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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文稿:警惕“共产主义虚无缥缈”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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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1 15:51:50  来源:红旗文稿  作者:田心铭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共产党员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多次批评了那种认为“共产主义虚无缥缈”的观点。他指出:“共产主义决不是‘土豆烧牛肉’那么简单,不可能唾手可得、一蹴而就,但我们不能因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就认为那是虚无缥缈的海市蜃楼,就不去做一个忠诚的共产党员。革命理想高于天。实现共产主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最高理想,而这个最高理想是需要一代又一代人接力奋斗的。”(习近平:《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第5页)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它激励着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向着共产主义理想前进。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有些人老调重弹,宣扬“共产主义虚无缥缈”的鼓噪声再次泛起。为了抵御错误思想的侵袭,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关于坚持共产主义最高理想的论述,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一、把理想信念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上
  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这二者是密不可分的。某些鼓吹“共产主义虚无缥缈”的人,也看到了这个事实,所以总是通过攻击马克思主义来否定共产主义理想。他们说:“马克思主义是空想”,“共产主义是虚构”。这从反面告诉我们,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必须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把理想信念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上。
  习近平总书记把坚定理想信念同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联系在一起,对领导干部的学习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他说:“要把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看家本领”,“不断领悟,不断参透,做到学有所得、思有所悟”,“真正做到对马克思主义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同上书,第5页)
  为什么只有学好马克思主义才能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呢?因为共产主义理想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之上的。马克思主义是以科学社会主义(也可称为科学共产主义)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由于无产阶级解放的物质条件还没有具备,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只能是空想。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1890年德文版序言中说,当马克思和他在1847年写《共产党宣言》的时候,工人运动中的共产主义还是一种“只是出于本能的、往往有些粗陋的共产主义”,“但它已经强大到足以形成两种空想的共产主义体系:在法国有卡贝的‘伊加利亚’共产主义,在德国有魏特林的共产主义。”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21页)这时工人运动还没有科学理论来指导。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了新的科学世界观,使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从空想变成了科学,同时也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工人政党,即共产主义者同盟。《共产党宣言》就是受这个同盟的代表大会委托为它起草的纲领。《共产党宣言》的发表,既是马克思主义问世的标志,同时又是共产党诞生的标志。这一事实表明,共产党人的共产主义理想从一开始就建立在科学理论的基础之上,同空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划清了界限。
  马克思主义是完备而严整的科学体系。它的全部理论为共产主义理想提供了逻辑严谨的论证。马克思主义诞生一百多年来亿万人民的实践,社会主义从理论到现实、从一国到多国,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阔步前进的历程,既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内容,也为它提供了强有力的实践证明。
  党员干部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确立共产主义理想,就要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那样,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老老实实、原原本本地研读。对于社会主义如何从空想变成科学的问题,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这本被马克思称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入门”的著作中做了系统论述。这是我们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不能不认真研读的著作。恩格斯1877年撰写的马克思传略《卡尔·马克思》和1883年3月发表的《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是论述马克思生平和思想的两篇重要著作。在这些著作中,恩格斯着重指出,马克思创立了唯物主义历史观;发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运动规律。他说,唯物主义历史观和通过剩余价值揭开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这是马克思一生中“两个伟大的发现”。“现代科学社会主义就是以这两个重要事实为依据的。”“由于这两个发现,社会主义变成了科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545、461、546页)这些论述告诉我们,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来确立共产主义理想,关键是要学习掌握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关于资本主义发展规律的理论。
  党的十八大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研讨班上的讲话中论述“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时,对唯物史观和资本主义发展规律做了深刻阐述。
  第一,学习掌握唯物史观是树立共产主义理想的根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些人认为共产主义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甚至认为是望都望不到、看都看不见的,是虚无缥缈的。这就涉及是唯物史观还是唯心史观的世界观问题。我们一些同志之所以理想渺茫、信仰动摇,根本的就是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牢固。”(《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116页)这个论断一语中的,指明了能不能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根本”就在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否牢固。
