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1 10:30:45 来源:
微信公众号“石南时评” 作者:刘丹
近期,海南、陕西、湖南、福建等地陆续掀开了整治地名“大洋怪重”的行动。这标志着新一轮的“整名运动”正式拉开了帷幕。
通过整治“大洋怪重”的地名,使得地名更加切合传统与规范,不但保留了地名的文化基因,彰显了文化自信,而且极大的提高了地理信息的社会运行效率。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社会各界,是对剑指“大洋怪重”的“整名运动”赞成的。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一些地方,在推行“整名行动”的过程中,出现了“大洋怪重”地名的认定错误,甚至认定泛化的倾向。譬如,在福建漳州,工作人员,竟然将一些大桥的名称,也归拢到“大洋怪重”的“大”一列!
这样的“任性”和荒诞,引发舆论场上的一些奇谈怪论,并最终导致民众对“整名行动”的质疑之声不绝于耳。
除了具体“大洋怪重”认定的错误、泛化,“运动式”的“整名运动”,也引发了民众的争议。
众所周知,相关方面对于清理整治地名“大洋怪重”乱象,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早在公元1986年,我国就颁行了《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近年来,民政部也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地名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另外,在2016年的3月份,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还专门召开了“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的视频会议。在此次视频会议上,国务院明确要求:截至2017年3月底,各地必须完成地名的清理整改工作。可是,从现实情况来看,只有广西、重庆等等地,在2017年完成了此项要求。更多的地方,对国务院的相关要求阳奉阴违,置若罔闻。
有法可依,名正言顺的“整名行动”,硬是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莫名其妙的沦为了,一轮又一轮的,民众褒贬不一的运动。
应该说,相关方面清理整改“大洋怪重”地名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由于执行层面,对该践行政策的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理解和认识不足,甚至出现了重大偏差,从而导致该政策在落地的过程中,严重变形走样。另外,部分基层干部工作简单粗暴,流于形式。结果,“好心”却办了一件“坏事”。
最后,我想说,如果我们的基层工作人员,在执行一项决策的时候,能够理解吃透政策,并在此基础上,多一份前期调研,多一份政策宣传,执行层面的荒诞,是不是就会少一些?民众对政策的争议,是不是也会小一些?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如果,我们的组织部门,能够及时的把一些能力强,敢担当,善学习的干部,用起来,祸国殃民的滥竽充数者,是不是就会少一些?连接社情民意的“断头路”,是不是就会少一些?
2019.6.20LD.XAZ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