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版权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信管理局、公安厅等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于7月至11月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6”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将突出整治未经授权非法传播网络文学、新闻、影视等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保障有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重点查处通过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电子商务平台、网络广告联盟、私人影院(小影吧)等平台进行的侵权盗版行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音乐、网络云存储空间、网络转载新闻作品的版权秩序。
行动将全面摸清辖区内互联网企业的底数,对传播文字、音乐、影视、新闻、游戏、软件等作品的重点网站和网络广告联盟、应用程序商店、电子商务平台、私人影院(小影吧)等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并将享有著作权的广播电台和电视台节目、金融信息作品纳入版权监测范围。同时,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行政处罚和刑事移送力度。通过网络巡查、权利人投诉、群众举报等方式迅速确定一批网络侵权盗版重点案件,集中力量、快速查办;对侵权事实明确、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侵权盗版网站,将依法从严查处,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办。此外,在网络文学、音乐、影视、APP、网络广告企业等领域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建立重点保护作品“白名单”库,公布侵权盗版互联网企业“黑名单”。
鼓励权利人以及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坚决曝光具有恶劣情节的侵权盗版互联网企业与违法犯罪分子。举报电话:0591—87606220,举报邮箱:FJBQ001@163.com。
(省局版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