  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和剥削阶级偏见的影响,关于社会历史的理论领域被唯心史观所统治,即使是费尔巴哈那样杰出的唯物主义者,一旦进入社会历史领域,也陷入了唯心史观。直到随着机器大工业的发展无产阶级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了历史舞台,代表无产阶级的革命家和思想家马克思总结人类文明发展优秀成果,创立了唯物史观,才“在整个世界观史观上实现了变革”,使“历史破天荒第一次被置于它的真正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457、459页)马克思令人信服地证明了: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就是说首先必须劳动,然后才能争取统治,从事政治、宗教和哲学等等,因此,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而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推动着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更替;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史的过程,社会发展是由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从此,社会主义不再被看作某个天才头脑的偶然发现,共产主义不再是空想,而是被马克思揭示出来的、由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决定的历史的必然。可见,对于人类思想史来说,唯物史观的产生是一个根本变革;而对于每一个共产党员来说,通过学习树立唯物史观,就是解决好世界观这个“总开关”的问题。因此,一些人认为共产主义是可望而不可及的,这就涉及是唯物史观还是唯心史观的世界观问题。只有解决好这个问题,才能为确立共产主义理想奠定世界观、历史观的基础。
  第二,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决定了资本主义必然消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习近平总书记说:“事实一再告诉我们,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分析没有过时,关于资本主义必然消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也没有过时。这是社会历史发展不可逆转的总趋势,但道路是曲折的。资本主义最终消亡、社会主义最终胜利,必然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117页)这一论述根据马克思所揭示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运动规律,指出了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必然性和长期性。
  在马克思之前,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们在唯心史观支配下,都是从空想出发去谈论所谓“一般社会”应当如何如何,而马克思抛弃了他们虚构出来的“一般社会”,专门去研究现实存在的资本主义社会。他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的序言中说:“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8、10页)马克思倾注毕生心血研究资本主义,写作《资本论》。他研究了堆积如山的实际材料,根据这些材料极其详尽地分析了资本主义的活动规律。如列宁所指出的,马克思揭示资本主义发展规律时,他的分析“仅限于社会成员之间的生产关系”,“马克思一次也没有利用这些生产关系以外的任何因素来说明问题”。(《列宁专题文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第162页)通过这样的研究,马克思彻底弄清了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揭示了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恩格斯概括地指出,生产已经是社会的活动,而社会的产品被个别资本家占有,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不相容,“这就是产生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的基本矛盾,现代社会就在这一切矛盾中运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565页)这一基本矛盾包含着资本主义社会一切冲突的萌芽,正是它决定了资本主义必然消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在马克思看来,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主要当事人,不过是资本和雇佣劳动的体现者、人格化。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社会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资本主义社会的对抗不是个人的对抗,而是个人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关系的对抗。因此,资本主义最终消亡、社会主义最终胜利,并不是由哪一个人的主观意志决定的,而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冲突、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和斗争必然导致的结果,是由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决定的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必然趋势。
  看不到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长期性,就不能深刻理解它的必然性。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强调“资本主义必然消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同时,又指出这“必然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他还强调:“我们要深刻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自我调节能力,充分估计到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军事方面长期占优势的客观现实,认真做好两种社会制度长期合作和斗争的各方面准备。”(《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117页)
  社会主义最终胜利“必然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这本身就是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表现。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做出了两个“决不会”的论断,他说:“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592页)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后,由于帝国主义时代经济、政治发展的不平衡性,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在帝国主义统治链条的薄弱环节沙皇俄国,后来又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等国家取得了胜利,表明这些国家的特殊国情已经使其形成了实现社会主义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另一方面,资本主义在当代世界仍然占据着优势地位。尤其是在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之后,国际垄断资本在全球迅速加强。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革命等高新科技革命推动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显示出资本主义所能容纳的生产力还没有全部发挥出来。