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和尚
- 版主
- 5
- 1642
- 0
- 17572
- 15930
- 15930 元
- 11212
- 2014-03-09
- 2024-06-06
|
1#
t
T
发表于 2015-08-29 23:05
|只看楼主
2015-08-29 16:46:49 来源: 观察者网 作者:记者 备受争议的嫖宿幼女罪今天(29日)终于取消。据《京华时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刚刚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嫖宿幼女罪确在刑法(九)表决稿中被删除,修改后的刑法修正案将在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届时嫖宿幼女将视同奸淫幼女从重处罚。 这意味着,实施18年的嫖宿幼女罪终于从刑法中废除。 2008年以来,每年的全国两会上,均有全国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提出废除嫖宿幼女罪的建议案。24日,上述刑法修正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嫖宿幼女罪是指现行刑法第360条第2款的规定,即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条款是中国在1997年修订刑法时增加的规定,使得嫖宿幼女罪成为单独的刑法罪名,与原来刑法中的强奸罪相区别。 据知,当时增加该罪名的背景是,1997年前,司法实践中的一些个案显示,一些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育较成熟,谎报年龄且属自愿行为,在立法者看来将此类案子视为“强奸”并不妥当。但近年来随着司法实践中出现一些典型案例,围绕嫖宿幼女罪的争议较大,各方关于取消该罪名的呼声不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