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人先正己 - 2016/9/19 10:14:59
2016-09-18 17:42:24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吕永岩
在中国召开的国际盛会,封堵转基因是重要一环,逢会必有,但今年有所不同。人们注意到,继G20峰会不允许一粒转基因米、一滴转基因油混入后,农业部官员又披露:农业部正在与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将转基因非法扩散“入刑”。消息一出,人心大悦,网上更是讨论热烈,尤其是法律界权威人士提出,中国可以效仿芬兰等欧洲国家的立法,设立“基因技术罪”。这个“基因技术罪”得到了国内众多人的赞同。 不仅如此,仔细阅读主流媒体发布的消息,就不难发现,农业部官员的此番表态,较之以前有几个不同:一是确认转基因技术不是什么“制高点”,而是已经简单到去美国掰一个玉米棒就能“偷来”;二是中国存在大量转基因“地下工作者”,偷偷摸摸靠搞转基因发大财;三是中国转基因管理根本不是什么世界“最严”,而是主要管理部门的农业部对转基因泛滥程度“底数”不清;四是主流媒体开始报道转基因对人体的危害属于“慢慢侵蚀”;五是转基因能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农业部官员与主流媒体对转基因危害能有如此认定,不能不说是向承认事实、尊重事实、实事求是迈出了重要一步。这一步得来不易,如同一个重症患者,终于有了一些起色,值得点赞。当然,只要患了病,尤其是重病,难免病情有反复,提防旧病复发是必要的。但不管怎么说,承认转基因技术已经简单到可以顺手“偷”来,承认转基因“地下工作者”搞的转基因泛滥农业部“底数”不清,并且农业部主动提出要将转基因泛滥“入刑”,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这个大方向是值得肯定、必须支持的。 此前我们曾不断警示:中国转基因物种已经多到了令人恐惧的地步,这些转基因物种一旦全部释放到环境中,就绝不是简单的科学问题,也不仅关乎到政治,它更是一种战争行为。农业部承认自己对中国究竟有多少转基因物种“底数不清”,但网上可以查到的是,目前中国的小麦、水稻、大豆、玉米、张杂谷、高粱、绿豆、花生、芝麻、荞麦,几乎所有谷物全部转基因;马铃薯、红薯、甜菜、白菜、生菜、甜椒、辣椒、胡萝卜、油菜、西红柿、茄子、黄瓜、南瓜、山药、洋葱、韭菜、海藻、生姜,甚至还有大蒜、烟草,几乎所有的蔬菜都被转基因;木瓜、樱桃、甘蓝、苹果、猕猴桃、葡萄、柑橘、草梅、荔枝、甜柿、梨、枣等,几乎所有的水果都被转基因;杨树、桉树、杏树、松树、柳树、榆树、梧桐、银杏、槐树、核桃、枫香、白桦、枸杞、泡桐、佛手、悬铃木、漆树、桑树、竹子,几乎所有树种都被转基因;牡丹、夜来香、菊花、玫瑰、蝴蝶兰、桃花、牵牛花、蔷薇、百合、赤芍、灯盏花、康乃馨,几乎所有花卉都被转基因;此外还有转基因猪、牛、羊、鸡、鲤鱼、鲫鱼、泥鳅、大马哈鱼、红鳟鱼等。 更可怕的是中草药,有资料证实,目前连翘、板蓝根、蒲公英、鱼腥草、人参、西洋参、丹参、太子参、黄芪、白术、广藿香、巴戟天、枳壳、夏枯草、青蒿、熟地黄、地黄、何首乌、石斛、杜仲、灵芝、甘草、半夏、桔梗、天南星、麻黄、防风、黄芩、芦根、青蒿、地骨皮、金荞麦、芦荟、蓖麻子、虎杖、金钱草、罗汉果、三七、藕节、红花、牛膝、半夏、僵蚕、桑白皮、白果、酸枣仁、麻黄根、莲子等百余种中药都被转基因了! 如此众多物种在所谓转基因“安全”的鼓噪下,统统被地上和“地下”转基因工作者给转了基因,这些转基因物种一旦释放出来,作为活性的花粉漂移,中国原始物种还能剩下多少?中国有什么办法能够阻止这种无休止的基因污染?美国对所有涉及研究中的转基因材料,一律采取高温灭活。我们如果用“高温灭活”的方式来处理释放到环境中的数百种转基因物种造成的污染,那岂不是要烧掉无数的森林和草地?整个中国岂不是要狼烟四起?整个中国岂不是要狼烟四起?谁能保证美国不会以控制转基因污染全球为理由,对中国实施“热核灭活”?这不是战争是什么?所以,对于这种隐含巨大利益、实质等同战争的转基因非法扩散,不采取严刑峻法,是绝对控制不住的。 转基因对人体和环境造成的危害是“不可逆”的,人类在转基因无序扩散面前是没有回头路可走的。所以,以严刑峻法严控转基因泛滥是必要的,必须的。拿转基因“跟风”,“很难识别”作为不能入刑的说辞,这是站不住脚的。所谓“冤有头,债有主”。转基因无序扩散,无论是来自“地上”,还是来自“地下”,真要追究起来,其实是不难的。就像电信诈骗,没死学生的时候没人管,死了学生,触动了社会最敏感的那部分神经,很快就破案了。就是说,在中国,很多经济问题,法律问题,腐败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等等,严格规范不是“不能”,而是“不为”。在转基因问题上,过去不但“不为”,而且是放纵。原因是什么?利益!金钱利益!美元利益! 将转基因非法种植“入刑”,程序上不存在障碍,“必行”是大趋势。设立“基因技术罪”,罪犯在哪?谁是罪犯?其实很清楚。人民很清楚,有关部门也清楚。已经受到法律制裁的转基因院士李宁们不清楚吗? 显然,他们更清楚。 农业部终于有了一个好想法。“基因技术罪”,但愿能来得早一些。
正人先正己 - 2016/9/19 10:16:03
2016-09-18 17:42:30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张维
转基因的非法种植与扩散问题,正在引起有关部门的更多重视。 农业部对于目前主要依靠行政执法来打击这类行为已感力度不够,正在和国务院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研究,将其作为非法经营罪纳入刑法予以规制。
对此,几位刑法学家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刑法介入转基因的非法种植与扩散势在必行,但是否就按照非法经营罪的罪名处理,则是有争议的。有专家提出,应对此设立一个新的罪名,即基因技术罪。
辽宁新疆相继曝出违规种植
近日曝出的新疆转基因玉米违规种植,让转基因问题重回公众视线。
位于新疆北部的阿勒泰地区福海县一片2000亩的玉米制种田,于今年5月被检测出父本为转基因品种,随后被相关农业部门要求全部铲除并罚款1万元。8月31日,阿勒泰地区种子管理站称,已邀请多名专家前往涉事玉米田地鉴定制种企业的损失。
