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以公灭私,民其永怀。贾谊:国而忘家,公而忘私。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从远古至汉、宋,这些经典均是站在统治的角度,对执政者提出的理念,而没有兼顾到“民”。
毛泽东主席晚年倡导的“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则可作为执政者、民均可遵循的原则,具有普遍性。可见这是对国学的大集成,且发扬光大,闪烁着哲学的极高境界。
老一辈提出此境界后三、四十年的今天,依然可以学着运用阴阳平衡、对立统一规律,来探索公与私的关系。
公与私,属一体的两面,既对立,又统一。治国,须为公。治家,需公、需私:兼顾家人之欲、自己之欲。处于自我生存之境,应为私;君子个体的存在,才有为公的物质基础。
一心为公的,显然是君子。而没有处于公位的,当然不可能只想着为公。君子的确定,不是地位权势所决定的。作为民、作为老百姓,能独善其身,能种德树惠,就是君子。
君子与小人,也属对立统一,两者永远都存在;人类社会中,不可能没有小人。君子多为公,小人多为私,君子在位小人在野,则社会风气正。
君子之家,福泽绵延,常有余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