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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通报“深圳滑坡事故”:哪里是“山体滑坡”,其实是“人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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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3 08:48:25  来源:北青网  作者:记者
国土部通报深圳滑坡:量大坡度陡致人工堆土垮塌

  滑坡事故现场航拍图。昨日中午,深圳光明新区柳溪工业园附近一座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因失稳垮塌发生滑坡。 供图/CFP


  据国土资源部官方微博通报,广东省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昨天在现场开展应急调查,初步查明深圳光明新区垮塌体为人工堆土,原有山体没有滑动。人工堆土垮塌的地点属于余泥渣土受纳场,主要堆放渣土和建筑垃圾,由于堆积量大、堆积坡度过陡,导致失稳垮塌,造成多栋楼房倒塌。
  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了解到,“渣土山”为当地政府合法审批建设的项目——红坳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目的是解决长期困扰深圳的余泥渣土排放难题。而项目运行后,越堆越高的“渣土山”和源源不断轰鸣而来的渣土车,亦多次被当地居民投诉和担忧。
  调查
  两年堆起20多层楼高的“渣土山”
  昨日晚,据国土资源部官方微博通报,广东省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昨天在现场开展应急调查,初步查明深圳光明新区垮塌体为人工堆土,原有山体没有滑动。人工堆土垮塌的地点属于余泥渣土受纳场,主要堆放渣土和建筑垃圾,由于堆积量大、堆积坡度过陡,导致失稳垮塌,造成多栋楼房倒塌。
  临时受纳场为合法审批项目
  昨日,深圳市光明新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向北京青年报记者证实,发生滑坡的是红坳村柳溪工业园区附近的一个临时余泥渣土受纳场,该受纳场为合法审批建设的项目。
  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发布的《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项规划(2011~2020)》,“余泥渣土”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2月,经新区城市管理局审批同意,在凤凰社区红坳村原采石场设立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该受纳场地证编号:20140003,使用期限至2015年2月21日。
  2014年,《深圳晚报》曾报道,2015年前深圳全市将新建12座建筑废弃物受纳场,其中光明新区主要负责建设公明田寮、公明盲婆坑以及红坳等3座受纳场。
  此外,深圳市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还可以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选址增建一批临时受纳场,总库容约2000多万立方米。
  临时受纳场建成后,红坳村村南这块本是废弃采石场的空地,开始迎来每日源源不断的渣土车。
  一名家在柳溪工业园附近的居民告诉北青报记者,“如光明新区建筑工地挖出的废土、泥石都被运来倒在这里”,该居民称,还有人专门向这些渣土车收费,“每车每次收200多元”。
  早有渣土车在此偷倒渣土被整治
  “但渣土车往这里倾倒渣土的情况早在临时受纳场建成前就已经存在”,当地居民称,这种偷倒渣土的问题还被相关政府部门整治过。
  早在2013年5月,深圳市光明新区城管局曾下发通告称,“光明新区非法受纳和倾倒余泥渣土问题非常突出,严重影响新区市容环境,侵害国家和集体利益”,因此要开展查处不法分子非法受纳余泥渣土和泥头车非法倾倒余泥渣土行动。
  公开资料显示,因为轨道交通、旧城改造,再加上遍布深圳的地产开发项目所产生的余泥渣土远远大于当地处理的速度,导致偷排乱倒余泥渣土的现象和非法设置受纳场牟利的情况不断出现。
  2013年,光明新区政府官网一则文章称“加快推进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是目前有效疏导余泥渣土出路的唯一措施”。
  2014年和2015年,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多次提及“余泥渣土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到2014年2月,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在《光明新区城市管理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计划》中称,“余泥渣土管理工作成效明显”,同时“加快推进临时受纳场建设,凤凰、玉律临时受纳场已正式对外受纳土方,红坳临时受纳场公开招选确定了建设运营管理单位,长期困扰新区的余泥渣土难题得到有效解决”。
  “余泥渣土管理工作成效明显”,在今年4月,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表示,“建立公安、城管、国土监管联勤联动机制,严厉打击乱倒余泥渣土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违法案件155宗,查扣泥头车240辆,罚款33.73万元,案件数量同比下降了70.08%。同时,为解决新区余泥渣土出路问题,大力推动临时受纳场的建设,完成了玉律、红坳受纳场建设,并已对外受纳土方,为新区重点建设项目余泥渣土出路提供了有力保障”。