9月5日,农业部官员对此回应称:“目前,所有的转基因非法扩散事件都和研发单位有关。新疆的这一事件,也是研发单位有意为之,是从国外偷来的东西,是追求个人商业利益的行为。这个季节到美国的农场,伸手掰个棒子,就可以套出来了。”
新疆的事情并非孤例。在此之前,辽宁也曝出未经国家批准的转基因玉米种植,并且已渗透到当地种子销售、种植、粮食收购及市场流通等各个环节。
按照农业部官员的说法,我国对转基因作物的研发监管很严格,要对实验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安全证书5个阶段进行安全监管,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要立即终止,不再进入下一个阶段。
而目前允许进行商业化种植的只有转基因棉花和转基因木瓜,除此之外,非试验用途的转基因作物种植都是违法行为。
规定位阶较低处罚存在断层
为何在如此严格的监管制度下仍有漏网之鱼?
更大的问题在于底数不清。农业部官员坦言,除掌握国家的项目研发情况,对一些自发开展的转基因研究,有多少家、是谁在做,目前底数还不清楚。
而目前中国从事转基因研究的研发单位有几百家,还不包括“地下工作者”,“比如从国外偷运过来进行试验的,可能得有几百家”,这位官员说。
监管的无力,在研究基因犯罪多年的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永明看来,与我国有关基因技术的规定位阶较低有关。“主要限于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层次,大部分为原则性指导文件”。且相关规定粗疏,具体操作依赖行业。
这些文件包括国家科委1993年发布的《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国务院2001年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部2002年制定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部2002年制定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农业部2002年制定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等。
其中,虽然提及严重污染环境的,损害或者影响公众健康的,严重破坏生态资源、影响生态平衡的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但“遗憾的是,刑法并无相对应的刑事责任条款规定,这不免造成处罚上的‘断层’”,熊永明说。
危害公共安全还是非法经营
刑法以何种罪名来规制,是转基因的非法种植与扩散在入刑时要解决的问题。
转基因食品危害公众健康的说法一度甚嚣尘上,为此有观点指出,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量刑。
熊永明表示,虽然转基因食品的食用会影响不特定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但这只是潜在的或者说是慢慢侵蚀,不会立即危及健康,如何证明这种因果关系并不容易。这与一般意义上所说“危及公共安全”的紧迫性、立即付诸现实性还是有一定差距。
上海社科院研究员刘长秋也认为,科学上尚无绝对证据证明转基因食品危害公共安全,但种植扩散确实会对市场秩序形成冲击。
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明儒认为,目前并没有办法证实转基因食品不安全。“我们现在只是强调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监管,而不是一味否定转基因食品。现有私下交易或者流出转基因食品因为违反的是安全与程序监管,要证明其危及公共安全很难。”
多数学者更赞成以非法经营罪入罪。“非法经营罪保护的法益是市场秩序,按相关文件理解,转基因食品是可以生产的,但必须合法有序,如果未许可便经营,按非法经营罪处理可能更稳妥性。”熊永明说。
刘长秋提出,更好的办法是以基因技术罪来规制。转基因食品的种植主要危害生产环境,导致土壤单一化,其他作物再难种植。目前,芬兰等欧洲国家已在刑法中采用了此罪名。
黄明儒则不赞成设立新罪。“如果每一个新问题都用设立新罪来处理,刑法会应接不暇。我们要学会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且,针对转基因食品违法行为,不是没有相应的条款来解决处理。当然我也不完全反对设立新罪名,但需要理论论证。”
附:本报北京9月8日讯 第五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委会成立
本报北京9月8日讯 记者王开广 记者今天从农业部获悉,经农业部、卫计委、质检总局、食药总局等单位推荐,并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确认同意,第五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近日正式成立。
据悉,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是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权威的评价机构,是保障农业转基因生物食用安全和环境安全重要的技术支撑。第五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委会共75名委员,其中院士14名(中国科学院院士8名、中国工程院院士6名)。委员组成来源广泛,涉及农业、医学、卫生、食品、环境、检测检验等领域。目前,我国依据安委会评价结论批准转基因棉花、玉米、水稻等作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批准转基因大豆、玉米、棉花、油菜、甜菜等作物进口用作加工原料安全证书,确保了经安全评价批准上市转基因农产品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