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琨 资料图片
审判长问:“被告人杨琨,你对公诉人刚才出示的证据有无疑议?”
被告人杨琨答:“没有。”
昨天上午,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行”)原副行长杨琨受贿案在南京中院开审。现代快报 (微博)记者直击庭审现场,面对审判长的询问,杨琨“没有”两个字的回答,贯穿了庭审质证环节的全过程。检方指控,杨琨从2005年至2012年,利用其农行副行长职务便利,在贷款、产品销售等事项上为有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3079万余元。因案情重大复杂,审理结束后,并未当庭宣判。现代快报记者 李绍富 实习生 徐萌
南京探访
承认受贿,给小舅子打理并叮嘱不要记账
昨天上午9点半,随着审判长手中的法槌敲响宣布开庭,58岁的杨琨被法警带入法庭。身高将近1.8米的他,看起来还很硬朗,头发已半白。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从他被带入法庭到被告席位置期间,他不停朝旁听席上张望,但没见点头之类跟人打招呼的动作。
据知情人士介绍,此案是公开开庭审理,早在确定开庭日期后,相关方面就通知了杨琨的家人,可得到的反馈信息是,他家人均不愿意前来旁听。
检察官宣读完起诉书后,面对指控他分6次收受或通过他人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3079万元的事实,杨琨不持任何异议。面对检察官和法官的询问,他的主要回答是“没有”以及“具体的我记不清了,以其他人调查时说的为准。”
杨琨还承认,自己所有的受贿,都交给了他妻弟陈某,或是通过陈某完成,而具体拿了多少钱,收了多少东西,他都不看。甚至包括自己年薪接近百万的工资卡,都是交给陈某打理的。他还叮嘱陈某,不要记账,而且不要每一笔都向他汇报。
杨琨简历及案件进展时间表
1983年开始,杨琨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至事发时已有近30年的时间。2004年起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2008年3月起兼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农业银行2011年年报显示,杨琨税前薪酬合计91.56万元。
2012年5月底,中国农业银行发布公告证实,杨琨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一个半月后,农行再度发布公告,称杨琨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履职,已辞去农行相关职务。
2013年5月20日官方证实,杨琨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公职,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4年1月7日,南京市检察院通报,此案已进入公诉阶段。
港币1000万元
行贿人:某地产商
受贿借口:小舅子炒股被套,他让对方帮忙解套
杨琨2004年担任农行副行长后,主要分管房地产信贷部等部门的工作。此后不久,他多年的一个朋友,同时也是在成都投资一个项目的地产商找到他,称在农行四川相关支行的贷款审批通过后,停止下款了,希望他帮忙出面协调。
后来,在他的过问下,农行总行信贷部协调四川方面的分支行,很快就解决了这名地产商贷款被停发的问题。而且所有贷款,都按照原来的进度,按时足额发放了。
不久之后,这位地产商在重庆的一个项目,跟农行当地一家支行达成贷款意向后,这个地产商提出要求,贷款项目的回款不进入指定账户,而是要进入公司集团账户运转。因为不符合管理要求,相关支行行长一直没同意这笔贷款。
贷款遇到麻烦后,这位地产商自然想到了杨琨这位老朋友,请他帮忙出面协调。后来,在杨琨的协调下,换了另外一家支行帮这名地产商办理了贷款,并满足了地产商项目回款的使用要求。
接受杨琨两次帮忙后,这名地产商在跟杨琨的接触中,多次提出,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他尽管开口。“后来,我听说他在香港炒股,就让他带我妻弟也去香港炒股。”杨琨回忆,在那名地产商的推荐下,他妻弟陈某以极低的价格,先后一共持有了一家公司900万股股票。后来,这只股票涨了一点后,陈某准备卖出,那名地产商就劝阻,称股票还会涨。可没过多久,这只股停牌了。
