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战略 - 2014/5/28 15:42:25
述评:坚决反对网络霸权,建立国际网络新秩序
红旗飘飘 于 2014-5-27 20:19:00 发表在:红旗飘飘论坛
述评:坚决反对网络霸权,建立国际网络新秩序2014年05月27日19:38 新华网 我有话说评论中大奖(0人参与) 收藏本文 钱文荣
中国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5月26日发表了《美国全球监听行动记录》,用大量事实揭露了美国利用自己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技术等领域的优势,肆无忌惮地对包括盟友在内的其他国家进行监听活动,足以证明美国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全球网络霸权帝国。美国无孔不入的全球网络窃听和攻击行动是一种悍然违反国际法、严重侵犯人权、危害全球网络安全的犯罪行为,应当受到国际社会的坚决抵制和反对。同时,再一次表明建立一个公正、平等、确保各国网络主权与国家安全和个人合法权利的国际网络新秩序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美国的全球网络监听活动是按照美国国家安全局制订的一项代号名为“US-984XN”的绝密电子监听计划即斯诺登披露的所谓“棱镜计划”实施的。从刚刚发表的这份《美国全球监听行动记录》中可以看出,美国的网络监控和窃听活动有几个主要特点:
——监听范围遍及全球。
——监听对象也是全球性的。
——监听的内容包括政治、外交、军事、经济、金融等信息。
——被监听的部门包括各国政府、军事机构、科研机构、企业、电信行业以及银行、交通、电力、教育等诸多关系国际民生的关键行业。中国的外交部、商务部、电信行业、银行、在国外的中资企业、大学等都是美国长期监听的对象。
——监控的类型多达10项:信息电邮、即时消息、视频、照片、存储数据、语音聊天、文件传输、视频会议、登录时间、社交网络资料的细节,其中还包括监视、监听民众电话的通话记录以及监视民众的网络活动。
——在组织上,形成了情报机构、政府与私营企业和科研机构三位一体的网络监听体系。美国彭博社2013年6月14日报道披露,美国国家安全局、中央情报局和联邦调查局等情报机构与美国数千家私营企业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它们会从这些企业获得敏感情报,同时也会向合作企业提供机密信息。美国还把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拉在一起,组成所谓“5只眼”国际情报联盟。美国编织如此大规模的全球监控网是史无前例的,它已成为贯彻美国全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在世人面前赤裸裸地暴露了美国称霸全球的野心和霸权主义行径。
自从去年斯诺登揭露了美国政府的全球监听活动以来,美国陷入了十分被动的处境。为此,它编造了种种理由为自己辩解。其中一个辩解是说,利用监听收集情报是为了国家安全需要,各国都有,彼此彼此。诚然,情报工作各国都有。但是,无论按照国际法还是美国法律,并非可以滥用。如在国际法上,外国国家领导人和外交官的活动是不准被监控的。又如,按照国际人权法和美国的法律,个人的隐私权是不容许侵犯的。但是,现在美国政府的所作所为连这些法律都不顾了。这明明是无法无天的霸权主义行径,哪里是通常所说的情报收集?!
美国政府的另一个辩解是美国政府搜集国外企业的情报是“属于经济政策情报,也不会把搜集到的情报交给美国企业,因此,它有别于窃取公司的商业机密。”这完全是无赖的狡辩。前面所引彭博社的报道,已经足以证明美国通过网络监听到的情报不仅都被送到了白宫,而且其中具有重要商业价值的情报也被同时转交给了相关企业。这就是彭博社报道中所说的为什么“一些美国通信公司非常愿意向情报机构提供使用(它们在)海外的基础设施和通信数据的权利”,因为他们还可以从中得到回报。正如巴西总统罗塞夫所指出的那样,美国监听不是为了安全和反恐,而是为了商业和战略目标。
同时,美国的全球监听活动也暴露了美国宣扬的“网络自由”的虚伪。美国所宣扬的“网络自由”,是打着“网络自由”的旗号,行网络霸权之实。
国际社会对美国这种肆无忌惮的网络霸权行径早有不满。广大发展中国家以及欧盟一些成员国早在2005年联合国主办的信息社会全球峰会上就强烈反对美国滥用独霸网络机构ICANN(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的特权监控和窃听各国网络的行径,要求建立一个独立、透明、由各国平等参与的新的国际网络管理机构。中国政府早在2010年发表的《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中提出,主张建立一个联合国框架下的互联网国际管理机构,并在2011年与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一起,共同向联合国递交了《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草案。可是所有这些倡议均遭到美国的反对。现在随着美国全球网络监听计划被暴露,国际社会更感到建立新的独立国际网络管理机构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国际社会应该团结起来,坚决反对和谴责网络霸权行径,在联合国主导下进行网络安全全球治理,建立国际网络新秩序,以维护共同的国际网络安全和各国共享的真正的网络自由。
一、制定一项具有国际法效力的国际网络安全法公约,作为各国必须遵循的国际信息安全准则。它应该按照《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尊重各国网络主权和个人隐私权为前提, 维护各国和整个国际社会的网络安全。
二、建立一个在联合国框架下、全球范围内经过民主程序产生的、权威的、公正的互联网国际管理机构。这个机构应体现各国都有参与国际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的平等权利,合理分配互联网基础资源,促进全球互联网均衡发展等原则。
三、将反对网络恐怖主义纳入联合国安理会反恐委员会的任务和议程。在由联合国召开的“2007年互联网管理论坛”上,东道国巴西代表说得好:“互联网是国际的,它不应该被一个国家权力所控制或服从于少数几个国家。互联网应成为大家共同的资源。”这应该是国际社会的共识。
(作者系新华社世界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美国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free21e - 2014/5/28 19:09:31
中国必须构造属于自己的操作系统及国内互联网——否则必受人制,不知国家领导人有没有这样独立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