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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和尚 - 2015/6/2 15:07:41
2015-06-02 14:16:02  来源:新京报  作者:记者
新京报记者王姝6月1日讯 6月1日,中纪委官网头条刊发的一篇名为《突出执纪特色》的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反腐败是把双刃剑,打的是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疼的是组织,损害的是党的形象。对每个违纪违法干部的惩处,给他本人带来的损害远没有对党组织的损害大。”  “反腐败是把双刃剑”,这还是最强中纪委第一次这么说。
  在此之前,中纪委的说法一般都是“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从“永远在路上”到“反腐败是把双刃剑”,有人猜测,这是中纪委在释放信号,反腐的节点到了。
  真是这么回事吗?我们先来看看中纪委最近都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再来正确理解“反腐败是把双刃剑”的含义。
  

  中纪委网站截图


  原始语境:纪委不光要打“老虎”
  首先读一读《突出执纪特色》这篇文章,中纪委是在什么语境下,提到了“反腐败是把双刃剑”?
  文中先是强调“纪律审查不是简单的办案,不能搞单打一”,认为纪委的主要任务是执纪,可过去评价干部动不动就说“办案能力强”,好像纪委只负责办案。
  接着分析“党内审查是纪律审查,不是司法检控”,指出有的领导把法律当成纪律审查的尺子,只重视查办能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纪委不光要办大案、打“老虎”,更要用党章党规党纪去衡量党员干部行为。
  

  中纪委为什么要提出“双刃剑”这一说法?


  讲完“反腐败是把双刃剑”那段话,文章写到:“过去有种倾向,纪委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甚至有的人手里攒着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不少,但对‘小问题’视而不见,总是先等等、再看看,‘养大了’再办”;“‘老虎’怎么长大的?实践证明,就是一路腐败、一路带病提拔过来的”。
  全面文章都在强调执纪监督的重要性,都在“纠偏”,纠正过去一些纪检干部只重办大案、不重视执纪的错误观点和做法。
  由此看来,文中没有丝毫反腐到达节点的意思。
  最新动态:集中受理中管干部问题线索
  再分析下中纪委的动向,这更能读懂中纪委的反腐思路和反腐态度。
  5月30日,中纪委官网头条刊发了《中央纪委推进信访举报工作“三转” 为反腐败斗争夯实基础》一文,文中透露了一个关键信息:集中受理中管干部问题线索。
  中纪委信访室负责人说,“涉及中管干部问题举报件的受理和处理,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要突出做好对反映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举报件的处置。”
  5月25日,还是中纪委官网头条刊文《讲政治 顾大局》,文中有对当前反腐形势的判断,“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完全遏制,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没有过时。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是中央确定的政治任务,是形势所迫,必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而中纪委的具体行动,也与上述反腐表态相呼应。
  最近的一个“打虎”记录相距不远,5月22日,南宁市委书记余远辉被调查。“拍蝇”,5月份查处的厅局级及以下官员约53人,跟此前各月基本持平。
  高层部署:今年前5个月省级纪委书记密集“换血”
  4月23日,中纪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对发生重要案件、久拖不办或查处不到位的地区或部门,进行约谈或实地督办”。一个月后的5月26日召开了“后续”会议,通报了上次会后的进展:中纪委监察部正在对一批反映基层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违纪问题进行督办。
  这两次会都表明,反腐正在向“田间地头”深入,锁定土地征收流转、低保资金等等跟老百姓最贴近的基层腐败问题。
  此外,回看下整个今年前5个月,省级纪委书记密集“换血”,中纪委调整了6名省级纪委书记。要知道,十八大后到2014年底,省级纪委书记的调整记录才是8个人。
  为什么要给省级纪委书记大“换血”?中纪委没解释,人民日报解读了:“切实清除群众身边腐败的关键阶段,单靠中纪委这一支‘主力军’显然不现实,必须在反腐一线尽快锻造出更多的‘主力军’”。
  今年前5个月中纪委还有一件大事:今年4月,《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印发。
  中纪委特约监察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淑真对新京报记者说,这三个提名考察办法,解决的是过去纪检监督一直存在的制度难题:纪委如何监督同级党委?“一方面强势反腐打虎拍蝇、另一方面建章立制出台三个提名考察办法这样的制度,这就是中国反腐的主基调,中纪委如此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
  了解清楚中纪委的最新动向、今年以来的主要动向,答案就出来了:中纪委首提“反腐败是把双刃剑”,并不意味着所谓的反腐节点来了,这种想法只是一厢情愿的误读。
  以下为中纪委网站文章《突出执纪特色》全文:
  全面从严治党,严明纪律既是应有之义,也是治本之策。在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下,党的纪律审查工作要不断与时俱进,通过深化“三转”,把纪律和规矩挺到最前沿,突出执纪特点,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
  纪律审查不是简单的办案,不能搞单打一。纪检监察室深化转职能,就是要守住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这个定位。党章明确规定,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过去人们把纪委内部的纪检监察室称作“案件室”,评价干部也动不动就说“办案能力强”,好像纪委只负责办案。如果只是办案,纪委职责范围就变窄了,也不准确了。十八大以后,中央纪委把“办案”改叫“纪律审查”,把“案件室”改称“纪检监察室”,把“案件线索”规范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这些都不仅仅是称谓的改变,更是内涵的深化,体现了职能的重大转变,是对党章规定的回归。
  维护党的纪律是纪检机关的职责,纪律审查首先要审查违纪行为尤其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行为。党内审查是纪律审查,不是司法检控,一个是依“纪”、一个是依“法”,二者不能混淆。有的领导把法律当成纪律审查的尺子,只重视查办能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纪律审查报告、审理报告也还是传统的“三段论”,混同于司法机关的起诉书,主要体现违法问题,把违纪问题当成注脚。党员违法必先违纪。贪污腐败等问题毫无疑问是纪律审查的重点,但违反纪律恰恰是这些问题的开头,更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纪委不光要办大案、打“老虎”,更要用党章党规党纪去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用纪律的语言去描述违纪行为,线索处置、立案调查、审理报告都要体现出“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要对照“七个有之”、“五个比如”,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问题查清楚,不能一看不涉法就放过。搞假年龄、假学历、假婚姻,篡改档案,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这都不是小错误,而是欺瞒组织,是对党不忠诚;买官卖官不是简单的行贿受贿,而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行为;搞攻守同盟、转匿赃款赃物,就是对抗组织调查。把纪律严起来,做到经常化、长效化,动辄则咎,就是要告诫全党,必须守住纪律这条底线,这样才能实现党的自我监督、自我净化、自我革新,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
  要转变政绩观,抓早抓小。反腐败是把双刃剑,打的是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疼的是组织,损害的是党的形象。对每个违纪违法干部的惩处,给他本人带来的损害远没有对党组织的损害大。过去有种倾向,纪委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甚至有的人手里攒着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不少,但对“小问题”视而不见,总是先等等、再看看,“养大了”再办,一处理就“算总账”。这是对党的事业不负责,对干部不负责!平常不红脸,等出事了就不是红脸的问题,再去提醒也已经晚了。“老虎”怎么长大的?实践证明,就是一路腐败、一路带病提拔过来的。惩是为了治。如果在出现苗头的时候提醒提醒、警示警示,就可以避免问题小变中、中变大、单变双,最后演变成违法犯罪问题。纪检机关要认真反思,回归党章规定的本职,逐步完善机制制度,发现线索要及时追踪,有了反映就及时提醒,对一些蛛丝马迹也不能忽略,决不能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严明纪律不能时紧时松,要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每日每时都要做,有病就要及时治,这才是对干部的真正爱护,对党纪的切实维护。
  对一个执政党来说,把纪律这条线看住了,就不至于出现大的问题。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改变惯性思维、找准职责定位,依纪监督、从严执纪,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是非分明 - 2015/6/3 9:59:04
2015-06-03 09:30:10  来源:顽石博客  作者:顽石
 6月1日,中纪委官网头条刊发的《突出执纪特色》的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反腐败是把双刃剑,打的是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疼的是组织,损害的是党的形象。对每个违纪违法干部的惩处,给他本人带来的损害远没有对党组织的损害大。”
  这段话被很多人理解为中纪委在释放反腐拐点到了的信号,这个解读是否准确,无需顽石过多猜测,谜底很快就会揭晓。我要说的是,这段话完全混淆了因果,颠倒了逻辑。

