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my - 2017/11/15 12:22:17
习近平访问越南精彩图集(11月13日)
2017-11-13 19:48:43 来源: 新华网 提示:全文52字,阅读需要1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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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新华社记者兰红光、姚大伟、李涛、谢环驰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报道)
转播台 - 2019/1/8 21:39:09
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作战参战部队详细档案如下
一、1979年2月17日至3月16日。
广西方向参战部队:
陆军第41军(辖第121师、122师、123师);
陆军第42军(辖第124师、125师、126师);
陆军第43军(辖第127师、128师、129师);
陆军第50军(包括第148师、150师、20军第58师);
陆军第54军(辖第160师、161师、162师):
陆军第55军(辖第163师、164师、165师);
广西军区独立师、边防第1团、边防第2团、边防营。
南海舰队部分兵力;
广州军区空军部分兵力;
炮兵第1师;
高炮第70师、高炮第72师;
广州军区独立坦克团;
广州军区通信;工兵第1团、工兵第2团、工兵第13团;舟桥第82团、84团;防化第22团;
铁道兵第2师第8团、第10团;
汽车第19团、第21团、第46团、第47团、第48团、第49团、第55团;独立汽车第3营;
广州军区后勤第20分部(含3个兵站、16所野战医院);
云南方向参战部队:
陆军第11军(辖第31师、32师及云南军区独立师);
陆军第13军(辖第37师、38师、39师及陆军50军第149师);
陆军第14军(辖第40师、41师、42师);
云南省军区部队(辖边防第11团、第12团、第13团、第14团,蒙自文山军区独立营);
昆明军区空军部分兵力;炮兵第4师;高炮第65师;
贵州省军区高炮营;
昆明军区独立坦克团;
昆明军区通信团,工兵第1团、第11团;舟桥第86团;建筑第117团、第306团、第311团;防化第29团;
铁道兵第1师第2团、第5团;
汽车第17团、第22团、第23团、第27团、第51团;
昆明军区后勤第23分部(含5个兵站、22所野战医院);
全部参战人员约50万人。
二、老山、者阴山地区防御作战时间和参战部队:
1979年10月至1981年9月上旬,海南军区陆军第131师、132师5个步兵团(第391团、海军陆战旅未参战)
1979年10月至1987年5月,广州军区3个军、海南军区师以上侦察部门和团以上侦察分队,以及广东省军区独立师侦察连和守备第11师两栖侦察队等部队;
1981年5月,广西边防第3师第9团、炮兵团等部队;
1981年5月,陆军第14军第42师;
1984年1月至5月,广西军区第133师,第41军第123师,炮兵第1师,第70师等部队;
1984年4月至8月,陆军第14军第40师、第41师第122团,军区炮兵第4师第5团、军炮兵团、军高炮团37高炮营、军工兵营、第41师炮兵团 122榴炮营,云南军区边防第15团;
1984年8月至12月,陆军第11军第31师(欠91团),军炮兵团;
1984年12月至1985年5月,陆军第1军第1师、第36师炮兵第9师(辖第3团、第14团)、福州军区炮兵第3师第13团;
1985年5月至1986年4月,陆军第67军辖第199师、第138师,炮兵第12师、第8师130加农炮兵第46团,军炮兵团,第200师步兵第598团、师 炮团122榴弹营、通信营;
1986年4月至1987年4月,第47集团军辖步兵第139师、第61师(不含军、师坦克部队),步兵第421团,军区炮兵第1旅、工兵第14团、汽车第26团、电子对抗营、军区所属军、师侦察分队,5个野战医疗所、 1个机械化修理所、1个汽车修理所;
1987年4月至1988年4月,第27集团军辖第79师、第80师(不含坦克部队)、第81师第241团,集团军炮兵旅带4个营,高炮旅带2个营、工兵 团(欠舟桥营)、通信团,军区炮兵第14师第10团(欠1个152榴炮营)、第37团(欠1个130加农炮营),工兵第5团(欠伪装营营部和2个连)和1个汽车团、3个野战医疗所、1个军械修理所、1个野战防疫队;