因此在相当长时期内,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还必须同生产力更发达的资本主义长期合作和斗争。我们对此必须有深刻的认识和充分的准备。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在提出两个“决不会”的同时,明确指出了资产阶级社会的历史地位,他说:“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592页)这就告诉我们,两个“决不会”与资本主义必然消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两个“必然”是统一在一起的,这种统一正是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表现。我们既要看到资本主义最终消亡的长期性,又要看到由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所决定的最终消亡的必然性。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资本论》在西方发达国家成为畅销书,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重新引起世人重视,人们纷纷到马克思的著作中去寻求当代社会问题的答案。这一事实再次证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分析没有过时。我们必须把认识共产主义理想的长期性和它的必然性统一起来,以强大的战略定力向着远大理想前进。
  二、把坚持共产主义理想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起来
  警惕“共产主义虚无缥缈”论对党员、干部思想的侵蚀,必须坚持理论和实践、理想和现实、最高理想和现阶段理想的统一,深入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关系,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坚定共产主义理想。
  1.坚持理论和实践、理想和现实的统一。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党章规定的誓词包括“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某些宣扬“共产主义虚无缥缈”的人嘲笑说:“没有见过共产主义,愣是要为此奋斗终身!” 还有人说,马克思主义把实践当作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共产主义没有经过实践检验。在这些观点背后,隐藏着一种把理论和实践、理想和现实割裂开来去看共产主义的思维方法。这种思维方法,也是有些党员干部不能认清“共产主义虚无缥缈”论的谬误的一个认识论根源。
  马克思和恩格斯从创立科学共产主义开始,就把它看作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在标志着唯物史观成熟的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们批判青年黑格尔派尽管讲的都是“震撼世界”的词句,却只是为反对“词句”而斗争,决不是反对现实的现存世界。与青年黑格尔派的唯心史观相反,马克思和恩格斯说:“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他们指出:“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27、539页)可见,共产主义既是科学的思想体系,又是这一思想体系指导下的社会实践;既是一种社会制度,要是以实现这一社会制度为最终目标的现实的运动。自从马克思主义诞生以来,就有了共产主义运动。它在实践中不断前进,得到了巨大的发展。正如1982年党的十二大所指出的:“在我国,共产主义思想的传播,人们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理想而进行的运动,早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和领导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时候就开始了。现在这个运动在我国已经发展到建立起作为共产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的思想和实践早已存在于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科学共产主义已经经受了一百多年的实践检验。
  某些人以“没有见过”为理由讥讽为崇高理想奋斗,这无异于根本否认一切社会理想。因为理想之所以为理想,正因为它还不是实际存在的事物。科学的理想来自现实,又高于现实,可以通过人们的实践转化为新的现实。今天的现实,可能曾经是昨天的理想;今天的理想,可能成为明天的现实。“没有见过”,才名之曰“理想”。理想一旦成为人皆见之的现实存在,就不再是理想,而被新的更高的理想所取代了。只有形而上学思维方式支配下的不思进取的庸人,才拒斥和嘲讽一切“没有见过”的理想,把现存社会凝固化、永恒化,当作他们的“理想”。某些人宣扬“共产主义虚无缥缈”论的实质,就是把资本主义永恒化,宣布为“历史的终结”,对抗社会发展客观规律,阻挡历史前进的脚步。这就是他们的“理想”。
  科学共产主义理想与空想的区别,不在于人们“见过”或“没有见过”,而在于现实中是否有其客观根据。共产主义理想的客观根据,就存在于现实的资本主义社会之中。列宁说:“马克思提出共产主义的问题,正像一个自然科学家已经知道某一新的生物变种是怎样产生以及朝着哪个方向演变才提出该生物变种的发展问题一样。”(《列宁专题文集·论马克思主义》,第255—256页)马克思所根据的是,共产主义是历史地从资本主义中发展出来的,是资本主义的社会基本矛盾、资本主义内部所产生的社会力量发生作用的必然结果。对于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主义只是指出其发展趋势和基本特征,历来反对幻想式地去预测未来。1881年,荷兰社会民主党人写信向马克思请教:假如取得了政权,为了保证社会主义的胜利,在经济和政治方面的首要的立法措施应当是什么?马克思在复信中严肃地指出,现在提出这个问题是不着边际的,这是一个幻想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唯一的答复应当是对问题本身的批判”。因为,“如果一个方程式的已知各项中不包含解这个方程式的因素,那我们就无法解这个方程式。”(《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第458页)正是因为具有这种严格的科学精神,共产党人没有陷入空想,而是一步一个脚印地向着远大理想前进。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在1949年之前是“没人见过”的理想,基本建成小康社会在20世纪末之前也是“没人见过”的理想,但它们都已经在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的奋斗中变成了现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尽管今天仍然只是美好的梦想,但是已经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于实现。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确立的奋斗目标一个接着一个从理想变成现实,这是亿万中国人民的实践对共产主义理想必然实现的最强有力的证明。
  2. 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统一。某些宣扬“共产主义虚无缥缈”论的人质问:“假如你们真的相信共产主义,为什么不把财产都充公呢?”还有人说:“听说又要搞共产主义了,是不是要共私营企业主的产啊?”散布这样的论调,如果不是无知,就是居心叵测:或者是企图用“激将法”诱导超越阶段的错误,或者是把对共产主义思想的宣传曲解为对私营经济方针政策的改变,蛊惑人心,都是要危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论是不断革命论和革命发展阶段论的统一。共产党人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在不同历史阶段又有代表那个阶段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奋斗纲领。中国共产党的纲领,是最高纲领和各个历史阶段的基本纲领的统一。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立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纠正了混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界限的“左”倾路线的错误,明确指出中国革命必须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步走,提出了由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两部分有机构成的纲领,指引中国革命取得了成功。