后来,陈某就把跟着那名地产商做股票停牌被套的消息告诉了杨琨,杨琨就让那名地产商设法帮他解套。对方提出按照停牌前的价格回购他手中的股票,遭到拒绝。同时还提出了其他方案,均遭到否决。后来,对方就承诺给他一笔钱,帮他解套。就这样,没过几天,地产商汇给了陈某约1000万港币。而这笔钱,后来一直没归还地产商,对方还明确说,是领会杨琨的意思,送给他的。
800万+40万家具
行贿人:地产商杨某某
受贿借口:小舅子炒股需资金,他自己看上一套家具
在北京做地产生意的杨某某,早年就跟杨琨认识了,两人也算老朋友。2010年上半年,杨某某的一笔贷款要申请展期,找到杨琨帮忙协调。而当时这笔贷款额度不大,支行就能解决,所以杨琨并未直接干预,而是介绍杨某某认识了另外一家支行的行长。不过,最终杨某某的贷款展期并未成功办理。
2011年,杨某某在上海有一个地产项目,需要从农行下属的一个金融租赁公司融资。当时因各种原因,融资没能顺利办下来。后来,她找到兼任农行下属租赁公司董事长的杨琨帮忙协调,最终贷款拿到手。
后来,杨琨以小舅子陈某看上了一只股票,让杨某某帮忙出资买股票,说等股票赚钱后,用赚的钱去做其他投资。后来,杨某某先给了陈某300万元。陈某拿到钱后,告诉杨琨钱不是很多,要是买了那只股票后,收益不一定能保证。而杨琨直接让他找杨某某,让她再多给一些。就这样,杨某某又给了陈某500万元。800万到手后,钱并未用于买股票,也没归还。
又有一次,杨琨看上了杨某某办公室的一套家具。杨某某就安排司机带着杨琨和他妻子到家具厂,杨琨点了40万元家具后,他妻子准备去结账,被杨某某的司机拦下了,称认识家具厂老板,可以打折,送货时再付款。后来,家具送到后好久没付钱,家具厂只认识杨某某,就打电话过去催款。杨某某得知没结账后,就帮忙结了账。杨某某在作证时称,她知道其实这套家具就是送杨琨的意思,所以就没去要这笔钱了。
100万美元
行贿人:地产商于某某 主动送礼:在他的帮助下顺利拿到贷款
2011年时,地产商于某某在常州有一个项目,在贷款方面需要杨琨的帮助。在杨琨的帮助下,贷款顺利拿到。当年11月份,在北京杨琨家附近的酒吧,于某某送给了杨琨一个箱子。他没看箱子里的东西,就交给了陈某。陈某发现是100万美元。
而这笔受贿,是杨琨在接受调查时,主动交代的。
200万港币+4公斤金条+齐白石画
行贿人:地产商王某某 主动送礼:感谢他在贷款方面给予帮助
在杨琨的受贿中,北京某地产商王某某至关重要。杨琨案发,就是因为跟他之间的往来,引起了农行内部人士的怀疑,并进行举报。2006年时,王某某在北京的一个地产项目需要农行置换和追加贷款。在杨琨的帮助下,相关的贷款以特事特办的方式快速得到落实。
而为了表示感谢,2008年春节时,王某某在杨琨家楼下酒吧,送给他一个纸袋子,里面是200万元港币。而2010年春节,王某某又送给他一个布袋子,里面装了4公斤金条。2011年春节前,王某某又送了一幅齐白石的画给杨琨。这幅画是王某某以198万元拍来的。
250万元
行贿人:计算机公司主管黄某 受贿借口:小舅子开4S店需投资
从2009年底开始,杨琨分管的业务增加了银行信息技术部,对银行电脑的采购、系统维护等都有“话语权”。北京一家计算机公司主管黄某寻找机会接近杨琨。当杨琨称自己的小舅子陈某想开个宝马4S店,需找人投资时,黄某非常“识趣”地送去了250万元。陈某的4S店赚了不少钱,拿到1000万元分红后退了股。可黄某的250万元本金一直没还。杨琨承认,这250万元是黄某送给他的。
检察官建议无期以上
法院未当庭宣判
昨日法庭上,杨琨对所有指控的事实均供认不讳。案发后,在家人帮助下,退缴了所有受贿款物。而他的代理律师北京嘉诚泰和律师事务所的张立军,帮他做了辩护,认为部分被指受贿的钱款不算受贿,而且部分数额核算方式不对,以及他具有主动如实供述,具有坦白和自首等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
虽然检察官也认同杨琨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行为,但鉴于他受贿数额巨大,而且有三次在受贿中处于主动地位,所以建议量刑无期徒刑及以上。昨天法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至于杨琨最终构成犯罪的事实,有待法院休庭期间核实和最终认定!因案情复杂且重大,审理结束后,法院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