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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花 - 2014/4/11 9:55:59
2014-04-11 08:09:49  来源:新京报  作者:记者
 4月11日(周五),网络大V“秦火火”(真名:秦志晖)将在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受审。去年,公安部重拳打击网络谣言,“薛蛮子”、“秦火火”、“立二拆四”和傅学胜等多名长期造谣生事之人均受到法律的惩处。如今,他们身在何处呢?  薛蛮子案尚在公安侦查阶段
  2013年8月23日,拥有超过1100万粉丝的网络大V“薛蛮子”因涉嫌聚众淫乱在北京朝阳区安慧北里被拘。“薛蛮子”真名薛必群,投资人,美国公民。微博认证为“天使投资人、微博打拐发起人之一”。截至1月10日,薛蛮子一案尚在公安侦查阶段,检察机关还没有对该案进行起诉。
  

  薛蛮子


  秦火火案4月11日开庭
  2013年8月20日,北京警方宣布打掉一个在网上蓄意传播制造谣言的网络推手公司,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被刑拘。
  北京警方经侦查发现,秦、杨二人长期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7•23”动车事故发生后,他们故意编造、散布中国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意大利籍旅客的谣言,挑动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二人还捏造了诋毁雷锋形象的信息,称全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并将军事专家罗援、杨澜等人作为攻击对象,无中生有编造故事,恶意造谣抹黑中伤。
  昨日,北京朝阳法院通报,“秦志晖涉嫌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案将于4月11日9时在该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将通过微博直播案件审理过程。从公诉信息上看,此案庭审,只涉及秦志晖,并未涉及杨秀宇等人。
  

  秦志晖


  《新快报》记者刘虎案 公安机关尚在侦查中
  2013年8月23日,《新快报》记者刘虎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在重庆家中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此前,刘虎在实名微博中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称其任职重庆期间在处理国企改制事宜上涉嫌严重渎职,致数千万元国资被侵占,涉事企业职工举报多年无果。被捕后,刘虎曾被以涉嫌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数个罪名被公安机关先后移送至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及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但两度被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案情始终不明朗。
  3月18日,刘虎代理律师周泽因在网上公布该案的《律师意见书》、《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起诉意见书》等,现被北京律协正式立案调查。
  

  刘虎


  王功权取保候审
  2013年9月13日,鼎辉创投合伙人和投资人之一王功权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北京警方以传唤名义带走,后被警方正式刑事拘留。2014年1月22日,北京市一中院微博称,王功权承认与许志永一起策划、煽动了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法院对王功权取保候审。
  

  王功权


  “非洲牛郎门”傅学胜已被刑拘
  2013年8月20日,傅学胜因涉嫌造谣被上海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查明,轰动一时的中石化“非洲牛郎门”事件是傅学胜精心策划、恶意编造的谣言。此外,他还炮制了“‘情妇’举报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一帖,造成了恶劣影响。这一切的起因是傅学胜因参与中石化某项目招标失利心怀不满,为泄愤报复。目前,傅学胜已被依法刑拘。
  

  傅学胜


  “维权斗士”周禄宝被警方依法批捕
  2013年8月9日,粉丝过百万的“网络知名爆料人”周禄宝,被苏州警方抓获。警方查明,周禄宝的惯用伎俩就是寻找搜集相关地方、单位的“软肋”,以在网上发布或扬言发布负面帖文、揭露对方隐私为由实施敲诈勒索。据悉,周禄宝涉嫌对中国各地23个单位和工作人员及普通群众实施网络敲诈勒索。此外,周禄宝还向苏州市长信箱发信“要拿炸药去北京”。目前,周禄宝已被依法批捕。
  

  周禄宝


  董良杰编造"自来水里含避孕药" 被刑事拘留
  2013年9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宣布,“环保专家”董良杰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2012年4月,董良杰在美国某网站搜索多篇关于各国饮用水问题的文章,拼凑整合后写了一条微博,名为“自来水里的避孕药”。“薛蛮子”立即转发,随后短短几小时,这条微博被转发六七千次,多家媒体据此报道。然而,论文的第一作者公开表示,该微博完全曲解了结论。虽然被证实为谣言,董、薛二人也很快删除了微博,但“自来水里的避孕药”引发了人们的恐慌,不少网民或购买净水器,或长期食用纯净水。日前,董良杰已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刑事拘留。
  

  董良杰

  (李雪莹/文)
芙蓉花 - 2014/4/12 8:41:09
2014-04-11 17:58:42  来源:观察者网  作者:记者
今日(11日)上午9时,秦志晖(即网络推手“秦火火”)涉嫌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被告人秦志晖在最后陈述中向几名被害人致歉,称自己“咎由自取”。他在“九连谢”中尤其感谢了网络大V老榕、赵晓、李承鹏等,并向记者、父母多次鞠躬致谢、致歉。  