在我国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曾经发生过超越阶段的刮“共产风”的“左”倾错误。错误和挫折教育了我们,使我们变得成熟起来。党经过艰难探索,认清了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制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和基本路线,成功地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朝着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这个大目标前进,必须立足党在现阶段的奋斗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的最高纲领和基本纲领的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纲领,概言之,就是建立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既是从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的,也没有脱离党的最高理想。”(《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116页)
  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实现共产主义理想必经的阶段。邓小平明确指出了这个阶段同共产主义之间的关系。他说,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规划。在民主革命时期,党要求每个共产党员都在心中悬着为现在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而奋斗和为将来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而奋斗这两个明确的目标,同时又把对于共产主义思想体系和社会制度的宣传同对于新民主主义纲领的实践区分开来,既不能失掉将来的大目标,又不能超越现阶段的目标和政策。在今天,如果忘记了共产主义远大目标,就会模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性质,迷失前进的方向,失去精神动力;如果忘记了中国的社会主义还处于不发达的“初级阶段”,就会脱离基本国情,背离党在现阶段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也要胸怀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矢志不移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做好当前每一项工作。”(《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116页)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方针政策,为现阶段的目标奋斗,就是脚踏实地向着共产主义远大目标前进。某些人宣扬只有把财产“充公”,才能证明“真的相信共产主义”,这是把共产党人的最终目标同现阶段方针政策对立起来,设置一个要么否定最终目标、要么否定现阶段方针政策的陷阱。某些人把我们宣传共产主义思想曲解为要改变现行方针政策,是把共产党人的最终目标同现阶段方针政策混同起来,造谣生事。对于这一类论调,我们必须保持警惕。
  (作者: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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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文稿:国企对宣扬西方宪政民主 新自由主义的人要坚决清除

2015-10-11 08:59:17  来源:红旗文稿  作者:朱继东
【编者按】  最新一期红旗文稿(2015/19)刊载署名文章《深化国企改革为什么必须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 》,作者朱继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
  文章称,决不能让一些人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牟取暴利的机会,更不能允许有些人通过私有化动摇甚至瓦解我们党执政的经济基础。有的国企甚至选聘了一些与党离心离德的人,这些教训十分深刻。尽快对现有国企的独立董事、监事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那些宣扬西方宪政民主、新自由主义等错误思潮的人要坚决清除。
  以下为全文:
  党中央、国务院日前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把“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作为几大基本原则之一,并把“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作为整个文件的八大部分之一。中共中央办公厅随后印发的《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对在深化国企改革中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出要求、作出部署。我们必须清醒、深刻地认识到,面对以新自由主义为代表的西方错误思潮的蔓延,面对关于国企改革的种种噪音、杂音,能否真正进一步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是深化国企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底线,是我们在深化国企改革中能否始终保持强大的政治定力和坚定的政治清醒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障。
  一、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是深化国企改革的着力点之一
  作为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国企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而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则是国企的独特优势和确保国企的制度属性的重要保障。但我们也看到,虽然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曾经提出:“国有企业党组织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这是针对此前较长一个时期国企改革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提出的,但由于某些原因,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十多年来,国企发展和改革中暴露出来的腐化堕落、监管缺失、国资流失等问题主要是由于不重视甚至忽视党的建设而削弱了党的领导所导致的。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国企的独特优势。但是,近年来,有的国企党组织根本不重视、不研究党建工作,有的国企党务部门变成养老、安置干部的地方,有的国企经常以董事会取代党委会、党组织形同虚设,有的国企党组织多年设置不健全,有的国企的意识形态、纪检监察等工作被严重忽视,还有的国企党委书记甚至成为腐败的“急先锋”……众多问题表明,如果在深化国企改革中不能真正做到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甚至削弱党的领导乃至放弃党的领导,必然会给改革带来严重损失。
