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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勤德等老党员曾致信北京西城区委要求开除任志强党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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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1 09:33:24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张勤德等
 就“任志强事件”致北京西城区委的一封信  区委负责同志:
  贵区所属企业的共产党员任志强之“党员反党”及其他严重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针对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2月19日在讲话中强调“党媒姓党”,任志强于当晚在微博上说“人民政府啥时候改党政府了?花的是党费吗?”还称“这个不能随便改!”“别用纳税人的钱去办不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事。”随后,任志强又发微博称:“彻底的分为对立的两个阵营了?当所有的媒体有了姓,并且不代表人民的利益时,人民就被抛弃到被遗忘的角落了!”这实质上是鼓吹“党民对立论”,反对党的领导,为推行“媒体姓资”大造舆论。正如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主管的千龙网所指出的,“在任志强的心里,媒体当然不能‘姓党’,而必须‘姓资’。资本的利益总是而且必须凌驾于人民的利益之上,这才是任志强所谓‘这个不能随便改’的本质所在。”
  (二)他还一直宣扬“军队归党还是归人民?归国家?是花纳税人的钱吧?”“产权是人权,私有产权是自由的保障。是先于主权的法律权利。统治者不可剥夺。”“为最富的人服务,为最特殊的需求服务,才能创造最好的高科技和更高端服务业。” “被共产主义的口号骗了几十年!” 并且,多次在微博上公开攻击我国现行政治制度为“垄断的皇权”、“专制加垄断”、“中央极权”,鼓吹西方的宪政民主和多党制。特别露骨的是,他于2013年1月6日在北大光华新年论坛上公开煽动向社会主义制度“开炮”:“我们唯一的社会责任就是在座的所有各位你们努力的站起来,把我们面前的墙推倒,建立(台湾式)社会民主制度”。这些言行,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关于“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显然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罪。
  (三)很多人揭露,任志强有贪腐行为。例如,“1984-1988年任志强担任北京市华远经济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部经理期间,1985年任志强曾被以‘贪污罪’关进看守所,吃牢饭14个月。”(方进枝,2016-3-7 文)“2007年,其所属华远地产公司以约2个亿的价格,实质取得了原‘民源大厦项目’土地,时隔二、三个月后,就以约10个亿的价格卖给了潘石屹先生的SOHO2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界融,2016-4-6文)。“2013年11月前后,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披露,45家上市房地产企业欠缴土地增值税高达3.8万亿。 而以任志强、潘石屹为首的豪强地产商一漏税就是3.8万亿”(著名人士司马南 ,2016-3-9文)。
  “任志强事件”在社会上产生了不小的震动。光明网刊出(2016-3-7) 刊出戚桂锋文,认为“国内外颠覆势力代言人任志强跳出来反党不足为怪。” 察网(2016-2-28)王海文章的题目是:“任志强是西方宪政民主的传声筒”。中青网官微(2016-2-26):《应坚决把任志强这样的党员清除出党员队伍》。中国军网(2016-3-2)发布署名于夕红文章《大V话语权不能“公器私用”》。中国社科院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朱继东(2016-3-1)写道:“2015年10月颁布实施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必须认真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大问责力度,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尤其是一把手要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这就要求任志强所属的上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尤其是一把手一定要高度重视任志强事件,将其作为一起典型案例严肃处理。”同时,也有一些党校教授、网络“大V”等依然跳出来为任志强“辩护”,故意舍弃前提条件而片面强调任志强应享有的党员权利,更有人甚至称任志强才是“真正的共产党员”、“共产党内的健康力量”、“共产党人的良心”等,企图继续制造更大的思想混乱。由此可见,任志强掀起的风波,已成为一个不大不小的政治事件。这绝不是一个孤立的个案,他代表着一类人、一群人,他们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却并不信仰共产主义,并不践行党的宗旨,并不信守入党誓言,甚至公开发表反党言论,公开釆取反党举措。不难看出,“任志强事件”实质上是官僚买办资产阶级为了彻底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彻底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使中国彻底变成西方国家附庸而挑起一场尖锐阶级斗争。因此,如何认识和处置任志强事件,关系重大。
  在这种情况下,任志强所属的西城区委,“下发《关于正确认识任志强严重违纪问题的通知》,指出任志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网上持续公开发布违法信息和错误言论并产生恶劣影响,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区委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任志强作出严肃处理。”(观察者网记者,2016-3-1)这种表态当然是好事,可问题在于,我们至今没有看到处理的结果。
  习总书记明确强调:“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章和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 如何看待和处置任志强事件,对其所属的上级党委、纪委是一块极其重要的试金石。任志强在舆论上已经成了一个标志性的人物。能否和如何处理他,将成为观察中国走向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如果不严肃认真地处理任志强,党的威信势必要受到严重伤害。
  我们认为,西城区委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尽快介入调查处理,将任志强清除出党。如果我们在一个月内仍看不到结果或得不到令人满意的答复,必定采取将此信公开上网、开会批判、征集签名等一系列措施和行动。
  此意已决,此情切切,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谨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原四届人大代表、国防科委退休干部、共产党员恽仁祥

  国家审计署退休干部、共产党员马青柯

  原航天部退休局长、共产党员李波

  北京市委党校原副校长、共产党员王子恺

  财政部退休干部、共产党员项镜泉

  北京传媒大学教授、共产党员徐飞

  中央政策研究室原综合局长、共产党员张勤德(联系人)

  2016年4月15日

  据西城区委5月2日通报,任志强多次在微博、博客等网络平台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错误言论,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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