  “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案开庭审理现场大图

  秦志晖曾制造诸多网络谣言,包括雷锋生活奢侈、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铁道部向动车事故中意大利遇难者协议赔偿3000万欧元、干露露事件、郭美美事件等。
  去年8月观察者网曾报道,北京警方一举打掉一个在互联网蓄意造谣传谣、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抓获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及公司其他4名成员。据悉,他们的造谣微博曾被很多网络大V转发,这在一定程度上对谣言的传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在秦火火等人被抓之前,一些网络大V已经开始纷纷删除与之相关的微博。
  以下是秦志晖的最后陈述。
  

  秦火火在最后陈述中九连谢 称自己咎由自取

  “我是咎由自取”
  被告人:首先,我要对几名被害人表示我的歉意。对于张海迪,她是残疾人,而我是正常人,我的行为从道德上都是说不过去的;对于罗援,我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说他是逃兵,是对他的无端诽谤,我说他家人在国外定居,也对他的家属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对于杨澜,她作为名人,名誉是几十年打拼下来的,我几篇微博就毁坏了她的名誉,给她造成了巨大的打击,是很不道德的事情。我的手段不光明正大,我今天站在这里也是咎由自取。


“秦火火”造谣录


  “我要表达感激”
  被告人:说过道歉后我想表达一下我的感激。1、我要感激这个时代,有电脑和网络才有我才能的发挥空间;2、我要感激北京这个城市,她的包容让我有了很好的工作机会,使我被人认可、被人欣赏;3、我要感激我工作过的公司,给了我工作机会,让我不断成长,走上工作管理岗位;4、我要感激公检法机关,他们文明执法,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5、我要感激微博世界,在这里我与名人沟通交流,他们并不歧视我的学历和社会地位,比如说像老榕、赵晓、李承鹏,他们都跟我很好地交流,这点我非常感谢;6、我要感激我我的两个辩护律师,他们的辩护已经尽力,感谢你们为我辩护;7、我要感激在场的记者(回身向记者鞠躬),我是一个小人物,正因为你们,我的命运才得到大家的关注,从(去年)8月到(今年)4月,大家一直在关注我的事情。我必须向你们鞠个躬(再次鞠躬);8、我要感激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那里的管教对我很好,使我感受到了人性关怀的温暖;9、最后,我要感激我的父母,他们对我的成长尽到了最大的努力,让我有学习的机会,他们没让我出去打工,而是让我上了高中,2005年又让我学了广告,从而让我有了安身立命的本钱。在这里,请法庭允许我向他们鞠三个躬(转身三鞠躬,说:“爸妈,我让你们失望了,但我以后会弥补的。”)。
  “我是前车之鉴”
  被告人:最后,我想说,网络上有我一个秦火火就够了,不需要再出现第二个秦火火。为此我付出代价实在是太大了,我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工作、失去了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失去了在网络世界遨游的乐趣。希望给大家以警示,希望大家珍惜在网络上的自由空间,真正做一个对社会有价值的人。我就是前车之鉴。
芙蓉花 - 2014/4/12 8:44:24
2014-04-11 18:05:17  来源:人民网  作者:苏秦
人民网评:“秦火火”认罪,不只是自我救赎  网络推手“秦火火”(本名秦志晖)涉嫌诽谤、寻衅滋事一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认为,秦志晖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时隔数月,“秦火火”再度浮出水面,是走上审判台之时。稍微关注微博的人大概对“秦火火”都不会陌生,此人曾在网上兴风作浪,据其承认,制造并传播的谣言多达3000余条,比如铁道部向在“7?23”动车事故中意大利遇难者协议赔偿3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接近两亿)、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李双江之子并非其亲生、杨澜从股市骗了几十亿元……每一条谣言都被广泛传播,既给谣言涉及者造成了极大困扰,也使网络空间谣言充斥,真假莫辨,影响不可谓不恶劣。

  “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这是“秦火火”的一贯逻辑。从中可知,他不仅要故意造谣,还将造谣当成他的工作;他不是不知谣言的危害,而是利用谣言的危害达到自己的目的。如其所愿,“秦火火”火了,但火是火了他自己,损了他人,搞乱了网络,危害了社会。

  据报道,“秦火火”已经当庭认罪,认可公诉人指控。认罪当然是改错、自我救赎的开端,但罪已犯下,损失是无法弥补的。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如果一开始真能敬畏法律、敬畏秩序、敬畏他人的合法权益,自然就不敢乱来。“秦火火”认罪,对其他人也是一种教训和警示。

  无利不起早,“秦火火”造谣是为了炒作,炒作是为了牟利;而“秦火火”并非一个人战斗,他背后有一些大V以及汲汲于牟利的公司。“秦火火”本来名不见经传,所炮制的谣言只在小圈子内传播。没有一些网络大V的转发,谣言不会迅速流传,不会成为网络热点话题;没有网络大V的推波助澜,谣言也不会造成那么大的危害。“秦火火”曾交代,他和某些网络大V达成了协议,互相帮转微博,还有人提示他近期要关注什么。由此观之,要打击的不仅是“秦火火”,而是网络的造谣行为。