  损害党的形象的是腐败而不是反腐!

  正是大大小小的腐败分子丢弃了马克思主义信仰,背叛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罔顾国家和人民利益,贪污受贿,腐化堕落,才导致人民逐渐对党产生怀疑,党的形象才因此被玷污被损害,共产党才出现了空前的信任危机。而反腐正是党纯洁队伍重塑信仰重回根本重获信任的重要手段,何来“损害的是党的形象”?

  如果照这个逻辑,那么不反腐就不会损害党的形象。这个逻辑设定的前提是老百姓都是傻瓜,不反腐,老百姓就不会知道腐败的存在;只有反腐了,老百姓才能感觉到腐败的严重。设定这个逻辑的人也太低估老百姓的智商了,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罢了。不信的话,有关部门可以做个调查,问问老百姓是在现实中真切感受到了还是从反复案例中获知的官员腐败?是腐败损害了党的形象还是反腐损害了党的形象?

  我们来简单回顾一下历史。

  党在延安时期处死了功勋卓著的腐败分子肖玉璧、杀人犯黄克功,党在建国初期严惩了为新中国建立做出过突出贡献的高级领导干部贪腐分子张子善、刘青山,这些举动是维护了党的形象还是损害了党的形象?历史已经做出了回答。正是因为共产党当年毫不留情地切除了自己肌体上的毒瘤,才确保了党的健康发展,才赢得了人民的信任,才取得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以及新中国建设的一系列伟大胜利,才成就了伟大、光荣、正确的党的美名。

  时间推移到1979年,诗人叶文福在《诗刊》第8期发表纪实长诗《将军,你不能这样做!》,揭露了某将军在文革结束恢复职务后拆了幼儿园用巨额外汇为自己盖别墅的腐败事实,而有的人为了不损害党的形象在叶文福的诗稿上批示:诗人,你不能这样说!结果呢,一个腐败分子被保护了,一个人的腐败被暂时掩盖了,可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在腐败典型的感召下前腐后继,由廉吏变成了蠹虫,由苍蝇变成了老虎,不仅使党的形象受到越来越严重的损害,甚至使党的生存产生了极大的危机。这不是事实吗?

  如果假反腐之名行权力斗争、路线斗争之实,或者明知反错了,将习总说的老百姓评价好的官员也反掉了而不予平反,这样的反腐才会损害甚至是严重损害党的形象,而真正的为人民反腐为国家肃贪,则不仅不会损害党的形象,反而是反腐愈彻底,党的形象就愈高大。


  20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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