组织政治活动”的“组织”乃是指泛意义上的“组织”,以及不但包括党组织,也包括环保捕捞房地产同性恋精神病等其他组织,凡是没经过组织的都犯罪,那就更加要命,且不说照此标准上网聊天的都该抓,凡有人扎堆的场合都是犯罪现场,凡有文字的地方都有嫌疑,凡有人说话的场所都该戒备,这么做,老百姓就该缝嘴了!也就是说,非组织政治活动若成罪,在中华大地上不但重演文字狱,而且一不小心就因言获罪,若大家都被关起来,最高法还为谁服务呢?即便十三亿人只逮捕一半,才六、七个亿,周强将把我们关到哪里?
  从这里看,周院长所创造的非组织政治活动根本就是个笑话,当不得真。
  真的不必当真吗?未必。搞政治斗争因民心觉醒心里打怵,搞人家经济问题证据没了,被姜丰挂牌拍卖了,转而又胡扯八扯,这不是栽赃陷害是什么?
  你们这些人啊,还要不要脸?
  
  梅子QQ群:308918394
  http://blog.sina.com.cn/u/33644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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