  “扫帚不到,灰尘不掉”,对炮制谣言的小V大V就应该依法打击,对乌烟瘴气的乱象就应该及时清理,对低俗、色情、粗野、暴力内容就应该“人人喊打”,否则,任其下去,不仅无法建立网络文明,更可能伤及社会健康运行。网络空间虽虚拟,责任不虚,底线不虚,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上网者都须坚守相关底线。哪些底线?根据“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所形成的“七条底线”:一是法律法规底线;二是社会主义制度底线;三是国家利益底线;四是公民合法权益底线;五是社会公共秩序底线;六是道德风尚底线;七是信息真实性底线。坚守这七条底线,才能成为合格网民。

  “秦火火”受审,是去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以来,第一起依法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很显然,其标本意义不难理解。依法处理造谣者,这是司法机关的坚决立场;维护良好的网络空间,这是公民的责任。以“秦火火”为鉴,绝不造谣,亦不传谣,互联网空气干净了,每个人都是受益者。
反对贪腐 - 2014/4/13 18:35:13
2014-04-13 14:53:58  来源:罗援博客  作者:罗援
因在境外履行公务,未能到现场参加对秦志晖(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案件的公开审理,今天回京后才在媒体上看到有关消息。  感谢北京市公安局的干警们和朝阳检察院、朝阳法院的执法人员们,伸张正义,主持公道,还事实以真相,以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帮我洗清了秦火火等人泼在我身上的污泥浊水。
  也感谢各位网友、朋友和战友们在我个人名誉受到诬陷时,对我的信任、支持和声援。
  对秦志晖的道歉,我也表示接受。毕竟他还年轻,悔过自新就好,以后的路还长着呢,希望他能依靠自己的努力和才智走好今后的人生路程,而不要再干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把自己的名利建在对别人的伤害和痛苦之上是不道德的。
  也希望对我造谣诽谤的恶语相加到此为止,已经有法律的结论和肇事人的道歉,再造谣、传谣将毫无意义。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有不同观点可以在网上讨论,但要有底线,不能违法,不能造谣诽谤,人身攻击。
  希望通过对这一案件的审理,受益的不仅是我们这些受害者,也应该引起集体的反思,如何消除网络上的“雾霾”,如何营造一个法治的、宽松的、晴朗的网络空间。大家携起手来,为实现中华崛起、为圆中国梦献计献策、群策群力。

  以下转发的是中新网和中国网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整理的新闻稿,立此为据,也是对一些网友相关疑虑的回应。以后,再有类似疑问,可参照此新闻稿,这是法庭和犯罪嫌疑人的正式表态,应该更具说服力和法律效力。

  中新网 4月11日电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备受关注的网络推手“秦火火”(原名秦志晖)涉嫌诽谤罪、寻衅滋事罪一案今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秦志晖作最后陈述时表示,自己的手段不光明正大,今天站在这里也是咎由自取。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秦志晖称,首先,要对几名被害人表示歉意。对于张海迪,她是残疾人,自己是正常人,自己的行为从道德上都是说不过去的;对于罗援,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说他是逃兵,是对他的无端诽谤,说他家人在国外定居,也对他的家属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对于杨澜,她作为名人,名誉是几十年打拼下来的,自己的几篇微博就毁坏了她的名誉,给她造成了巨大的打击,是很不道德的事情。秦志晖说,自己的手段不光明正大,今天站在这里也是咎由自取。
  秦志晖还当庭对公检法机关、辩护律师、自己的父母等表示感谢。
  秦志晖最后说,网络上有一个秦火火就够了,为此自己付出代价实在是太大了,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工作、失去了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失去了在网络世界遨游的乐趣。希望给大家以警示,希望大家珍惜在网络上的自由空间,真正做一个对社会有价值的人。自己就是前车之鉴。
  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期宣判。

  中国网4月11日讯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备受关注的“秦火火”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一案今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被告人秦志晖表示,希望我能够警示他人别干我这样的蠢事。
  被告人秦志晖自行辩护意见时说:我对自己没有什么可辩护的地方,我只是想说,希望我能够警示他人,别干我这样的蠢事。经过几个月的久久思考,我主要有以下认识:
  第一,我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许可的,在事实上我的确是误导了大家对公众人物和政府部门的看法
  第二,我没有认识到网络不仅仅是一个虚拟空间,网络是自由的,我越过了红线,我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名誉和声誉。
  第三,有句话说得好,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恰恰是忽视了这一点,也忽视了法律和道德的存在,扰乱了网络的正常秩序。
  最后,我想表达一个歉意。对杨澜、罗援、张海迪等人的名誉造成很大的打击,我深表歉意和内疚。名誉是无价的,是他们几十年辛辛苦苦打拼下来的,被我几条微博就给抹黑了。将心比心,谁都是不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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