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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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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

    2015-04-23  来源: 国家版权局网站


    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

    国版办发【2015】3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报刊单位和互联网媒体合法、诚信经营,推动建立健全版权合作机制,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应当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作品来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互联网媒体依照前款规定转载他人作品,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益。

    二、报刊单位之间相互转载已经刊登的作品,适用《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即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报刊单位与互联网媒体、互联网媒体之间相互转载已经发表的作品,不适用前款规定,应当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三、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不得对作品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对标题和内容做文字性修改和删节的,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的原意。

    四、《著作权法》第五条所称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该单纯事实消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凡包含了著作权人独创性劳动的消息、通讯、特写、报道等作品均不属于单纯事实消息,互联网媒体进行转载时,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五、报刊单位可以就通过约稿、投稿等方式获得的作品与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明确约定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和期间、付酬标准和办法、违约责任以及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双方约定权利由报刊单位行使的,互联网媒体转载该作品,应当经过报刊单位许可并支付报酬。

    六、报刊单位可以与其职工通过合同就职工为完成报刊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约定。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报刊单位享有的,报刊单位可以通过发布版权声明的方式,明确报刊单位刊登作品的权属关系,互联网媒体转载此类作品,应当经过报刊单位许可并支付报酬。

    七、报刊单位和互联网媒体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版权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及本单位职工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信息库,载明作品权属信息,对许可他人使用的作品应载明授权方式、授权期限等相关信息。建立经许可使用的他人作品信息库,载明权利来源、授权方式、授权期限等相关信息。

    八、报刊单位与互联网媒体、互联网媒体之间应当通过签订版权许可协议等方式建立网络转载版权合作机制,加强对转载作品的版权审核,共同探索合理的授权价格体系,进一步完善作品的授权交易机制。

    九、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互联网媒体的版权监管力度,支持行业组织在推动版权保护、版权交易、自律维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严厉打击未经许可转载、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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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保护不作为,瞎折腾,中国人民没有知识产权保护了,中国的知识产权的法律被利益团伙彻底践踏彻底破坏了。



不能极端,极端了就没有意义了,应该保护,明显可以看到的不保护,极端了就等于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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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今年将扩大版权监管范围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2015-03-11 11:01:07


记者从国家版权局获悉,2015年国家版权局将进一步扩大版权监管范围,适时将传播音乐、新闻、文学和游戏作品的大型网站、网盘、云服务等新型网络服务平台以及传播影视、音乐、新闻、文学作品的主要APP纳入监管范围。
据了解,在两会召开前,国家版权局“视频网站版权重点监管工作通报会”在京召开,被纳入版权重点监管的爱奇艺、腾讯、优酷、土豆、乐视、搜狐、新浪、56、PPTV、暴风影音、迅雷、PPS、风行、VeryCD、皮皮、激动、悠视、酷6、百度、奇虎360等20家视频网站参会。会议通报了国家版权局对上述网站2014年度传播影视作品情况的核查结果,并将涉嫌未经许可传播影视剧数量较大的皮皮网列入版权重点监管警示名单。


在国家版权局重点监管的20家视频网站中,部分网站存在未经授权传播影视剧、授权期限届满未下线、授权链不完整等问题,其中皮皮网涉嫌未经许可传播影视剧数量较大,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传播作品版权监管工作的意见》,国家版权局将其列入警示名单,并要求其全面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国家版权局将其从警示名单中删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后仍未通过审核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国家版权局将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记者了解到,2015年国家版权局将从3方面进一步加强版权重点监管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监管范围,适时将传播音乐、新闻、文学和游戏作品的大型网站、网盘、云服务等新型网络服务平台以及传播影视、音乐、新闻、文学作品的主要APP纳入监管范围;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加强重点作品版权预警保护工作,强化约谈、警示、公开通报等监管手段,对侵权盗版网站加大打击力度;三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充实影视作品授权信息库,推动权利人与网站建立版权保护合作机制。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网站版权重点监管是国家版权局于2010年提出的监管思路,主要方式是对大中型网站传播版权作品情况进行监管,目的是规范互联网版权秩序、维护互联网版权产业环境。自网站版权重点监管工作开展以来,国家版权局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通过灵活务实的监管方式,一方面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另一方面积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开展合作。几年来,主要视频网站逐步提高了网站视频内容的正版率,净化了网络视频行业的版权环境,促进了企业之间的合法竞争,带动了整个视频网站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作者:赖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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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版权问题,国家版权局的方法比较好,
一方面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另一方面积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开展合作。
---希望已经侵权剽窃的企业主动赔礼道歉,想要比尔尊重自己,首先要尊重别人。侵权 盗版 剽窃 篡改 都是非常不雅观不道德的行为。
盗用名誉名字,更加无耻!
企业要健康发展,就要尊重国家法律法规,就要尊重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要有良好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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