  环评报告曾指出该受纳场存崩塌滑坡隐患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根据2013年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中标公告,光明新区红坳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运营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为深圳市绿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而根据2015年7月31日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发布的“深圳市光明新区网上政府采购中标公告(项目编号:GMCG2015031516)”显示,光明新区红坳、玉律余泥渣土受纳场监管服务的中标供应商均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此外,一份由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红坳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指出,该临时受纳场潜在的水土流失危害可能会导致崩塌、滑坡危害,“危及山体和边坡的安全”。
  该环评报告中称,“项目选址原为红坳石场,由于石场开采,造成山体植被严重破坏,弃土任意堆放, 开采区形成大面积土壤裸露,项目已堆填余泥渣土100 万立方米,造成水土流失严重”,在该环评报告中表示,选址区存在多种污染,如生态环境破坏、水环境污染、大气环境污染、声环境污染等。
  因此,环评报告中表示,“今后应着重加强对已存在的环境问题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进行治理。”
  而在环境风险分析部分曾强调,“挡土坝发生溃坝风险主要是可能对北侧柳溪工业园和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并建议采取疏散来往车辆和人员、派人昼夜巡视、封闭经危险区的路口、禁止闲人进入危险区、制定警报信号、 在溃坝开始前及时发出警报信号、建立观测站(网)进行长期动态监测、掌握灾情的变化发展趋势等措施。
  讲述
  渣土车常通宵作业 多次被居民投诉
  多位红坳村村民告诉北青报记者,此次发生滑坡掩埋工业园区的泥土来自村南那座渣土山。从两年前开始,几乎每天都会有上百辆翻斗大卡车运着泥土开到这里,把泥土倒到山上之后再开走,很多时候这些卡车甚至会通宵工作。
  “就在滑坡的前一天晚上,这些车还来倒过土。”在红坳村开餐厅的孙先生说。
  渣土车进进出出和倾倒渣土作业时发出的巨大噪音让村民们不胜其扰。此外,这些卡车经常超速超载,仅今年这些卡车就曾经造成村里3次撞车事故,至于这些车导致村里交通拥堵就更是经常发生了。
  有村民表示,去年曾多次投诉过渣土车扰民的问题,但并没什么效果,渣土车仍然每天往来于村内。
  多位村民回忆,渣土车以深圳本地车辆为主,也有一些印着湖南某公司字样的渣土车。
  “今年工厂生意不景气,工人少了很多,前几年这里的工厂能有一万多工人,今年不到2000人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来这里运渣土的车明显增多了,由于开餐厅,孙先生很明显地感受到来自己这里就餐的司机增多了,“去年这时候每天来吃饭的渣土车司机大概五六人,这个月每天平均能有十几人。”孙先生说。
  与此一起增速的,是红坳村村南“渣土山”的升高速度,“两年时间就已经有20多层楼高,‘山顶’上面也很宽阔。”
  背景
  余泥渣土排放为深圳近年来城建难题
  其实,“推进余泥渣土受纳场”是整个深圳特区的话题。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深圳市余泥渣土排放难”问题由来已久,根据《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项规划(2011~2020)》文件,2008 年初,随着轨道交通二期工程的全面开工,此问题最终全面爆发。
  而在2014年,当地媒体报道也表示,因“轨道交通正在建设中”,导致深圳的余泥渣土产生量近几年仍将维持高位,并称,余泥渣土产生量逐年减少要到2020年以后。
  而房地产的快速发展,楼盘开发数量激增,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又需配备足够面积的地下车库,开挖的土方也大大增加。
  在2000 年以前,由于待建地和低洼地带广泛分布,建设项目的土地平整工程以“缺方”为主,余泥渣土的产生规模也相对有限, 深圳市余泥渣土排放由社会自发就可基本完成。
  从2001 年起,由于待建地逐步减少、低洼地带基本填平、建设项目的土地平整变为以“弃方”为主,盐田港、大铲港等大型填海工程已基本完成不再需要土方,此外,国家也开始严格管制填海行为,导致由社会自发实现的余泥渣土排放平衡被打破。
  此外,深圳市民间收土市场多从经济利益出发,违法占用水源保护用地等问题严重,因此,深圳市开始大力推进余泥渣土受纳场。
  本组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屈畅 黄筱菁 张雅
  声音
  曾有群众反映“渣土山”堆填过高
  事发地红坳村群众反映,冲击工业园区、造成垮塌的泥土并非自然山体,而是近两年附近施工挖土、在山体上堆积的渣土,山谷两旁的山高约100米,渣土冲出山体涌向了附近的工业园区。
  一位在柳溪工业园区工作的目击者告诉记者,发生滑坡的山体其实不高,但这两年附近基建挖出来的渣土都堆积到山上去,一滑坡就全都冲下来了。有群众反映,这个临时余泥渣土受纳场堆填泥土过高,一天几百车次泥头车拉泥土、建筑废料堆填,“人工堆出来的山,如果没有科学的规划与管理,不塌方才怪。”距离滑坡泥土掩埋处仅一栋楼之隔的深圳市雨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保安称,每趟车会被收取250元的费用。
  网民提供的卫星照片显示,2005年,此处是采石场挖掘出的山谷;2013年,采石场停用,裸露的山谷开始复绿,山谷中明显可见大量积水;2014年,废弃的采石场山谷“变身”渣土填埋场,山谷的出口正对着工业园区。
  广东省地质物探工程勘察院原院长彭伟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披露的信息看,不断堆高的余泥渣土形成一个不稳定体,肯定是“不良地质体”。从航拍图片看,像“溃坝”一样,泥沙土什么东西都合在一起。
  根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受纳场运行管理办法》,作为主管单位的城管部门应该定期抽查配套设施状况,督促受纳单位按要求定期检查维护,并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政府部门的监管情况尚待进一步调查。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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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社评:滑坡事故让深圳的光鲜打折扣