  今年6月5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要坚持党的建设与国企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企改革中得到体现和加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企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等。这些要求大都在《指导意见》中得到了体现。如:为“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明确提出:“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创新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若干意见》进一步要求,坚持党的建设与国企改革同步谋划,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还明确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企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决要求坚持党的建设与国企改革同步谋划,这是党中央划定的一个明确的底线。“领导核心”、“政治核心”、“法定地位”这些明确定位,从政治上进一步明确了党在深化国企改革中的主导作用,是深化国企改革的一个着力点。《指导意见》、《若干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明确要求,汲取了以往国企改革中忽视党的建设的沉痛教训,强调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是今后深化国企改革中必须始终遵循的重要指南。
  二、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是确保沿着正确道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前提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党中央一直强调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坚决反对和批判新自由主义,但我国国内一直有一些人呼吁要“全面打破国企垄断”、“进行彻底市场化”、“政府全面退出市场”等,变相鼓吹、推行新自由主义,企图通过削弱、瓦解甚至取消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来改变我国的根本经济制度。尤其是在国企改革中,有些人竟然认为国企改革就是卖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就是要搞私有化等,甚至有人呼吁要彻底取消国企、消灭公有制,认为中国经济改革的最根本出路就是私有化。尤其是近两年来,有些地方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大搞拉郎配、设定时间表甚至提出要全覆盖,让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深感担忧和失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如果放任私有化毁掉我们的公有制为主体的根本经济制度,就会摧毁我们党执政的经济基础。
  《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对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企,要“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这等于给某些人打了一剂清醒剂,要求改革中必须首先区分哪些国企“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哪些国企“不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而不是乱覆盖、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对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企也要稳扎稳打,坚决纠正以前有的地方搞拉郎配、设时间表等错误做法。《指导意见》强调“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若干意见》又再次强调了这个“必要前提”。这就是警告那些企图通过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大搞私有化的人,不要忘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有“必要前提”的,这就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搞好党的建设,否则就不具备搞混合所有制的条件,就是故意违背中央的精神和政策。
  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是把国企做强做优做大、永葆其全民所有制属性的重要保障。近些年来,无论是在抗洪抢险、抗震救灾,还是在维护股市稳定、经济安全等方面,国企都是绝对的主力军。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之一,在深化国企改革的进程中,要想真正确保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确保全体人民对国有资产的切实拥有,保证国企可以在国家和人民需要时勇于奉献和牺牲,就必须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决不能让一些人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牟取暴利的机会,更不能允许有些人通过私有化动摇甚至瓦解我们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并坚决把国企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若干意见》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和各国企党组(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国企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不断完善党委(党组)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企改革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只有真正把这些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才能有力保证国企改革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切实提升国企的制度优势和竞争优势,真正确保深化国企改革不走邪路。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随时准备坚持真理、随时准备修正错误,凡是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干、加油干、一刻不停歇地干;凡是不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改、彻底改、一刻不耽误地改。”这也警示我们,要真正在深化国企改革中始终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各级党组织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认真总结以往国企改革中的经验教训,对以前的一些错误措施、做法等要坚决改、彻底改、一刻不耽误地改,对在总结中发现的问题绝不袒护。同时,在今后的深化国企改革中,各级党组织要注意及时发现、尽快纠正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对一切不利于国企做大做强做优的言行要敢于斗争、坚决制止。
  三、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是根治国资流失、监管监督不足等顽症的重要保障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同时,还通过另一份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为什么专门出台这么一份文件?主要原因就是多年来国资流失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顽症,并且一直没有得到根治。去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就对此专门提出警示:“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牟取暴利的机会。”中纪委官网的消息也显示,中央巡视组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巡视时发现该公司违规向民营企业让利造成国资流失,并发现中船集团在资产收购、企业重组改制中造成国资流失等。中央纪委对落马领导干部的通报中,也曾多次出现“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表述。这一切,都用事实敲响了国资流失的警钟。而深入剖析则可以发现,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党组织没有在企业发展、改革中真正发挥出应有的领导作用。
