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周新城:
鼓吹私有化是违反宪法的
——评张文魁的《重建改革信心》
一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以来,一批新自由主义分子十分活跃,私有化的言论犹如海浪一样,一浪高过一浪,他们竭力想把我国的改革引上私有化道路。我看到《财经》杂志2014年第11期上刊登一篇题为《重建改革信心》的文章,作者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这个身份的人写这个问题,当然值得人们重视的了。他说些什么呢?他公开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民营化”。“民营化”是一个含糊的概念,怎么解释都可以。我国一些新自由化分子把这个概念从日本、台湾移植过来,本来是想故意弄混概念,为私有化打掩护的,张文魁倒把它界定清楚了,说穿了。他说:“民营化就是产权民间化、治理商业化。”首先是“国家所有权转向非国有投资者”,也就是“所有权的转移”,即由国家所有转移为私人所有。其次是企业治理方式的变化。这就说明白了:民营化就是私有化。他提出:“国企民营化,对于全国13万家中小型国企而言,完全可以选择整体出售的办法实行一步到位的完全民营化,同时应该进行职工身份的转换;而那些大型和特大型国企,特别是集团性国企的母公司,包括央企的母公司,可以通过混合所有制的方式实行走一步看一步的渐进民营化……不能裹足不前。”这就是说,中小型国有企业的改革是“整体出卖”,变成私有,大型国企的改革是通过混合所有制一步一步变成私有。总之,国有企业的改革就是消灭国有企业。这个新自由主义的改革思路,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有了,那时叫“小卖大股”,而且在实践中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成为一些人瓜分国有资产、牟取暴利的机会,因而遭到人们的唾弃和谴责。这样的改革,人们记忆犹新,一点也不新鲜,张文魁只是又把它翻了出来。他要求“重建改革信心”,实际上默认那种改革已经丧失了人心,许多人承认错误,已经回头了。“重建”这种改革的“信心”,表明他是一个顽固的新自由主义者,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