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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高明:人民公社没有调动农民积极性事出有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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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8 10:56:06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蒋高明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土地改革,翻身的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这时,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是空前高涨的。但分地后实行依然是私有化,即单干,经过几年的时间,农村很快就出现了两极分化。那些有青壮劳动力和牲口的农户,在耕种能力上比较强,可那些老弱病孤寡的家庭虽然得到了土地,但依然很贫困,生活压力逼迫他们将分到的土地廉价租给别人耕作,甚至出现了个别农民私自买卖土地的现象。针对这种情况,一些贫困户自发合作起来,利用人心齐的热情,与富裕中农抗衡。浩然的小说《金光大道》和《王国藩穷棒子社》的故事,就是介绍了当时北方农村的初级合作社历史。  中央逐步看到了农民合作的好处。一些合作社对土地投入大,人心齐,即使在恶劣的条件下,也使粮食产量超过了单干户。由此,农业合作化运动开始出现高潮,1956年完成了高级合作化,每社平均200户左右。1957年冬和1958年春的农田水利建设高潮,大大改变了农业生产条件。由初级互助组,到合作社,到合作联队、联社。因此,一个更大范围的农民合作形式,即人民公社开始在全国蔓延了。
  用客观的历史的眼光来看,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在五十年代后期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中,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所作的一项重大决策。当时国家“一穷二白”,加上以西方为主导的国际社会对中国采取经济封锁对策,各项事业百废待兴,吃饭还是几亿人的大问题,而农业产量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依赖于水利建设。毛泽东考虑到当时以大搞兴修水利为特点的农业生产建设的发展需要,觉得需要办大社。于是,1958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成都会议通过了《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意见指出:“为了适应农业生产和文化革命的需要,在有条件的地方,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有计划地适当地合并为大型的合作社是必要的。”会后,各地农村开始了小社并大社的工作,有的地方出现了“共产主义公社”、“集体农庄”,有的地方出现了“人民公社”。
  1958年7月1日《红旗》杂志第3期《全新的社会,全新的人》一文中,比较明确地提出“把一个合作社变成一个既有农业合作又有工业合作基层组织单位,实际上是农业和工业相结合的人民公社”。这是在报刊上第一次提“人民公社”的名字。是年8月6日,毛泽东视察河南新乡七里营人民公社时,说人民公社的名字好。9日,在与山东领导的谈话时说:“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并指出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谈话在报纸上发表后,各地掀起了办人民公社的热潮。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开扩大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9月初,《人民日报》公布了这一决议,全国迅速形成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热潮,仅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基本上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到年底,全国74万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成为2.6万多个人民公社,参加公社的农户有1.2亿户,占全国总农户的99%以上。
  出发点很好的人民公社化运动,为什么没有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甚至还造成了“三年自然灾害”期间饿死人的现象呢?这是因为,那次缺乏科学规划,缺乏实践的农民合作运动,在具体操作中,偏离了正确的路线,造成了大量资源浪费,造成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农民劳动积极性受伤害,造成社会生产力的极大破坏。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为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泛滥,给一些不怀好心的人可趁之机,一些希望看笑话的人趁机推波助澜,将这场轰轰烈烈的运动几乎变成一场闹剧。如有段时期,一些地方领导理解的人民公社就是一切都是共有的,除了集体吃饭,甚至孩子都是集体的,“老婆能不能公用,还要请示上级”的荒唐想法。
  理想化的人民公社,脱离了几千年来小农为主的社会现实,违背了生产关系要与生产力相适应的规律。由于在合作化运动的后期已出现了过急过猛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人民公社化运动又出现了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情况,刮起了“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共产风”。鉴于这些严重现实,1958年11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第一次郑州会议)后,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开始逐步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1961年,毛泽东主持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在现阶段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克服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然而,人民公社并非一无是处。在当时机械、化肥、水利、道路等农业基础设施极度困乏的年代,如果采取的是单干,就不可能解决当时的中国人吃饭问题。事实上,在三年自然灾害发生之前的1959年,中国北方许多农村还是大丰收的,当时由于错误的宣传,以为今后就进入共产主义了,一些粮食烂在地里都没有人捡起来。那些丰收的粮食就证明,在艰苦环境下,人形成合力,是能够克服自然困难的。人民公社给后来的农村联产承包创造了大量的农业基础设施尤其是水利设施,直到40年后,那些设施还在起作用。
  提到当年的水利设施,就不能不说河南林州市的红旗渠道。2010年10月,笔者出差到河南林州,近距离感受了举世闻名的红旗渠雄姿,感慨良久。
  这条总长1500公里的输水渠,要穿越太行山,是林县农民农原始的工具建立起来的。为修建这条生命渠,70多名农民牺牲在悬崖峭壁上;为节省资金,农民们用土法制作炸药;在困难的时期,用以充饥的竟然是野菜。这样下来,红旗渠的建设者们为国家节省资金1293万元(文革期间的钞票1元值现在的50-100倍)。那个时候没有贪官,没有承包商,好钢都是用在刀刃上的。红旗渠是特殊年代的产物,她是时代精神的产物,是人间奇迹。其施工难度之大,质量之高,功能之巨,完全有资格成为世界遗产
  “人是要有点精神的”。毛泽东主席的这句话,至今有深刻的道理。物质不是万能的,如果迷失了人生方向,物质刺激不出来世界第一。今天重新红旗渠,无论出动千人也罢,万人也罢,钱虽花了不少,但远远没有造出了红旗渠那样的世界奇迹。
  在红旗渠现场,我看到了污浊的渠水和水中漂浮的垃圾,令人痛心。当年红旗渠引入的滚滚清水,如今充满了污染物,红旗渠水颜色发生了变化。这样的水还能够灌溉么?我们追求物质的结局,带来的是精神的轰塌,道德良心的泯灭,最终可能造成人类文明的提前灭亡。

  本文引用地址: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75-882951.html 此文来自科学网蒋高明博客,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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