  国企要先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条做不好,国企其他改革难以取得预期成效,这是推进国企改革的一条重要经验和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指导意见》从四个方面加以强调:一是强化企业内部监督,二是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三是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四是严格责任追究。而要真正做到这些,就必须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真正发挥好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和人民群众的大力监督下严惩一切窃取国资、造成国资流失的行为。《指导意见》还明确要求,切实落实国企反腐倡廉“两个责任”,要求“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机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这就是针对多年来国企监管监督不足等顽症,强化各级党委和纪委的责任,尤其是真正承担起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我们相信,随着在深化国企改革中突出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真正建立起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完善国企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企巡视工作,严格落实反“四风”规定,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国企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坚决遏制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等腐败现象,构筑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将成为现实。
  作为国企的负责人,决不能只管人事、项目、资金等,而忽视了党的建设,甚至忘了自己是党员、是党的干部。所有的国企领导干部,都要首先履行好管党治党的职责,大力抓好国企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以高标准、严要求建好班子、配好干部、抓好队伍,努力加强国企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企业党组织对群众工作的领导,真正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始终处于党的领导之下、永远忠诚于党、坚决听党指挥,为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指导意见》强调,推动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要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个清单”等。对此,有人担心某些热衷于在中国推行私有化的人或势力借机大作手脚,在表面上看起来靓丽的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的掩盖下大肆转移、侵吞甚至掏空国企。如果我们单纯强调管资本,从而对管企业“大撒把”,再加上相应的监督不到位,等我们真正发现国企被掏空等问题的时候恐怕已经悔之晚矣。也正是看到了这些风险,《若干意见》要求,适应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领导。因此,国企的党组织一定要深刻认识到所面临的巨大挑战和风险,更要深刻认识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主要是指经营方面,而绝不是指监管方面。党组织一定要加强对所有国企领导干部的全方位监督,无论是管资本还是管企业方面都要严格进行监督,严厉打击一切削弱、侵吞国企的行为。
  四、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是做大做强做优国企的关键
  近些年来,不少人对国企任人唯亲、腐化堕落、与民争利等问题反应强烈,指责这是国企的制度性问题并进而提出要推进国企私有化。事实上,出现上述问题,并不是国企的制度性问题,而是国企“异化”造成的。改革开放以来,一些国企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有的国企领导把自己混同于“老板”而吃天价饭、用奢侈品,有的国企主要负责人把自己在企业领导班子中的“班长”身份等同于“家长”而在企业中大搞“家长制”、“一言堂”,有的国企甚至变成了某些领导或组织满足个人私欲、中饱私囊乃至腐化堕落的工具,这种“异化”是造成众多问题的最重要根源。再加上在此前的国企改革中,一些企业按照从西方移植过来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认为企业的管理核心就应该是董事会,有意无意地弱化、虚化了党委的作用。而党的领导的弱化又使得国企“异化”问题更加严重,在一些企业中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要真正解决好国企“异化”等问题,最重要的是解决好领导班子问题。《指导意见》提出要“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的用人目标,并明确提出要“强化党组织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中的责任”,就是要从最重要的领导干部的问题入手,从根本上破解国企“异化”难题。“加强党性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以及对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等规定,都是对如何解决好领导干部问题的进一步深化。
  《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对特殊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等方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支持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等,而以往一些国企面向外部选聘人才时,往往重视其市场经营能力,而忽视其政治素质,有的国企甚至选聘了一些与党离心离德的人,这些教训十分深刻。《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国企党建工作责任制,并强调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等等,就是警示大家,国企负责人决不是简单的职业经理人,也不能是什么“红顶商人”,而是党的干部,必须用党的规矩来管理。这是深化国企改革、做大做强做优国企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认识持续深化和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领的重要体现。
  在今后的深化国企改革中,各级党组织一定要负起责任,对所有选聘的企业领导人、经理人、独立董事、监事等,要认真进行政治考察,对那些观点、立场、思想错误的人要坚决亮红牌,决不能让其进入国企。同时,尽快对现有国企的独立董事、监事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那些宣扬西方宪政民主、新自由主义等错误思潮的人要坚决清除,并对问题严重的进行通报乃至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只有从根本上解决好了国企领导干部问题,才能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等指导思想落到实处,并深刻认识到做大、做强、做优三个方面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不能片面强调一个方面,更不能打着做强做优的旗号去削弱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样才能使国企改革能够真正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以强大的国企实力、雄厚的经济基础确保我们的党永远不变质、我们的红色江山永远不变色。
  (作者朱继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原文标题《深化国企改革为什么必须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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