1984年4月至1988年12月,先后在老山、者阴山地区参战的工程兵部(分)队,除陆军第14军、11军、1军、67军、27军,13集团军第37师,云南省军区守备第1师等部队所辖队所属工兵分队外、还有工程兵第7团、第2团、第16团、第14团、第5团,建筑第115团,第47、27、13集团军工兵团,工兵第17伪装营、舟桥第86团第3营、总参谋部伪装团第5连、成都军区工程机械安装营安装连等;
1984年至1988年,先后参加轮战的侦察大队有:
第1 侦察大队(第20军所属侦察分队),
第2侦察大队(第43军所属侦察分队),
第3侦察大队(第54军所属侦察分队),
第4 侦察大队(第13军所属侦察分队),
第5 侦察大队(第50军所属侦察分队),第6侦察大队(第26军和原46军所属侦察分队),
第7 侦察大队(空军空降兵第15军所属侦察分队),第8侦察大队(新疆军区所属侦察分队),
第9侦察大队(原第19军所属侦察分队),第10侦察大队(第21军所属侦察分队),
第11 侦察大队(由原第24集团军和北京卫戍区、天津警备区所属侦察分队组成),
第12 侦察大队(第38军所属侦察分队),第13 侦察大队(第16集团军所属侦察分队),
第14 侦察大队(第40军所属侦察分队),第15 侦察大队(原第64集团军所属侦察分队)。
参战人员约56万人。
以上对越自卫还击参加作战部队名单,总参已经认定。
要区分中越自卫还击战与”老山、者阴山”地区对越防御作战,还中越自卫还击战以清白之身。中央军委确认的1954年1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十四次战役,明确区分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作战(1979年2月17日至3月16日)与“老山、者阴山”地区对越防御作战(1979年10月至1989年10月)。
但有关新闻媒体、影视作品和官方表述中主导性的表述仍把上述两次作战混为一谈,称之为十年中越自卫还击战。两次作战的性质是不同的,中越边境自卫还击的性质是惩罚越南,具有主动出击的含义。
“老山、者阴山”地区对越防御作战性质属于防御性。将两次作战混一谈产生的问题包括两个方面。
一方面中越自卫还击战早己定位为对越南的惩罚。把两次作战混为一谈就给人们的印象是对越南的惩罚持续了十年。我们对越南的惩罚要有理有节,本来讲好给越南惩罚一下,现在变成惩罚了十年,给人以说话不算数的感觉,也违背惩罚应当有理有节的原则。
另一方面是导致人们对79中越自卫还击战正当性的质疑。由于新闻媒体常常在讲中越自卫还击战战例的时候就讲老山,老山成了中越自卫还击战的代名词,谅山、高平、老街这些本应和中越自卫还击战紧密相联的名词被人们淡忘。这种用老山代表中越自卫还击战的阐述,使人感觉是要改变79中越自卫还击战性质的说法,即把惩罚性质变成防御性质。这就使人们产生对79中越自卫还击战正当性的怀疑。并且导致人们进一步把79中越自卫还击战参战退役军人受到的不公正对待,和这场战争的性质联系起来加以想象。
本来此战役该不该打是随国家安全利益而定,由军委决断,不是战场上的官兵所能把握。如果打起仗来,每一个官兵参与者都独立思考这场战役该不该打,听从国家和军委的意志和首长的命令,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对中越自卫还击战正当性的怀疑,会影响人们对这场战争退役军人的尊重。中越自卫还击战的必要性和正当性是忽用质疑的,新闻媒体、影视作品和高层表述中必须旗帜鲜明坚定地肯是,不能有丝毫的动摇。
因此必须严格区分中越自卫还击战与“老山、者阴山”地区对越防御作战,不能再有十年中越自卫还击战的说法。
但我们不会忘记血火交织的战场,不会忘记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初,那些冒着炮火奔赴战场、勇敢战斗、血洒边关的勇士。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拥有这样一批又一批义无反顾奋勇献身的军人,才能建设自己的强大国家,才能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振兴!
历史不能忘记,军人的英勇牺牲行为永远值得尊重和纪念。
边防部队广大指战员,在自卫还击作战中,发扬了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他们在血与火的洗礼中,在生与死、爱与恨、善与恶、美与丑、勇敢与怯懦的尖锐斗争中,经受了严峻的考验。他们为祖国、为人民、为崇高的理想而英勇奋斗,用鲜血和生命镌刻了胜利的丰碑,表现了自己崇高的精神境界。“亏了我一个,幸福十亿人”,就是他们的心愿,他们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