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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高明:警惕以新农村改造名义破坏乡村大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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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8 09:11:39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蒋高明

前段时间到山东某地级市出差,发现某县大量砍伐对乡土树木,而种植所谓的绿化树木,打着乡村改造的名义。这个问题如果不加以制止,将会在全市乃至全省泛滥。为此,我连夜给该市市委书记写信,所幸的是,领导接受了我的建议,迅速制止了对乡土树木的不当做法。下面是我给市领导写信的大概内容:
  某某书记:我是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的一名研究员,因最近到某某市出差,了解到一种情况,特向您汇报,希望能得到重视。贵市某些县市,打着村镇改造的名头,对一些本地大树进行大量砍伐,栽植一些城市常见的园林绿化种树,如雪松、紫叶李、樱花等,以为这就是理性的乡村绿化改造,殊不知,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这对乡村本地树木又是一场浩劫。
  美好的东西多在乡村,唯有进城农民被人称为“土老冒”。曾经有一段时间,昔日人们瞧不上眼的“乡土树木”被城里人看上了,顿时身价倍增,纷纷被人挖出来卖进城。连农民们自嘲:“城里人不稀罕俺,可俺家的树有了城市户口”。山东一带乡村的大树遭到了“大炼钢铁”、大树进城的多轮破坏,能够保留到今天实属不易,必须果断制止各地打着“乡村改造”或“广场建设”而损毁本地大树的行动。那些生长了半个多世纪的大树,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树木生长很慢,破坏容易,恢复困难。

  很多人看不起乡村树种,以为本地树种就是土的,是上不了台面的,这是非常错误的观点。乡土树种的不是土的,是符合生态的,是科学的,而从外地引进的树种,在原产地也是土的。目前,国家提倡绿色化发展,对物种的选择是本土为主的。

  中国历代是有保护本地大树的传统的。清乾隆至嘉庆年间避暑山庄的管理,就在“广仁岭南山一带松甚是茂盛者,将树高一丈之内者移于热河”,“钟鼓楼沟松树岭一带山上自生小树林内,起刨一百五十余棵移于园内,至于杂树,照旧采买补栽”。但是清朝皇帝移栽树木的目的仅是补栽而已,树木移动的距离几乎与避暑山庄“一墙之隔”,山东孔林,因有大量的本地乡村树种,尤其一些自然生长的树种,才成为重要的风水文化景点。今天一些地方搞的跨县、跨市甚至跨省的“大树进城”,或破坏生长好好的大树而种植小树,否则孔林里面将无大树、古树可留给后人。

  每一棵大树都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它与周围的土壤、土中的生物、树下的地被、树上的鸟兽昆虫,形成了良好的依存关系,将大树挖出并“截肢”处理,完整的群落生态必将遭到严重破坏。直接的恶果是水土流失,鸟兽失去家园,与其改善的城市局部环境相比,可谓得不偿失。中国北方乡村中的槐、榆、椿、白蜡、松、柏;南方乡村中的樟、楠、杉、银杏、相思等大树,是乡村一道道美丽的风景线,大树老树还是乡村的标志,如今,大树老树被卖进城市,乡村美景为之失去颜色。乡村没有了老槐树,“我找不到回家的路”,许多返乡的“贺知章”们叹息道。

  破坏本地大树群落,种植外来树种,实质上助长了形象工程、浮躁工程蔓延。树木生长是有一定规律的,一些乡土树种寿命大都很长,符合当地生态,但是生长很慢,这本是自然规律。乡村的树木因适应周围环境,很少有病虫害,因其生物多样性复杂和大量天敌存在,不易爆发。如果乡村绿化建设搞“依旧换新”,破坏原本的乡村大树,则北方乡村生态危矣。因此,我们强烈呼吁,立即制止上述做法,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 果断叫停发生在贵市的乡土树种破坏行为,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乃至行政处罚;

  第二, 对一些特殊的北方乡土树种如楸树、国槐、白蜡、枫杨、家榆、本地杨,以及长期驯化成功的刺槐等建立档案,实施严格保护;对50年以上的所有乡土树木,不能以绿化名义更换;对100年以上的古树要以法律名义保护下来;

  第三, 对乡镇生态建设或农村改造,绿化树种以本地为主,科学规划,不能以外来物种为主,尤其要防治生物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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