2015-12-23 09:15:44  来源:环球时报  作者:环球时报社评

  疲劳的救援人员和搜救犬席地而睡。图片来源:网络


  《环球时报》12月22发表社评《滑坡事故让深圳的光鲜打折扣》表示,中国现代化的粗糙被这些事故反复验证,它们可谓展示了我们这个发展中国家的“原形”。重大责任事故以它们自己的逻辑与节奏上演着,羞辱着我们的努力。
  以下是文章全文:
  深圳光明新区20日发生堆土滑坡严重事故,造成33栋建筑物被掩埋或不同程度受损,85人失踪。城市建筑废料堆土滑坡造成如此大的损失,十分罕见,也令人痛心。
  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也是中国最发达的地区之一,这起事故仿佛一下子剥去了这座城市的光鲜,暴露了其内在管理的“一团乱絮”。今年8月天津滨海新区发生震惊世人的危化品仓库爆炸事故,那也是中国城市发展精华位置的悲剧故事。
  再往远点说,今年元旦前夜上海市中心发生骇人听闻的踩踏事故,事发地点外滩是这座中国第一大城市最具代表性的景观地,它几乎就是现代中国的“脸”。京津沪深,这些年在不应发生的大型灾难和事故单子上都榜上有名。
  中国现代化的粗糙被这些事故反复验证,它们可谓展示了我们这个发展中国家的“原形”。一次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断开展,然而隔段时间就会有新的惊人事故发生,给整个社会“防不胜防”之感。仿佛那些对安全生产的强调乃至严厉的追责都不管用,重大责任事故以它们自己的逻辑与节奏上演着,羞辱着我们的努力。
  真的如一些人所说,我们对责任事故的追责依然太轻,从而导致各地领导们对安全“重视不够”吗?不能不指出,这种说法很值得商榷。如果撤几个地方官就能阻止新的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的话,那么事情就好办多了。大不了在地方官中多抓几个“倒霉蛋”,哪怕其中有些人做了“替罪羊”,这对整个社会来说也是成本最低的解决办法。
  然而当我们一再捶胸顿足也无济于事时,说明中国摆脱重大责任事故真是很难的一件事。



国土部通报“深圳滑坡事故”:哪里是“山体滑坡”,其实是“人工堆土垮塌”


  就深圳这件事来说,我们回过头来要问,为什么在城市规划中对大规模渣土堆放的选址不考虑更周全些呢?为什么渣土堆与厂房和宿舍楼不离得更远些呢?为什么对这样的渣土没有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还有,渣土堆的安全性为何没有得到及时评估呢?
  把这些问题全都在事故不发生的情况下予以解决,是可以做到的,但那将意味着更高的建筑垃圾处理成本。中国各地重大事故发生都有成因,消除那些成因的大部分,严格说也能做到,但同样需要付出更多成本。
  最大的问题在于,中国大多数人并没有真正下决心共同支付那部分新增的安全成本,我们对安全的要求还达不到对经济生活“一票否决”的强度。事实上大多数人还允许生活的某些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生产风险”,以侥幸态度看待它们的“低概率”,大多数人实际在追求财富与安全之间的某种“最佳平衡”。
  中国必须大幅增加安全生产的成本,不断提高安全的基础条件,降低各种事故发生的概率,而且这一切要由法律作出严格规定,全民认真执行。举个简单例子,要从人们不横穿马路,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不闯红灯开始做起,从各种交通工具坚决不超载做起。所有建筑到了使用年限必须拆除或做特别加固,全部电梯按照规定开展维修,街头不达标的食品摊坚决取缔,这些都是安全的源头。
  当所有地方政府以这样的标准进行监管,中国绝大多数人也建立起这种水平对安全的自觉重视时,中国的国民经济就会从内在结构上对安全倾斜,中国的“安全生产运动”就将跨上新的台阶。
  现在的安全生产准则是从上向下强制推行的,是舆论带头摇旗呐喊的,它的真实社会基础仍比较虚弱,尤其是没有得到现实经济法则的支持。因此除了追责,中国社会还需要有更多的内在变化,我们要让安全生产从一句口号、一面旗帜变成我们现实生活中的真实价值,用它来支配我们的全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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